近年來,中國經濟發展與工業化、城市化速度驚人、成效顯著,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并沒有明顯改觀。決策層對此十分重視,在把扶貧工作放到關乎黨和國家政治方向、根本制度和發展道路的戰略高度后,又將增加農民收入列為中心任務。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完善支持政策促進農民增收的若干意見》,提出完善農民收入增長支持政策體系,令農民收入持續較快增長、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進一步縮小,確保實現農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標。
這其中,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被認為是亮點。包括加快農村承包地、林地、草原、“四荒地”、宅基地、農房、集體建設用地等確權登記頒證;推進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以及有序推進農村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以股份或份額形式量化到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及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支持引導依法自愿有償轉讓。
產權制度,可以說是中國改革下一個需要攻堅的陣地。現代產權經濟學認為,產權制度是一個經濟運行體制的根本基礎,產權的界定、轉讓以及不同產權結構的差異會對資源配置產生影響。或者說,有什么樣的產權制度,就會有與之相應的組織、技術和效率。
而農村現有產權制度對于農民增收束縛不小。由于農民對于所擁有土地權責不甚明晰,流通與抵押擔保皆困難重重。以貸款為例,因農民所擁有的抵押品變現面臨障礙,金融機構往往不愿意放貸。比如,一個農民要把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首先要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然后需要多重評估機制確定這塊地的價值,如果農民無法還款,銀行面臨處置抵押物問題時,則需要抵押物處置機制,以及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和土地租賃二級市場。目前這些制度基本沒有建立,部分地方也僅僅停留在試點階段。
對于農民土地權益的流通,甚至交易等問題,更是缺乏明確制度設計。但隨著近年來城市化進程推進、新農村建設和城鄉進一步統籌協調,農村產權制度與框架賴以生存的土壤已發生根本變化,流通已十分必要。如土地與農村依存關系大幅減弱,土地荒蕪與失衡現象并存。
產權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內容,這注定了經濟改革不可能繞過產權問題,這在產權問題亟待解決的農村尤甚。因此,在農民產權改革問題上,一要明晰產權,二要嚴格保護產權,三要產權自由流動。
相關數據顯示,目前全國農村集體土地的總面積為66.9億畝,包括55.3億畝農用地和3.1億畝建設用地,非資源性資產達到2.4萬億元。價值數萬億元的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是農村集體成員的一筆巨大財富,而通過農村產權改革,落實農民抵押、流通財產權,無疑是激發農村資源資產要素活力,實現保值、增值和促進農民增收的重要舉措。
實際上,農村產權改革的緊迫性早已為人洞悉,各地區也紛紛開展試點,此前決策層公布的農村土地“三權分置”,即早已在部分地區試點。因此,農民財產權確權和流通等事項,應及早根據試點情況,付諸政策。
當然,因為我國各地農業資源稟賦、生產方式不一,如在東北地區糧食生產收入對農民增收有重要影響,而河南、江西、安徽等勞動力轉移較多地區,土地對農民收入貢獻很小。因此,明確集體產權歸屬、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的產權改革前提下,具體政策各地可因地制宜。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第一財經 2016-12-07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