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城歸”?
近年來,隨著我國農村勞動力轉移速度加快,農業經營方式轉變滯后,農業副業化、農村空心化、農民老齡化現象日趨明顯,“70后不愿種地,80后不會種地,90后不提種地”,這是當前不少農村面臨的窘境。“誰來種地,如何種好地”已經成為中國的戰略問題。培育懂農村、有闖勁且留得住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迫在眉睫。
在此背景下,一些專家學者認為,解決上述問題的希望,可能就寄托在“城歸”群體身上。何謂“城歸”?借用“海歸”的定義,就是從農村走出去的農民工、經商人員、大學生、退役士兵等,經過在城市積累了經驗、技術、資本、管理才能,接觸了市場,返回鄉下的創業人員。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在第八屆中國經濟前瞻論壇上作主旨演講時提出,我國正在發生人力資本革命,農村正在經歷著家庭農場興起和“城歸”的出現。認為“城歸”的出現是中國新的人口紅利,是農業供給側改革的一個重要突破口。這些對農村有認同感的“城歸”,或可適度平衡農村變革過程中的各種負外部性。
“城歸”是改造傳統農業的合適種子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本質在于,促進生產要素向效率更高的經營者流動,推動新興需求和供給能力在新的基礎上對接,形成中國經濟發展的新動能。而現代農業,正是新生產要素的一個重要流向地。2017年中央一號文件指出,要在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基礎上,緊緊圍繞市場需求變化,以增加農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給為主要目標,以提高農業供給質量為主攻方向,以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為根本途徑,優化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提高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勞動生產率,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由過度依賴資源消耗、主要滿足量的需求,向追求綠色生態可持續、更加注重滿足質的需求轉變。要求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其核心目標在于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提高農業的綜合效益和競爭力。
“城歸”群體相對于傳統的農業經營者具備較強的開拓意識、更多的市場經驗及經營才能、資金實力,他們對農村又有著充分的認同感,正是改造傳統農業、推動農業現代化的合適種子。鼓勵“城歸”群體的創業創新,不僅可以把現代科技、生產方式和經營理念引入農業,提高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而且有利于發展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同時,對于激活城鄉生產資源要素,激發城鄉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平等交換,促進農民就業增收有著重要意義。
隨著供給側改革的不斷深入,中國農村的結構性調整的逐步推進,為“城歸”群體成長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一方面,經營方式正在從“家家包地、戶戶種田”向經營權流轉、適度規模經營轉變。另一方面,作為農村改革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三權分置”辦法的不斷完善對于促進土地資源集中、適度規模經營有著重要意義。同時,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不斷推進也為資本進入現代農業提供了空間。
如何解決“城歸”的“成長煩惱”?
為鼓勵“城歸”群體創新創業,國務院辦公廳先后印發《關于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意見》、《關于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以及《關于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意見》等文件,讓更多的“城歸”帶著新的見識、資金和夢想踏上了返鄉路。據農業部統計,近年來從農村流向城鎮各類人員返鄉創業的人數累計達到570多萬,其中農民工返鄉創業累計達到了450萬人,還有居住在城鎮的科技人員、中高等院校畢業生等人員約130多萬人下鄉創業創新。“城歸”群體正在不斷壯大。
盡管“城歸”返鄉創業局面崢嶸初現,為農村經濟增長注入了新活力。然而,由于資金短缺、缺乏人脈、經驗不足、市場壟斷等隱形屏障橫亙在他們面前,加之部分人自身的浮躁和急功近利,也讓這些看似風光的“城歸族”面臨諸多“成長煩惱”。要真正解決“城歸”群體的“成長煩惱”,實現長遠健康發展,仍需找準著力點,從以下幾點進行努力:
一要簡化市場準入,降低“城歸”雙創門檻。落實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一系列措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持續推進商事制度改革,放寬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為“城歸”群體設立“綠色通道”,提供便利服務。
二要著力解決“城歸”群體資金困難。一方面要改善金融服務。采取財政貼息、融資擔保、擴大抵押物范圍等綜合措施,努力解決融資難問題。另一方面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加快現有財政支持政策的延伸覆蓋,將符合條件的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項目納入強農惠農富農政策范圍,落實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
三是強化基礎公共服務,落實用地用電支持。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通過調整存量土地資源,緩解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用地難問題。鼓勵以入股、合作、租賃等形式使用農村集體土地發展農業產業,依法使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開展創業創新。對農產品初加工用電執行農業生產電價。
四是加強三園建設,為“城歸”打造創新創業平臺。通過現代農業產業園聚集現代的生產要素,發揮技術集成、產業融合、創業平臺、核心輻射等功能作用,促進農業生產加工物流研發示范服務等功能相互融合,形成現代農業產業的集群;通過建設農業科技園,突出科技創新,科技應用、實驗示范,科技服務與培訓等功能,打造現代農業的創新高地;通過建設創業園,搭建創業實訓平臺,加強技術指導服務,加強市場平臺、信息平臺建設,為“城歸”打造創業平臺。
五要完善社會保障,解決“城歸”后顧之憂。完善社會保障政策,讓“城歸”群體可在創業地按相關規定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在有條件的地方納入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其子女納入城鎮(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可在創業地接受義務教育,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對初始創業失敗后生活困難的“城歸”群體,可按規定進行社會救助。
此外,除了政府的政策服務,創業要成功更重要的是要取決于“城歸”群體的自身努力。“城歸”群體也要不斷自我學習提升,要具備百折不撓、敢為人先、艱苦奮斗的創業精神和企業家精神以及“工匠”精神。
作者系中國農業大學博士生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新三農 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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