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吃喝要查,貪污侵占要查,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也要查——《成都市治理“微腐敗”工作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日前印發,其中不僅明確了什么是“微腐敗”、有關人員的范圍,還確定了要查處的三類“微腐敗”問題。(華西都市報 2018年2月9日)
什么是“微腐敗”?《辦法》明確,“微腐敗”是指有關人員在行使公權力、履行職能職責或為民服務過程中,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微腐敗”多發生在基層,發生在百姓身邊,侵害的是群眾利益,損害的是黨員干部形象,動搖的是黨和國家的基礎。
“微腐敗”,一個“微”字,道破了基層不正之風的典型特征,但“微腐敗”其實一點兒也不“微”。對于老百姓而言,身邊的“蒼蠅”叮咬,比報道中“老虎”更鬧心。“微腐敗”損害的是基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眾獲得感,揮霍的是群眾對黨的信任。人們在為“打虎無禁區”拍手叫好的同時,也期待著“拍蠅無死角”。因此,對“微腐敗”問題專項整治,是推動正風反腐向基層延伸,密切黨同人民群眾血肉聯系的必然要求。
治理“微腐敗”堅持從實從嚴,真抓真查“敢于亮劍”。從嚴治黨關鍵要落實到行動上,管黨制度的生命力要體現在執行上,要延續當前反腐的高壓態勢,集中有限的資源和力量對準基層“微腐敗”進行專項整治。廣泛調動人民群眾積極性,暢通群眾監督渠道,鼓勵群眾表達訴求,及時回應群眾訴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將定期整治和專項整治相結合、反腐敗與作風整頓相結合、打“蒼蠅”與促發展保民生相結合,以常態化的監督問責,持續減少“微腐敗”存量,徹底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以真抓真改、真管真查的實際行動贏得群眾的真心擁護。
令必行,禁必止。開弓沒有回頭箭。違紀必究,方能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久久為功,日日為繼,堅持不懈,方能清除沉疴,杜絕頑疾。
“反腐沒有休止符,我們應該堅持反腐工作零容忍態度不變,嚴厲懲處的尺度不松,做到有腐必反、有貪必肅。”當然,面對新形勢下的反腐壓力,我們必須不斷增強反腐力度,不斷創新反腐手段,才能遏制“微腐敗”行為頻繁的出現。進行專項整治,構筑無處不在的監督網,讓腐敗分子無處遁形,切實保護好群眾的利益,增強群眾對反腐敗的獲得感,才能讓人民群眾滿意,不斷鞏固黨的執政根基,涵養政治生態的“青山綠水”。
(作者單位:北川羌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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