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6月23日發布158個貧困縣扶貧審計結果公告,指出84個縣形成將近20億元閑置資金,其中6.23億元已閑置2年以上。(6月24日 新華社)
2016年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首戰之年,中央和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更是首次突破了1000億元。扶貧資金是推動扶貧工作,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要保障,這筆錢對于貧困群眾和貧困地區來說應該是“雪中送炭”,但是為何一些地方卻將錢放在賬上。要真正實現2020年全面小康,既不能讓扶貧出現“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困境,也不能出現“扶貧資金掛掛在賬上”的尷尬。
有的地方,干部熱火朝天抓扶貧,卻奈何缺乏資金的支持,扶貧工作進展緩慢;而有的地方卻對上喊苦喊窮,千方百計爭取的資金和項目卻擺在賬上,群眾沒有得到一點實惠。一邊是貧困群眾急需資金發展生產,另一邊卻是扶貧資金被閑置。這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一方面,是由于扶貧資金在劃撥上未真正做到統籌考慮,沒有真正按照貧困地區的需求在劃撥,而是根據自己掌握的情況,簡單的將資金劃到位后了事,一些地方拿到一些專項資金,因為沒有合適的地方使用,所以不得不閑置。另一方面,隨著扶貧資金的不斷增加,一些干部違規使用扶貧資金被查處的案例也相繼被曝光,有的干部被這些典型案例所影響,拿到錢后覺得不但不及時想辦法如何按照規定將錢用到扶貧上去,反而把資金當成“燙手山芋”。
針對扶貧資金閑置等問題,國務院印發了《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方案》,對于扶貧資金的管理,更是出臺了《國家扶貧資金管理辦法》。要真正實現錢用扶貧資金到刀刃上,一要加強資金監管,既要防止騙取套取、優親厚友等違規違法使用現象發生,又要避免出現“有錢不用”的情況出現。二要不斷提升基層扶貧干部的擔當精神,真正讓扶貧干部樹立事業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真正以時不我待的勁頭落實扶貧責任。三要不斷擴大扶貧資金使用的范圍,探索提高基層使用資金的自主權,真正讓扶貧資金在使用過程中能夠少一些“條條框框”的束縛。
(作者單位:四川省綿陽市江油市食藥工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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