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一詞最普世的社會學范疇解釋為:利用現有的知識和物質,在特定的環境中,本著理想化需要或為滿足社會需求,而改進或創造新的事物、方法、元素、路徑、環境,并能獲得一定有益效果的行為。從邏輯構成上來看,“創新”應包括三個方面的意義——基于現實、滿足社會需求、獲得一定有益效果,其中最為重要,也是“創新”一詞作為國家戰略方針被提出的原因,是因為“好的創新”工作可以帶來收益,讓群眾享受到越來越多的實惠。可據筆者近年來的觀察來看,“創新”一詞正逐步“臉譜化”,成為越來越多的領導干部常常掛在嘴邊、脫離實際需求的口頭禪,不僅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在無形中更損害了政府公信力。
創新是一項系統工作,講究人財物與天時地利人和的互相匹配,既要有切實可行的方針,也要有可供執行具體工作的人員,更需要龐大的群眾認同感作保障,不是單純的擬定一項制度、制作一個方案、開展一項活動就可以稱之為創新。筆者就曾遇到過,逢工作就講制度、談制度就要創新的工作模式,對外吹的天花亂墜,對內基礎工作卻止于各項制度,不僅常規工作受影響,在單位內部更造就了浮夸之風,虛報功績的情況比比皆是,等督導組到了門上,又互相推諉責任。孔子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這種樸素的道德觀念不僅應該作為廣大黨員干部修身、做人的基本準則,更應該成為領導干部為政一方的行為規范,領導干部在仰望星空的同時,更要將目光投到腳下土地上,堅持聯系實際,從實際出發,切實做到不深入調研不亂發言、不深入考察不亂決定,在把情況摸熟摸透的前提下,再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從百姓最迫切的需求出發,獲得最廣泛的民意支持后,再開展創新工作。
船重千鈞,掌舵一人。領導干部不止承擔在大事小情上拍板的責任,還是一個單位、一個部門對外交流的“代言人”,要勇于對不切合實際的創新要求說“不”,敢于發出自己的聲音,提出不同的意見。這既是對領導干部能力的檢驗,也是黨性的體現,表達異議不是“忤逆”上級部門的意見,是為了更好開展此項工作,是為盡早預防、及時糾錯打下的“預防針”,是領導干部責任擔當的體現。千忙萬忙,老百姓得不到實惠就是瞎忙。只有頂得住壓力,才能確保各項公共資源都能用在實處、帶來收益,讓老百姓在創新中感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
“己所欲者,慎施于人。”笨功夫中往往蘊含著大智慧,一年抓好幾件事是政績,幾年抓好一件事也是政績。創新工作的出發點與歸結點是讓工作干出成效、群眾獲得實惠,黨員干部要戒驕戒躁,不能人云亦云,要下足笨功夫,在基礎工作中多一些耐心定力,一年接著一年干,常抓不懈,抓細抓實,那么平凡工作中也能干出偉大來,干出創新來。
(作者單位:三臺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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