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北管理區宇宙營鄉原鄉黨委委員、副鄉長付東利用職務之便,騙取國家農業補貼資金且金額較大,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涉嫌犯罪,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連日來,這一消息在河北省張家口市干部群眾中引起了不小的震動。(中新網,4月25日)
在很多人看來,涉案金額高達千萬元甚至上億元的巨貪肯定都是位高權重的大官。殊不知,近些年來,官位不及“七品芝麻官”大的科級、股級干部頻現大盜之舉,“小人物”已儼然成為各類貪腐大案的“主角”。他們是最底層的科級官員,一些人甚至連官員都算不上——如股長、“村官”、部委里最底層的收發員、車隊甚至清潔隊小領導等,而他們的表現也絕不遜色。據《南方周末》資料顯示:自2001年以來的10年間,在媒體視野出現、涉案金額上千萬元的貪污腐敗案例中,科級和科級以下官員至少有17個。這17個腐敗官員中,有13個作案在2008年以后,其中6個涉案金額近億元或上億元。由此可見,小官巨貪正呈現上升勢頭。
2011年11月9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并下達死刑執行命令,被中紀委領導批示為“級別最低、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被媒體稱為“土地奶奶”瘋狂斂財1億多元的遼寧省撫順市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原局長、女貪官羅亞平,在沈陽市被執行死刑。正是這個正科級女官員,握有黃金地段土地征用和審批權,敢于對包括自己上司在內的官員吼叫:“是我弄來的錢給你們開支的,你們都是我養活的,沒有我來賺錢,你們只能去喝西北風”。
由“小官大貪”案件樣本來看,猛刮反腐“風暴”不可缺,只有這樣才能把貪官減少、肅清,但是,治本的力度必須同時加大。
一者,要約束“一把手”的權力,不論是縣委書記、縣長,還是局長,不論是檢察官,還是村官,不論是國企經理,還是普通職員,誰接近權力,就要嚴格約束、監督,防止“一把手”一手遮天,在“我的地盤上”擅自決定一切;二者,不論是什么級別的官員,只要掌握公共資源,就要盯死看牢,否則,就會成為貪官尋租的籌碼;三者,資源壟斷現象必須打破,按市場規律運行,否則,壟斷可能成為貪官尋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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