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新華網報道,今年8月至今,關于特色小鎮的(擬)投資總額超過1000億元,不過在業內專家看來,這并非特色小鎮建設再現熱潮,只是正常推進而已。而隨著8月底,國家發改委發布《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室關于建立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高質量發展機制的通知》,特色小鎮政策日漸明朗,其建設進一步被“糾偏”,投資也趨于理性。盡管各地特色小鎮投建依然如火如荼,但不再像之前一哄而上,“做減法”是特色小鎮健康發展的重要一步。
特色小鎮源起浙江,2014年被首次提及,是新型城鎮化與鄉村振興的重要結合點,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推動力。截至今年2月,全國兩批特色小鎮試點就有403個,加上各地方創建的省級特色小鎮,數量超2000多個。
短短四年時間特色小鎮異軍突起,大大小小超過2000多個,平均每個縣就有1-2個,這之中有多少是真正能夠產生市場價值、帶動區域經濟發展的,大多都是些跟風設立沽名釣譽的“特色小鎮”,缺乏特色、產業定位模糊、盈利模式虛假。究其原因,一是“貪功冒進”,對政策紅利的盲目爭取,地方政府出于政績或經濟發展的考慮,沒有經過詳細論證就盲目上馬特色小鎮項目,戰略失誤造成了小鎮后續落地困難;二是“濫竽充數”,空有一個名頭而無實質資源支撐,不考慮地區發展基礎和產業特色,導致小鎮的發展缺乏內源動力。
對此,國家先后出臺相關政策加碼,提出不能把特色小鎮當成筐,什么都往里面裝;持續開展評估督導和優勝劣汰,堅決淘汰一批缺失產業前景、變形走樣異化的小鎮和小城鎮;避免一次性命名制,防止各地區只管前期申報、不管后期發展與糾偏……這些政策傳遞出的信息是曾在“命名制”蔭庇下的特色小鎮,不再享有一勞永逸的安全,特色小鎮的根本是產業發展。在特色小鎮發展過程中,企業是主體,政府是主導,首先要立足地區優勢,遵循規律,尊重市場,不搞跨越階段,不盲目追風;其次要規劃先行,精準定位產業,推進發展,富有特色;最后要以人為本,合理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生活環境,做到內外兼修,方是理性地發展特色小鎮。
(作者單位:北川羌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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