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wǎng)站公開曝光了八起扶貧領域的典型案例,對那些向扶貧等民生款物伸手、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腐敗行為,表明了堅決查處的決心。(4月6日 新華社)
近年來,中紀委通報問題官員,頻上頭條,搶占輿論,舊腐敗還沒停息,新腐敗就被曝光,反腐動作持續(xù)加碼,各項規(guī)章制度持續(xù)改進不斷完善。反腐如此嚴厲,但仍有人冒天下之大不韙,打起了“扶貧資金”的注意,而這些人多數(shù)是縣、鄉(xiāng)、村的基層干部,他們究竟為何敢“自作聰敏”?
從新聞報道中可以得知,這些人多是采用弄虛作假的方式來騙取扶貧資金的。例如江蘇省連云港市贛榆區(qū)扶貧辦、財政局、銀行串通編造貸款資料,騙取相應的獎勵和貼息金;甘肅省漳縣金鐘鎮(zhèn)尖子村黨支部原書記包尕寶編造花名冊、協(xié)議等“一手包辦”等等。從這些事例中我們可以看出,這些人通過編造資料成功獲取到扶貧資金,這說明相關部門在資金下放把關過程中,重“材料”輕“實際”,這是使得這些人得逞的一個重要原因。
筆者認為,在涉及國家資金工作反面,一是要治未病,相關審查部門既要重“材料”,更要重“實際”,將資金風險控制在萌芽階段。二是資金下發(fā)后的審查,要以實際為主資料為輔,資金有沒有發(fā)放到老百姓手里,看看其賬戶本子,顯而易見。三是加大處罰的力度和范圍,比如將腐敗行為列入個人信用檔案,在出行、貸款、就業(yè)、生活等方方面面加以限制,筆者認為隨著我國經(jīng)濟社會的不斷發(fā)展,誠信社會必將建立,信用伴隨一生,信用好人生才會好。
作者地址:綿陽平武縣龍安鎮(zhèn)大北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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