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從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通報了8月各地查處6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從通報的典型案例發現,在貫徹黨中央“八項規定”和反“四風”的高壓態勢下,一些基層干部無視法規法紀,利用手中的“微權力”套取村級公益事業專項補助資金、騙取危房改造資金、挪用扶貧款、套取國家低保金等問題,屈出不窮。
我們的農村基層干部應當堅定理想信念,牢記和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恪盡職守、為民奉獻;應當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求真務實、艱苦奮斗;應當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知法守法、依法辦事;可是,他們確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為自己“服務”,把“好處”拒為已有,不但違背了為民辦事的“初忠”,而且在群眾中造成了惡劣影響,自己身子都不“正”,何以去帶領群眾“致富”?
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把治理基層“微腐敗”列為2016年重點工作任務。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相對于“遠在天邊”的“老虎”,群眾對“近在眼前”的嗡嗡亂飛的“蠅貪”感受更為真切。從現實看,當前基層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依然嚴重,就8月各地查處6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可見形勢逼人,必須下功夫治理“微腐敗”。
黨中央貫徹“八項規定”和反“四風”堅持不懈,為何“微腐敗”依然不斷呢?筆者不由得想起歷史上曾經出現的“留辮子”心理。滿清以降,剃發蓄辮由不情愿日漸變成為習慣。辛亥革命后,要求人們把辮子剪掉,以示革命。可因為年深日久,有的人難以接受,即使剪去辮子,晚上還偷偷地捏著辮子睡覺。
從剪辮易俗可以看出,即便是陳規陋習,一旦習非為是,形成固化思維,就很難改變過來。根除腐敗也是這樣,猛踩剎車,有的仍“腐癮”難除,正如某某支部書記說:我給他們辦事,他們給點“辛苦費”是應該的。
因此,要使“微腐敗”徹底杜絕,就需要在轉變觀念上下功夫,要能斷得了“奶”,戒得了“癮”,割得下摸著舒服、實則礙事的“辮子”。當前,各級開展的“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每個黨員、基層黨員干部要老老實實地對照黨章黨規,對照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查找自己在思想覺悟、黨性修養、道德情操等方面還有哪些差距,認真查看有沒有抱守殘缺、積習難改的問題,有沒有我行我素、不以為然的心理,有沒有糾風不徹底、斷腕不堅決的傾向。真正從思想上、行動上做到講黨性、講原則,嚴守法紀,與不良做法徹底決裂。
個別黨員干部除了心存僥幸外,還認為“拿點小的、收點小的、套取點扶貧款”都會神不知鬼不覺,無人知曉,結果恰恰是觸犯了我們法律法紀的“紅線”,“扶貧款”、“低保補助”是我們群眾的“救命錢”,你們拿去了,不但是斷了他們口糧,也相當于要了他們的“命”呀,更是違背了國家領導人對群眾關心愛護的初忠。這種想法非常值得警惕,當初吃拿卡要風盛行時,何嘗不是從拿點小的吃點小的開始的。一個人在小節上守不住,就會逐漸喪失警覺,腐蝕靈魂,瓦解斗志,由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最終難免栽跟頭。純正作風,樹好形象,珍惜擁有的政治生命,必須慎小慎微,防微杜漸,時時處處嚴格要求自己。
防止微小的腐敗,重要的是有法紀意識。黨員干部尤其要繃緊法紀這根弦,時刻想著黨紀國法高懸在頭頂,保持心存敬畏,使“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顧忌,“行”而合乎政策法紀。要自覺破除特權思想,以平和心態對待權力,恪盡職守,務實為民。要把政策法紀當作“護身符”、“保護傘”,主動自覺地把自己運用權力的過程,納入組織的監管和群眾的監督之下,做到方向明、路數清,行得端、坐得正,經得起時間、實踐和群眾的檢驗,踏踏實實為群眾辦好事,服好務。
(作者單位:蒲江縣國土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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