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出現三次糧食高產。第一次是一九八三、一九八四年,第二次是一九九七、一九九八年,近兩年開始出現第三次糧食高產。每到糧食高產便調結構。第一次從一九八四年開始發展多種經營,著重發展各種園藝、水產、畜禽生產。第二次從一九九八年開始發展農業產業化,著重發展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現在面臨第三次怎么辦?主攻綠色發展是步先手棋。現階段應當把發展綠色農業、抓“三品一標”(指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實行標準化生產,下同)作為當前農業調結構轉方式的主攻方向,作為實現農業現代化的突破口。
發展綠色農業——轉方式調結構的主攻方向
發展綠色農業,抓“三品一標”。力爭在“十三五”末,實行全部農產品的無公害化,綠色產品達到一半左右,其中,有機產品達到10%左右。把主攻方向擺在發展綠色農業上,真正把農業的發展轉到以質量和效益為中心的軌道上來。
一是發展綠色農業可以穩住面積求平衡。糧食高產不代表所謂過關。供求關系是動態,每年都變,糧食生產一旦進入下降通道,會形成慣性,幾年緩不過來,對農業和整個國民經濟均衡發展形成沖擊。第一次糧食高產時發展多種經營,第二次糧食高產時發展農業產業化,減少糧食面積的思路如出一轍,結果進入下降通道后,都形成了連續3-5年的慣性下降,出現較大波動,且止跌后回升,也十分緩慢艱難。當前在第三次糧食高產時,千萬不能再好了傷疤忘了痛,更要防止糧食生產滑入慣性下降通道。發展綠色農業,抓三品一標,可以穩住面積,減少產量,在穩定中實現糧食供求的動態均衡。
二是發展綠色農業可以回應社會關切。調結構要堅持問題導向,當前城鄉社會對農業的關切集中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上,消費者最關心的是舌尖上的安全,發展綠色農業,從源頭上解決這個問題已成為當務之急,所以農業的發展必須下決心從提高產量轉到質量安全上來。
三是發展綠色農業可以更好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結構調整要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前面兩次調整,政府作用強而市場弱,有些地方政府直接決定種什么養什么,多數效果不好,以致農民得出結論要與政府反著來才行,這次調整不能重復老路,政府要把功夫下到發展綠色農業上,抓“三品一標”,提高農產品品質,而不是只是關心品種結構,具體種植或養殖的品種要讓給市場去調節,發揮好政府與市場各自作用,提高農業效益。
發展綠色農業——現代農業建設的突破口
發展綠色農業,抓“三品一標”,可以把建設現代農業的各項任務都帶動起來,質量安全、產品品牌、農業環境、技術裝備和適度規模經營等等,都可以在發展綠色農業中提高,從而全面推進農業的現代化。
發展綠色農業,抓“三品一標”,有利于提高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水平。農業的現代化首先必須解決這一問題,農產品質量安全涉及到很多方面,而基礎在生產,努力實現標準化生產,不斷探索綠色生產水平,是解決當前農業突出問題的需求,也是實現農業現代化的基礎。
發展綠色農業,抓“三品一標”,有利于推動農業品牌建設,提高農業效益,增加農民收入。當前農業效益不高的短板是農產品品牌建設不力,抓“三品認證”是當前重點,發展“三品”,可以大大促進農產品品牌建設,促進農產品營銷,更加符合市場經濟的需求,提高經營主體營利能力,提高農業生產全產業的整體效益和競爭力。
發展綠色農業,抓“三品一標”,有利于減少農業面源污染,改善農村環境。按照綠色、有機產品標準生產,農民化肥使用量明顯減少,有毒物質基本消除,可以大幅度降低農業面源污染,改善農村環境,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也是現代農業的發展方向。
發展綠色農業,抓“三品一標”,有利于促進農業技術進步和物質裝備水平提高。我國綠色農業發展從理論到技術,從生產到標準,都與國際先進水平存在一定差距,迫切需要全方位創新,要發揮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如發展循環農業,綜合利用農業生物產出物,培育更加優質的種子種苗,大力發展各類實用農業機械,各種節肥節水設施,抓“三品一標”生產,就能從根本上推動農業技術進步和物質裝備水平提升,促進農業現代化。
發展綠色農業,抓“三品一標”,有利于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壯大農業新型主體。“三品”要求產地認證,必需一定規模,大力發展“三品”,必將推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的蓬勃發展,促進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龍頭企業等各類新型主體的發展壯大,提高農業現代化水平。
發展綠色農業,抓“三品一標”,有利于建設現代農業多種措施落到實處。當前,“三品一標”工作有一定基礎,已經形成社會共識,關鍵是各級政府要把它放上議事日程,首先解決突出問題,增加投入,在關鍵環節取得突破,把“三品一標”作為發展現代綠色農業與農業現代化的突破口,把農業轉方式調結構,提升品質,優化環境,深化改革,推進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提高技術裝備水平聚集到“三品一標”發展綠色農業上來,回應社會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關切,實行藏糧于地和藏糧于技,科學調控主要農產品供需平衡,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加快實現農業現代化。
(作者單位:江蘇省農業委員會)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民日報》(2017年01月14日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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