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24日向社會公布《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明確不再對相關資金支出范圍作具體要求,而是采取負面清單方式,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3月24日 新華網)
這是中央政府為基層政府“松綁”,但沒有也不可能“松勁”。
扶貧資金使用應精準有效。習近平總書記對扶貧工作強調指出,扶貧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精準扶貧。扶貧資金的精準使用是要義之一。但現實中,扶貧資金的使用上由于條條框框太多、太死,哪個錢用來買米,哪個錢用來買油,全由上面說了算,導致有些地方并不精準,造成一邊是扶貧資金“睡大覺”,一邊是扶貧項目“等米下鍋”。而此次辦法以“負面清單”的方式明確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含項目管理費)不得用于的九個方面支出,無疑是增加了基層政府使用扶貧資金的自主權,這對基層政府在執行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如何讓扶貧資金發揮更大效益,助力精準扶貧工作取得成效,大有益處。
扶貧資金使用“松綁”是形勢之需。扶貧資金管理太死、太僵化會造成縣、鄉(鎮)兩級基層政府在扶貧開發的項目確定、資金使用等方面沒有發言權,英雄無用武之地。現在中央政府采取負面清單方式,讓基層政府在扶貧資金的使用上有充足的話語權,只要沒把資金用到“負面清單”所列的項目上,就可以自由地調配扶貧資金,確保扶貧資金的每一分錢都用到刀刃上,真正實現資金使用的精準。
扶貧資金使用“不松勁”是管理之要。雖中央財政對扶貧資金予以“松綁”,但不意味著就可“松勁”,相反,更是“加把勁”管理扶貧專項資金的使用,嚴防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各級政府及領導干部需以高度負責的責任感,加大資金使用管理的宣傳力度,規范資金使用運作流程,強化扶貧專項資金業務培訓,建立健全并落實好事前、事中、事后監管機制,實行監督前移、跟蹤檢查,確保扶貧資金的使用與管理在陽光下運行。
政府采取負面清單方式,解決了基層扶貧干部“心中的痛”,給予資金使用上的自主權,廣大基層扶貧干部應好好珍惜,謹小慎微地使用好這一權力,確保扶貧資金的每一分錢都用到真正極需要的地方。
(作者單位:四川省合江縣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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