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醫改辦、國家衛生計生委等七部門聯合制定的《關于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指導意見》6日正式公布。指導意見提出,到2020年,力爭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擴大到全人群,形成與居民長期穩定的契約服務關系,基本實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的全覆蓋。(《經濟日報》6月7日)
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有利于轉變醫療衛生服務模式,推動醫療衛生工作重心下移、資源下沉,增強群眾對改革的獲得感,為實現基層首診、分級診療奠定基礎。很明顯,這一醫療服務模式,可以通過醫生和市民的面對面對接,讓醫生更加熟悉自己的患者,對他們的疾病、健康有個動態、跟蹤的掌控,這對于對癥治療和健康指導來說有著積極意義。因此,在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時不能僅僅滿足于“簽”,而應引導醫生切實做到“簽而有約”,在居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危險因素干預和疾病防治等方面發揮實實在在的作用。這就需要我們看到目前我國的醫療現狀,破解可能會遇到的尷尬。
首先,要看到當前醫療資源的失衡和缺失的現狀,破解“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可能遇到的“僧多粥少”的尷尬。由于條件的限制,不是所有的醫生都可以成為簽約服務的“家庭醫生”。因此,各級政府要按照有關要求,加強簽約服務“家庭醫生”的團隊建設,加大簽約服務的“家庭醫生”培養力度,特別要以“推行基層簽約服務”為目標,有計劃地安排基層醫務人員參加進修培訓,不斷提高其醫療水平。
其次,要看到醫務人員滿負荷甚至超負荷運轉的現狀,破解“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可能遇到的時間和精力不足的尷尬。目前,一些大醫院尤其是知名醫生到門診室一坐下來,幾乎連喝水上廁所的時間都沒有。而這些醫生無疑都符合擔當“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條件,自然也是“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首選。然而,他們在醫院正常工作時已經是滿負荷甚至超負荷運轉,還哪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關注自己“簽約”的居民?所以,各醫療機構要為簽約服務的“家庭醫生”提供時間上的保障,使他們盡快熟悉每個簽約家庭成員的基本健康狀況,以便能因地制宜、因人而異、高效及時地為簽約居民提供安全、有效、連續、綜合、個性化的醫療照顧、健康維持和預防保健等健康管理服務。
再次,要看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產生的費用問題,破解居民不愿意甚至不想繳納相關費用的尷尬。正常情況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費用“根據簽約服務人數按年收取簽約服務費,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付費等方式共同分擔”,也許由簽約居民個人分擔的費用不會太多,但對于為柴米油鹽醬醋茶而謹小慎微過日子的百姓來說,特別是對那些特困家庭、享受低保的家庭來說,仍是一種負擔。所以,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在推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時,要采取多種形式,引導居民認識到這項服務的積極意義,認識到繳納這筆費用的必然性和優越性,從而提高繳費積極性,以享受全方位的醫療服務、疾病治療,增強自身的安全保障與健康保障。
總之,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有著美好的愿景,但需要多方努力,千萬不要讓“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成為只“簽約”而少了“服務”,而應該使其真正做到“簽而有約”。
作者地址:鄭州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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