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貧困縣西吉縣農民李偉(化名)去年意外發現自己名下多了一個銀行賬戶,他卻完全不知情。神秘的賬戶里以各種惠農名義打進了3萬多元錢,之后又被人轉走。其他村民也發現了同樣的情況,僅五家農民存折三年間進賬累計達68萬元。李偉因此上網舉報火石寨鄉的干部未經村民同意便以他們名義辦理惠農補貼存折,截留包括危房改造、代發低保、良種補貼、農資補貼、退耕還林、地膜補貼等在內的款項。舉報得到西吉縣檢察院在微博上公開回應。這起涉嫌貪污惠農專項資金的案件已立案偵辦,兩名涉案鄉長已被“拿下”。(搜狐新聞 4月13日)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中央上打“老虎”下除“蒼蠅”的反腐行動中,各地以零容忍的態度重拳出擊,在反腐成果清單中涉農領域的小官巨貪數不勝數。筆者猶記得,在去年年初,廣東中山市查處了一起涉農資金的案例:火炬開發區宮花村辦公司原經理張連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宮花村集體資金共計人民幣1131萬元用于歸還賭債,收取他人用于向宮花村購買土地的款項共計393萬元后占為己有,用于做生意和個人生活花費,在協助政府從事對宮花村國有土地的經營和管理及管理土地征用補償費的過程中,共同侵吞宮花村國有土地或土地補償款共計人民幣7249余萬元,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中央連續11年一號文件都談農業,可見,農業在我國的重要地位。但是我國又是傳統的農業大國,農業人口比重大,農業發展相對滯后。國家每年對農業傾注了大量資金,從糧種補貼到農業技術培訓,健全和完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更是大手筆。正是因為國家的大手筆,舊城改造、新農村建設以及征地補償等方面涉農惠農資金之多,一部分村官變相進行套取,逐漸衍生出眾多的“小官巨腐”。
如今,繼7000余萬元的小官巨腐之后再現涉農資金被村干部貪污,我們不禁要問,涉農資金緣何成為貪官們惦記的“唐僧肉”,涉農腐敗何時休?第一點,在基層,村官職雖小權實大,所謂天高皇帝遠,遠離上級和紀檢監察的監督,即使違紀違法也難會被執紀問責治罪。第二點,目前一些基層地方關于農村土地及其它涉農政策、法規不健全,相關宣傳也不到位,基層村民自治組織民主決策議事機制無保障,在實際操作中根本由“土豪劣紳”出身的村官數人直接拍板,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決權無以保障,加之基層群眾對于法律、政策的不了解、自我維權意識的淡漠,更讓一些村官肆意利用職權斂財而無所顧忌。第三點,無論是農村土地性質轉換還是其它涉農事項,流程手續過于復雜,過程缺乏公開透明,加之鎮村干部相互勾結,沆瀣一氣,偽造政府文書,憑借官商雙重身份巧妙轉移村集體財富和涉農資金。
目前“小官巨腐”問題日益突出,遏制“村官”腐敗已刻不容緩。筆者認為,首先要完善村干部的準入機制,把好選人用人關,在村官選拔中,要注重對其思想觀念和素質的考察;其次要加強對基層村干部的教育,從正反兩方面進行教育,著力提高基層村干部的思想素質和黨性;再次要加大對涉農專項資金的審計和監督,層層落實相關責任人,強化責任追究,讓小官不敢貪;最后要健全和完善涉農資金的制度完善,筑牢保護涉農資金的制度墻,做到資金管理無縫隙。
筆者呼吁保護好每一分涉農資金,切勿讓涉農腐敗傷了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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