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兒所指的村官是指“大學生村官”,即選聘優秀的大學生到村任職,到我國的基層去學習,去鍛煉,以獨到的、前沿的視角去發現農村發展的潛力,去解決農村發展的壁壘和問題的這樣一類群體。
村官,從字面上理解就是“村上的官”,那么如果沒有到村上工作,和群眾打交道,而是被截留在服務村所在鄉鎮工作,又能不能被稱為“村官”呢?顯然不是!這是各級黨政領導干部都知道的道理,但是從歷年的村官反映看,村官留在鄉鎮工作的現象屢禁不止,有的村官甚至在鄉鎮工作了5、6年,一天都沒下過村,倘若鄉鎮機關工作人員一般,究其原因,鄉鎮人手緊缺是主因,人手少,事兒多,好不容易來個人,怎么能輕易的放走?這就跟以往撥專項資金是一個道理,上級撥給鄉鎮一筆某專項資金,但是該鄉鎮在另一方面的資金缺口很大,眼看好不容易來了一筆錢,管他三七二十一,拿來用了再說,這就是以往常提的專款不能專用,類比到村官身上,那就是:專人沒有專用。
那么 ,采取怎樣的措施能讓村官專才專用呢?答案是:直轄村官。即,由招錄單位直接管轄,人事在招錄單位,工作在基層,村官只對招錄單位負責,讓村官的服務地所在鄉鎮真正只起“照看”和培養作用。
直轄村官好處在那?為什么要直轄?筆者在此總結幾點直轄村官的好處,供讀者品鑒。
第一,直轄村官,“下村難”便迎刃而解。直轄的村官由于人事不在鄉鎮,鄉鎮只是負責培養,鄉鎮與村官之間只是一種類似于合作的關系,并不存在直接的隸屬,鄉鎮便找不出理由將村官“挽留”,不下放就只有給招錄機關說法,而這,鄉鎮是不會做的,因為那樣做,便是明目張膽的違紀,所以,該下放就能真切的下放,而這,不正好解決了村官“下村難”么?
第二,直轄村官讓民情更真。村官不被截留到鄉鎮,而是直接與村民接觸,和他們溝通、交流,同作同息,就能切實的觀察到村民的現狀,就能真實的了解村民的需要,就能真實的感受到鄉村的不足和發展壁壘,作為“特派員”的村官,由于只對招錄單位負責,原則上就不會也沒有理由向上級部門隱瞞民意民情,而這最原汁原味的民意民情不正是有關部門的需要么?此舉不僅能針對各村發展現狀“對癥下藥”,助力農村發展,同時也能倒逼鄉鎮將農村工作做好做實,可謂是一舉兩得。
第三,直轄村官讓村官的培養更到位。一直以來,村官不能下村的現象在很多地方存在,村官只是“掛個名”,而行的普通工作人員的“實”,這顯然不符合一個村官的培養要求,直轄村官,能夠讓村官實實在在的下村,接受基層的鍛煉,在熟悉基層鄉鎮辦事流程、思路,工作的方式方法的同時也廣泛的了解了村民的所需、所求、所感,無疑讓村官的培養更到位,而這樣的村官和村官的培養方式,恰是我們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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