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機關如何查處“微腐敗”問題?各地各部門開展了哪些密切聯系群眾、解決群眾訴求的活動?9月7日,成都市紀委舉辦以“走進成都紀檢監察之——了解專項治理‘微腐敗’工作”為主題的開放日活動,共邀請省、市、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組、社區群眾代表,特邀監察員及媒體代表60余人,先后到青羊區玉沙路社區、成華區隆興路社區進行實地走訪,觀摩了解基層推進“微腐敗”治理工作情況。(四川日報 2017年09月08日)
筆者了解,“微腐敗”是一種 公權亂用的行為,其典型特點有三:一是小。指亂用公權的行為很小,如接待群眾態度冷漠、在下基層時會接受一點土特產、一盒香煙等,小到人們容易忽視它的存在;二是多。這種亂用公權行為比較普遍,如接受服務單位私人宴請在為其辦事時打“擦邊球”,或在幫人辦事時接受不貴重物品,群眾司空見慣、習以為常;三是社會公眾對其態度曖昧。大家認為這些行為很小,生活在一起,低頭不見抬頭見,處理起來未免“上綱上線”,不近人情,對這種行為放之任之,也會效仿這種行為“方便”行事。
筆者認為,俗話說“萬丈高樓平地起”整治基層“微腐敗”,關鍵在于一級抓一級、層層抓整治、責任全覆蓋。要緊緊抓住基層黨支部,扭住思想認識誤區反復搞教育,切實讓村(社區)基層工作人員感受到正風肅紀越來越緊、越來越嚴;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體系,將“兩個責任”“一崗雙責”落實情況納入村(社區)干部考評體系,落到實處;將黨規黨紀、各級指示和案件處理直達末梢,不僅要抓好領導干部的學習警示,更要抓實村(社區)的貫徹落實,切實讓村(社區)干部都受警醒、明底線、知敬畏。切實讓“微腐敗”無處藏身,營造基層風清氣正的良好生態。
(作者地址:北川羌族自治縣永昌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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