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基層干部尤其是村干部腐敗問題顯現出易發多發,量大面廣的態勢,有些在集體土地征用拆遷過程中以權謀私、收受賄賂,有的利用集體資源營私舞弊、非法獲利,有些在民政低保中吃拿卡要、雁過拔毛,有些在農業補貼中虛報截留、損人利己。
解決村干部腐敗問題,要發揮好村民自治的作用,真正實現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要從源頭防治腐敗,通過常態化檢查、專項督查、審計發現、群眾舉報、網絡反映等多種渠道起底問題線索,加強對村干部權力的監管,充分發揮紀檢監督職能;要嚴格落實村務和財務公開制度,保障村民知情權、監督權;要加強對村干部的教育管理,讓他們明白不能為了實現自己的欲望就去沖撞底線、挑戰規則、突破邊界,應堅持底線思維、具備風險意識。
對于大多數群眾來說,“老虎”巨貪,卻遠在天邊;“蒼蠅”微腐,但近在眼前。看“大老虎”便成了霧里看花、水中望月,即使有監督舉報之心,也因鞭長莫及而慨嘆乏力;拍拍身邊“蒼蠅”,鏟鏟眼前“腐土”,卻非難事。因為近在咫尺,容易看得真切;因為深受其害,往往深惡痛絕,也就愿意參與到這場反腐敗的戰役之中。嚴懲微腐敗,充分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有利于社會和諧穩定。同時,各級紀檢監察部門應當保護好群眾不因舉報控告而受到打擊報復,避免出現 “敢怒不敢言”、 群眾觀念淡薄等問題,從而加強對“微腐敗”行為的震懾。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作為一名有責任心的公民,也應將監督身邊干部嚴以用權看作責無旁貸的義務。以主動姿態參與反腐敗斗爭,會讓政治生態更積極健康。
(作者單位:四川省三臺縣永新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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