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去一村調研,支部書記抱出厚厚一疊黨員承諾書,翻看發現,承諾書里的內容都是事先統一打印好的,黨員簽字后存檔,至于黨員對承諾是否牢記清楚,是否落實到位,就沒了下文。(8月28日 人民日報)
客觀來說,黨員簽訂承諾書,可以明確黨員的責任和義務,幫助黨員樹立日常行為的標尺,讓黨員能夠提高思想,立足本職,干好工作,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不過,在少數地方,黨員干部承諾書的簽訂卻存在著走過場、擺樣子等問題,失去了原味。
承諾不是簡單的一句話,它更意味著一份沉甸甸的責任,走入公眾視線的“公開承諾”,群眾有理由期待它的“成功變現”。但在實際工作中,有的黨員干部工作大而化之、“舉重若輕”,工作不在點上,精神不在狀態,遇到問題就抱著“鴕鳥心態”,要么把自己藏起來,要么把矛盾蓋起來,不敢迎著困難上,不敢頂著壓力干。一事當前,總是一等、二靠、三看,表決心驚天動地,看成效毛毛細雨,對上弄虛作假,對下“貪污”政策,踐行承諾中出現了諸如“一公了之”、“走調偏向”、“缺斤少兩”等不良現象。
做出承諾的黨員干部,要常思兌現諾言,嚴格對照承諾內容細化踐諾步驟,明確履諾時限,踐諾措施,經常性找差距、明方向、善思考、做總結,把莊嚴的承諾變成實實在在的行動。黨組織也要加強跟蹤問效,對黨員干部的踐諾情況要定期進行點評、考核和公開公示,對“口頭承諾”而“實際不動”的黨員干部要時常督促提醒,甚至施予問責。當然,我們也要善于利用群眾和公眾的力量來進行監督,以群眾的滿意度為允諾踐諾的“試金石”,倒逼黨員干部形成言必行、諾必踐的行為自覺。
(作者單位:綿陽市北川羌族自治縣禹里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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