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蓮》可謂是當下關注度最高的電影,不僅因為編導、演員陣容豪華,也因其針砭官場陋習而被廣大老百姓所熱議。平心而論,影片中看似荒誕的情節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下中國政治生態圈的諸多問題,最后點評的一句“官員不是關心百姓,更多是關心自己腦袋上的帽子”也實實在在地暴露了不少官員的內心真實想法。湖北省委副書記、代省長王曉東11月28日在講到政府系統干部作風問題時,以《我不是潘金蓮》中的劇情舉例,五問“為什么”,也反映了政府、領帶干部對電影所表現問題的重視和反思。
政府工作人員的作風問題確實值得深究,但影片所反映出我國法治的缺失卻更應該值得我們重視。
首先來說李雪蓮的訴求本就不成立,不管初衷為何,兩人離婚的人證物證俱在,從法律角度而言,離婚已經是真的不能再真的事實。可是就因為事實不符合期望,于是李雪蓮開始了漫漫上訪路。法官做錯了什么?最多不過就是收了點臘肉、香油;法院院長做錯了什么?最多就是對群眾態度不好,方式粗暴。可是他們原則錯了嗎,毫無疑問沒有。法官依法斷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錯在哪里?法院院長讓李雪蓮不服找市法院上訴,要舉報法官受賄找檢察院,錯在哪里?但是司法走不通,李雪蓮開始信訪了呀。所以縣長避開了,市長無奈了,大領導發怒了。結果怎樣,從市長到法院院長,統統撤職了。于是李雪蓮發現,法律沒有用啊,還是上訪有用,這不,我一找到領導,這些不順我意的官員就都統統下課了,但是還有一點不好的就是判決還是不合我意啊,一定是上訪不夠。所以才有了后來更加荒誕的十年上訪鬧劇。
我們不是要法治社會嗎,我們不是要司法獨立嗎,可是為什么群眾一上訪,我們的官員就怕了,就慌了,就不敢堅持法律原則了?說到底,就是因為我們離“法治”依然極其遙遠,而其中最關鍵的一點就是信訪機制的極度不健全。
信訪有兩個最大的特點,一是向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門反映情況,一是法律之外解決問題的方式。但就是因為這兩個特點沒有得到徹底的貫徹和執行,才導致了我國社會當前法治進程緩慢。
政府和法院應當是平行線,法治和信訪也應當是平行線。可是就是因為時至今日,我們的司法依然沒有獨立,政府依然沒有放手,法院依然在政府的管轄之下,才出現了大領導金口一開,市長們統統下課的局面——這是對官員不作為的嚴懲,同樣也是對法治的踐踏和無理信訪的縱容。正是因為“領導”大于“法”,才有了李雪蓮十年的上訪路,才有了縣市長們無所不用其極的阻礙上訪的手段。本是一件不占理不守法的事情,可硬是生生攪得各位“長”們不得安寧,這難道不應該反思嗎?這難道不是信訪機制的缺失和法治不健全的結果嗎?
真正的信訪必須是法律不能解決的問題,如果法律已經給出了判決,政府就必須不予受理。人民需要引導,而不是縱容;法治的根本是法而不是人。如果信訪的結果依然是領導大于法,那么“我不是潘金蓮”的鬧劇就依然會時時上演,中國也依然不會是一個法治國家。
(作者單位:綿陽市涪城區農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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