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回得去的家鄉”“記得住的鄉愁”,傳統村落的保護更加緊迫而直接地擺到了我們的面前。據新華社報道,住建部將采取搶救性措施遏制傳統村落衰敗趨勢,啟動瀕危傳統村落保護專項行動。
從“衰落”到“瀕危”,從“保護”到“搶救”,詞語的變化,不僅體現出傳統村落衰敗和損毀在不斷加速,也體現出保護正在不斷升級,措施將更加強勁有力。這種語境提示我們,對傳統村落保護,已經不是要不要做的問題,也不是可以慢慢來的事情,而是怎樣才能“搶救”、怎樣才能“活過來”的問題。
重視傳統村落的社會價值、文化價值、科學藝術價值和情感價值,社會已經有了這樣的文化自覺,也不缺這樣的保護共識。但觀念與現實的反差在于,保護意識的提升,并沒有阻止很多傳統村落日復一日地損壞下去。在很多地方,要么對農村“空心化”無能為力,“小橋流水人家”的風貌只能任憑“雨打風吹去”;要么把開發當做保護的唯一出路,商業化毫無忌憚地侵蝕和消解文化內核。
這恰恰是“搶救”行動面臨的難題。同樣是瀕危,搶救傳統村落和搶救大熊貓的方式必然是有所不同的。傳統村落分散全國各地,既不可能統一“圈養”,更不可能“人工繁育”。搶救傳統村落必須正視和解決這樣的問題:在傳統的小農經濟和宗族社會已經不復存在的背景下,如何既滿足村民改善生活條件、提升生活品質的需要,又實現村落外在形態與文化內核的共存,守住其內在的精神根脈。
觸摸每一個傳統村落的古老歷史,我們都能明顯地感知到,它之所以給人以濃厚的歷史魅力,之所以文化傳承綿延不絕,就在于其中的人本身,在于世世代代作為人的生活場景存在。在古老的歲月里,這些村落并沒有專門的保護經費和措施,但生活給了傳統延續最好的載體,成為最天然、最持久的保護。從這個意義上說,最好的搶救,莫過于激活傳統村落的生命力,讓它成為一個“活”的存在,而不只是一個干枯的標本,或者一個賺錢的機器。我們當然不能否認,對于少數文化遺存特別豐富、歷史文化價值獨特、卻已經不宜人居的村落,需要專門特別的保護措施,但從全國為數眾多的傳統村落而言,要將其長久留存下來,還在于延續其生活形態和文化形態,有可持續的經濟動力和生活條件,讓人們在一個活態的村落里體會人與自然、人與人的相處之道,而不僅僅是攝影家鏡頭中的影像、游客腳下的景點。
作者系媒體評論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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