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河北省紀委通報9起扶貧領域典型案件。(7月19中國紀檢監察報)
不得不說,扶貧領域中存在的腐敗問題,已是早有耳聞;“小官大腐”這樣的村官腐敗現象也并非鮮聞。然而,將“扶貧領域腐敗案件”與“村官是主要違紀群體”捆綁到一起,卻還是有些讓人震驚不已。然而,“一些村干部騙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挪用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辦理低保優親厚友……”這樣的現實,卻是這么殘酷地呈現在公眾面前。而對于那些掙扎在貧困線以下的人民群眾,更是如針一般刺痛著他們敏感的神經末梢。
中央的惠農扶貧資金,從國庫撥出最后一分不少地“平安抵達”貧困人員手中,才是真的惠農扶貧。然而,要真正將扶貧政策、資金一分不少地落實到貧困人員手中,卻并非易事,尤其是落實到“最后一公里”問題上。正如此次中紀委披露的325起扶貧領域案例,村官是主要違紀群體。這不僅損害貧困群眾切身利益,更是揮霍著基層群眾對黨的信任。
有人認為,“村社干部腐敗,主要原因是缺少監督和制度約束。”也有人表示,“這類事件的發生,一定與民主自治制度不健全有關。”更有人認為,這是因為傳統集體經濟制度存在弊端,村干部權力的“含金量”太大。誠然,這些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確實是助推村官成為扶貧領域腐敗案例“主角”的幕后推手。但是,要有效防止扶貧領域的腐敗問題,則需要監督與制度同行,查處與嚴懲發力。
要完善扶貧資金管理機制,構建責任清晰、各負其責、合力攻堅的責任體系,對于事涉扶貧的黨員領導干部,不管是誰,官位、權力大小,都必須嚴肅處理,堅持做到“凡是敢向扶貧資金伸手就決不客氣”;另一方面,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更要扛起責任,比照中央紀委的做法,自主篩選督辦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線索,形成中央、地方聯動的良好局面,確保“誰也不能動貧困人口的‘奶酪’”。
清除脫貧攻堅戰中的強占掠奪、虛報冒領、截留私分、貪污挪用、揮霍浪費等“攔路虎”,就必須堅持嚴字當頭,執紀必嚴、除惡務盡,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將濃厚“伸手必被捉”的氛圍,充分發揮扶貧領域“不敢腐”的震懾效應。
作者單位:四川省鹽亭縣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