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村支書還在村里,我們可不敢在街頭妄議人家以權謀私,欺壓百姓,否則到了晚上就會遭到報復……”昨日上午,邯鄲武安市北安莊鄉魏粟山村不少居民興奮地說。(鳳凰資訊)
為何村民不敢對村支書“議論”?是因為這些本應該為村民服務的村官,卻通過某種“合法途徑”搖身一變卻成為危害鄉里的“村霸”,甚至個別村支書或村主任靠拳頭和惡名,不擇手段,將村‘兩委’班子變成自己的‘家天下’。由于不法村干部長期在村里猖狂欺壓村民,百姓已經從心理上形成了對這些“村霸”的恐懼,在高壓下害怕打擊報復,卻不敢輕易舉報。
這樣的事件,不是一次兩次發生了,有人認為“不足以為奇”——一些村官無法無天橫行鄉里,欺壓百姓,以權謀私,強取豪奪早以成為不外宣的“秘密”。甚至有的村官所謂“管理”村務的“絕招”就是亂罰款——生孩子要罰款,家中死人要罰款,結婚要罰款,蓋房也要罰款。
這樣的基層“治理”,實在是令人“毛骨悚然”!即使不是民不聊生,老百姓也被禍害得雞犬不寧!實際上基層黨組織應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斗堡壘。但在極個別“惡霸”村官的帶領下,黨的基層組織不僅沒有發揮出先進作用,反倒成了百姓“水潑不進”、“針插不進”的私人“堡壘”!
事實上,由于目前對農村干部的監督管理工作存在機制不健全、管理不規范、監督力度不夠等問題,各級部門對于出現的村干部違法犯罪問題不能及時處理,一定程度上滋長了這些問題村干部的腐敗及違法犯罪行為。
面對“村霸”問題,除了上級相關部門加強監管,戴上“緊箍咒”外,更需要讓法治的陽光照進鄉村的每一個角落,才能真正消除‘村霸’生存的土壤與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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