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民檢察院通報稱,但隨著扶貧政策實施和扶貧資金的密集投放,一些國家工作人員和農村“兩委”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套取、侵吞、挪用扶貧資金的犯罪也呈易發多發態勢。據統計,2013年至2015年期間,全省檢察機關共查辦涉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1615人。(騰訊網 4月7日)
隨著脫貧攻堅戰略的全面打響,全國各地掀起一股扶貧幫困、脫貧的活動高潮,由于大量的扶貧資金的投入,在一些地方“蠅貪”、“蟻貪”問題突出、窩串案突出、貪污瀆職問題突出,一些國家工作人員和農村“兩委”人員雁過拔毛、無利不貪、抱團腐敗,嚴重影響了扶貧政策的有效落實,危害之大,可想而知。
“蟻穴失察必崩大堤,小惠不拒必成巨貪”。腐敗的產生既有個人物欲膨脹的推動,又有金錢、權力的誘惑,既與個人素質不高、自控能力差有關,也與市場經濟體制不健全,權力機制不完善、權力失去控制相聯。特別是個別基層干部,在強烈的利益驅動下,絞盡腦汁、挖空心思,尋找一切可乘之機攫取財富,把扶貧資金私吞懷中,讓扶貧工作很難實施,很難推動國家戰略的實現,嚴重損害黨在人民群眾心中的形象。
馬克思曾言“如果有50%的利潤可以挺而走險、如果有100%的利潤可以踐踏法律、如果有200%的利潤可以無顧生命”。要保障扶貧資金能夠惠及于民,就要對各項資金的用途、使用、受益等進行嚴格的管理,切實做到信息公開,嚴禁自謀取私利或濫用權利侵吞集體財物的行為發生。
“蒼蠅不叮無縫的蛋”。要徹底遏制扶貧領域的腐敗行為,就必須從源頭抓起,從腐敗的苗頭掀起,要加強基層領導干部的教育與自我教育,加強社會監督,拓寬群眾參與反腐敗的渠道,對扶貧領域的職務犯罪出“重拳、施重典”,才能筑起拒腐防變的萬里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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