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學院院士朱清時教授,對大家來說是一個熟悉的名字,大家熟悉他,是因為南方科技大學的創辦。其實,我對南方科技大學究竟跟國內其他大學相比有何不同并不是特別了解,但今天讀到一篇關于朱清時院士的采訪報道,得知他現在對佛學很有研究,并認為現在的世界,看起來紛繁復雜,日新月異,但人們的確存在“走得太快了,靈魂已掉在后面”的堪憂!比如現在大家熱衷于人工智能,讓它替代人所做的一切,實現成本更低,質量更穩,效率更高。但卻很少人會去考慮,在人工智能的時代,人干什么呢?過去資本家要發財,辦工廠剝削工人,工人盡管受剝削,但還能憑體力賺口飯吃,現在掌握人工智能的少數精英,根本不用依靠人就可以擁有上千億的資產,而其他人卻因為失去工作機會連生存都成問題,用朱院士的話說,“大部分人連想被剝削都沒有機會了!”這算不算是社會進步呢?
其實這種情況不僅僅在城市存在,在農村也同樣存在。現在到農村去你會發現,地方政府對農村發展的心情是急切的,他們希望農村能夠像城市一樣變得富裕又美麗。所以,一方面竭盡全力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力主通過市場機制的作用聚集要素,努力提升農村經濟發展的效率。諸如“工商資本下鄉”、“土地規模化經營”、“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等等方法層出不窮,目的不為別的,就為農村生產要素能夠盡快生出金蛋!另一方面他們也希望農村像城市一樣漂亮奪目。因此在新農村建設中,要求統一規劃使農村房屋整齊劃一,同樣的高度,同樣的大小,走進村莊就像走進城市的居民小區。沒有選入新農村試點的,也盡量要求跟城里一樣漂亮,于是禁止農村家庭養豬以免污染了房前屋后,禁止農民搭建鐵皮屋以免影響了村莊外觀,拆除農家不再居住的舊屋以免村莊看起來破敗不堪。按理說,不管是追逐農村的經濟發展,還是追逐農村的美麗漂亮,都是鄉村振興戰略的應有之義。但是,這些年農村發展過程中,的確也存在“政策走得太快,把農民拋在了后面”的堪憂!
那么,鄉村振興的核心目標是什么呢?十九大報告是這樣表達鄉村振興目標的:“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從這二十個字看,最終要落實到“生活富裕”,誰的生活富裕?當然是農民的生活富裕了。因此依我看,十九大報告說的鄉村振興戰略的核心目標是人,說到底是農民,就是要滿足農民“日益增長的對美好生活的需求”。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在過去的幾十年發展中,農民這個群體做出了極大的貢獻,但卻沒有均衡地享受到社會進步的成果,城鄉不平衡,農民發展不充分始終是一個社會問題。因此,明確鄉村振興戰略的核心目標是“滿足農民日益增長的對美好生活的需求”這一點非常重要,它要求我們始終要圍繞農民的利益行事,循序漸進,逐步實現農民對美好社會追求的愿望:
首先,要滿足農民對物質生活的追求,這是人的生存需求中最為基礎的層次。因此,確保農民收入穩定及不斷增長,在現階段仍然是核心工作之一。報告中指出要讓農村的“產業興旺”,讓農村在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中衍生新業態,以此繁榮經濟。但我們不能僅僅把目光停留在產業發展的“效率”上,不管是工商資本下鄉,土地規模經營,還是農村新產業的興起,都首先要考慮農民在產業興旺當中是否能夠獲益。因此,在鄉村產業興旺過程中,農村外部的要素進入是必須的,但外部要素進入農村以后與農村存量要素之間的“互惠連續共生”關系的形成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可以說是鄉村振興的邏輯起點。如果沒有要素共生,任憑外部要素雇傭了土地與農民,讓產業振興的成果不能惠及農民,鄉村振興的目標就不能實現。說到這里,我很贊同朱院士的一個看法:他認為黃山風景區沒有用現代化的辦法替代那些挑夫去運送山上所需的物資,因此而保住了附近農民的飯碗,是一個可以稱道的舉措。的確如此,與農民的飯碗相比,效率就不是唯一重要的事情了!
其次,要滿足農民對人格尊重的需求,這是人的情感與歸屬不可或缺的需要。十九大報告中說到“治理有效”,明確指出要做到“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在這里,農民“自治”放在最前面,因為我們相信農民的素質與素養,不把農民看作是天然的低素質群體,這是對農民人格的尊重。在我的記憶中,城市導向的戰略不知道什么時候起讓城市人有一種天然的優越感,“鄉下人”是一個具有典型意義的對農村人蔑視的貶義詞。十九大報告提出的鄉村振興戰略,希望改變這樣的思維慣性,讓農民成為體面的職業,讓農民在人格上能夠受到平等的對待。所以,我們的農村政策不管是制定過程還是執行過程,都需要考慮農民的人格尊重問題。比如,為了村莊外觀好看,不管三七二十一拆掉農民的豬欄、鐵皮屋、柴草房;整齊劃一地要求農村房屋建得一樣高,一樣的格式,就有可能讓村莊外表統一了,卻使農民的心與政府不統一。有一句話說,鄉村振興,應該使農村像農村,而不是讓農村像城市,是有一定道理的。因為幾千年鄉土文明在一朝被抹掉,農民心里的情感上是難以接受的。所以習近平總書記說,農村應該“看得見山,望得見水,記得住鄉愁”!
再次,要滿足農民對自我實現的需求,這是人的理想抱負實現的高層次需要。記得二十幾年前我參與一個關于農村扶貧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的研究工作,在閱讀文獻時總看見不少研究者會把貧困農民描寫成“封閉、愚昧、懶惰”等等,似乎他們的窮都是個人原因造就的。但是為了完成那個研究我去了廣西最為貧窮的河池地區都安縣一個鄉調研,發現那些貧困農民其實有著非常強烈的進取心,有著非常強烈的自我實現意愿,但是由于沒有基本的設施條件,他們沒有辦法承擔制度變遷的高昂成本,的確發生了一些向政府等要靠扶貧物資的事情。然而,后來在政府“以工代帪”扶貧政策幫助下,他們硬是利用政府資助的鋼釬、炸藥等物資,在陡峭的大石山區鑿出了繞村公路,使村莊經濟得到根本性改變。由此我想起舒爾茨的一句話“只要有了適當的刺激,農民也會點石成金”,這句話很好地概括了農民的自我實現需求。十九大報告的鄉村振興戰略提出要“鼓勵和支持農民就業創業”,這就是相信農民是具有自我實現需求的。然而,我們的許多學者和地方政府干部,是不太相信農民有自我實現需求的,我這幾年著力于研究農民創業問題,記得在請教于一些學者與地方領導這個問題時,許多人就問我一句:“農民還能創業?他們怎么有能力創業呢?”但在現實中,農民創業并取得成功的例子并不鮮見,只是我們沒有重視他們的創造力,而把農村產業振興的希望僅僅寄托在“招商引資”上罷了。
由此觀之,鄉村振興目的在于振興農民生活,滿足農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與追求,任何忘記這個目標的鄉村振興,都是遠離我們初衷的。所以,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過程中,要培養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工作隊伍”,這個很重要,如果不愛農村與農民,怎么能夠為“三農”服務?怎么能夠真正實現鄉村振興呢?
作者系江蘇大學教授 博導,廣西特聘專家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三農莊園 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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