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聯合省環保廳印發《關于推行水污染防治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技術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將積極推動城市建成區內現有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印染、原料藥制造、化工等污染較重的企業清潔化搬遷改造,分年度制定搬遷改造計劃。(《四川日報》11月15日)
隨著霧霾的不斷來襲,空氣的不斷惡化,整治大氣污染、改善人居環境,被列為各級政府的頭等大事。諸多地方政府,為了完成這一歷史使命,確實用盡了“洪荒之力”。然而,為了本地空氣的好轉,也不是什么辦法都管用、可用。就成都而言,欲將重污染企業搬出建城區,對于居住在建城區內的廣大民眾而言,這固然是好事,讓人們有理由期盼空氣的好轉就在不久的將來。
然而,局域空氣的好轉,并不代表整個地區空氣的改善,只要污染源一日不除,空氣質量的好轉就一日無從談起,重污染企業雖然遠離城市的,但其所排放的污染物將會隨著“東風”慢慢地從農村包圍城市,到那時再去挖環保“毒瘤”,恐怕造成的嚴重后果和危害程度是難以彌補的。
其實,對于一些涉獵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印染、原料藥制造、化工等污染的企業,完全叫他們停產停業,肯定不現實,沒有了紙我們怎么寫字?沒有鋼鐵,我們怎么建房?一邊是我們日常生活需要有這些企業的存在,一邊是環境保護不允許這些重污染企業的亂排亂放,當二者強強相遇的時候,肯定要想個兩全齊美的辦法來加心解決。
“只要思想不滑坡,辦法總比困難多”,事實上,對于這些重污染企業,還是有諸多辦法可以解決的。但解決的關鍵不在于是否將其搬遷出建城區域,而在于如何將其排放的污染物純凈化。就像對一個有犯罪傾向的不良少年,難道將其逐出城外,在農村他就不會犯罪了?顯然,環境保護,對于重污染企業,不能只靠搬遷,而應該加大資金的投入力度,加大懲罰力度,確保企業排放出來的廢氣、廢水都能達標,不會對環境造成任何傷害,這才是治理之本。
或許企業出于成本考慮,如果真正完成這些污染物的凈化,那么只有虧本而沒有盈利,這對于企業來講就意味著倒閉和“滅亡”。那么,這時就需要政府及時出面、出手,對企業進行扶持和補助,既要盡量保證企業的經濟效益,又要確保環境改善的不斷進步。當然,政府也不可能一味地給予,對于一些不法企業,該懲的懲,該罰的罰,該關停的就關停,只有兩只手都硬起來,才能確保經濟的穩步提升,確保環境的不斷改善。
作者單位:四川北川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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