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退休3年后獲刑”再證腐敗沒有“安全期”
在任職的12年中,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并索要工程承建單位賄賂,受賄總金額高達559萬,單筆最高達300萬。去年8月,湖北省武漢市水務局原巡視員劉東才因受賄罪被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6月20日 網易)
一直以來,部分官員都存在“退休就安全了”的錯誤思想,殊不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只要違紀違法,總會留下蛛絲馬跡,遲早會被查出來,不管退休與否,都要追究責任。
其實,貪官退休后被抓并不是什么新鮮事了,十八大以來,中紀委頻頻出手,不斷劍指“退休老虎”,退休或退居二線后被調查的大小“老虎”不勝枚舉,副省級以上的“大老虎”就有四川省原副省長郭永祥、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湖南省原政協副主席陽寶華、環境保護部原副部長張力軍等十余人,副省級以下的“老虎”更是多不勝數。而湖北省武漢市水務局原巡視員劉東才退休三年后獲刑,再次證明官員退休不等于進入“安全期”。
事實上,貪腐分子根本就沒有“安全期”,只要貪污腐敗,在任何時候都有可能被抓,想要安全感,唯一的方法就是清正廉潔、盡職盡責、不貪不腐。而對于那些已經“一失足”的貪腐分子來說,也應及時主動向紀委自首,爭取坦白從寬,及時遏制住其向“千古恨”的深淵繼續滑落。
筆者認為,貪腐分子所謂“退休后就安全了”的錯誤意識實際上是僥幸心理在作祟,只有擊碎貪腐分子的僥幸心理,才能從源頭上遏制腐敗。要擊碎貪腐分子的這種僥幸心理,一是要加強黨性修養,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筑牢領導干部的廉政防線,促使領導干部主動拒腐防變,摒棄僥幸之念;二是要加強警示教育,通過發生在干部身邊鮮活的典型案例,教育領導干部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不敢心存僥幸;三是要健全相關制度,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切斷權力尋租的路徑,同時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任中、離任、離職和退休審計,讓領導干部沒有僥幸的空間。
(作者地址:四川綿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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