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業部發文要求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遏制轉基因生物違法擴散現象,并提出探索建立違規研究單位與研究人員系統內通報制度。
2月14日,《工人日報》就此報道稱,我國轉基因生物的研發和實驗將受到更嚴厲的監管。
1月28日,農業部印發《2016年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方案》,要求依法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確保農業轉基因生物技術研究、試驗、生產、經營和加工等規范有序。
方案提出,要嚴格按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章要求,按照“屬地管理、部門協調、檢打聯動”的原則,以轉基因玉米、水稻為重點,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農業轉基因生物非法試驗、制種、銷售、種植等行為,斬斷農業轉基因生物非法擴散鏈條,查處一批違法案件,懲處一批違法分子,有效遏制轉基因生物違法擴散現象。
方案要求各省春耕前組織開展專項檢查行動,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督促轉基因研發單位和研發人員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監管管理制度,強化對科教單位和種子企業育種活動的督查,嚴防育種材料非法擴散,探索建立違規研究單位與研究人員系統內通報制度。“
充分利用試紙條等快速檢測方法,對玉米等種植田進行抽樣監測,嚴查轉基因作物非法種植”。
據《華夏時報》1月30日報道,東北多地已下發打擊轉基因玉米種子的公告,總體要求是對轉基因零容忍,堅決打擊種種形式售賣轉基因玉米種子的行為,嚴禁一切形式的轉基因玉米品種流入市場,對情節特別嚴重的移送公安機關。吉林省2015年一共吊銷了3個違法企業的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此前有媒體報道稱,東北地區存在轉基因玉米種植現象。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1月28日,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韓俊在解讀2016年中央一號文件時表示,從已經查處的極個別地區非法種植轉基因水稻的情況來看,確實對轉基因的監管還要進一步強化。
從2007年開始,中央一號文件十年間八提轉基因,其中七次明確出現“轉基因”三個字,還有一次運用了與“轉基因”相近的概念。作為體現官方農業政策走向的重要文本,中央一號文件對轉基因提法的變化,也折射了官方態度的轉變。中國官方1997年、2006年先后批準轉基因棉花、木瓜商業化種植,2009年,提出要推動轉基因新品種產業化,卻在此后避提轉基因、強調加強科普,今年又表示要慎重推廣,徘徊在民意和國際競爭壓力間,而當初力推的產業化并無進展。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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