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國兩會,民革中央提交了《關于區別對待耕地“非糧化”和“非農化”,保障我國糧食“立足自給”的提案》,建議從嚴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區別對待耕地和基本農田“非糧化”問題,嚴格控制耕地和基本農田“非農化”,對耕地實際用途進行清查,建立以家庭農場為主體的農地流轉新機制。
民革中央指出,2015年全國糧食總產量實現“十二連增”,而糧食進口量卻居高不下。豐產的同時仍然大量進口的根本原因,是我國種糧成本高而糧食品質缺乏競爭力。同步推進以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和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核心的農業現代化,是根本解決之道。但實際運作中一些問題較為突出:有的土地流入者借流轉之名變相囤積土地,很多土地流入者在流轉土地后采用“非糧化”的經營模式,甚至發展非農產業等。
為此,民革中央建議,從嚴劃定永久基本農田,開展基本農田補劃與重劃工作,鼓勵將大城市允許建設區內的耕地劃為基本農田,盡可能將有條件建設區內的耕地劃為基本農田,堅決將城鎮村周邊、道路兩側的優等耕地劃入基本農田區,倒逼出“衛星城鎮、都市農業和田園城市”的城鄉一體化發展之路。各級政府要將耕地調查的成果圖和基本農田規劃圖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此外,要區別對待耕地和基本農田“非糧化”問題,深化對“糧食”內涵的認識,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鼓勵農業經營者在不破壞耕地和基本農田的前提下,因地、因市制宜地進行種植業結構調整,如種植蔬菜、草莓、飼料作物和牧草等。嚴格控制耕地和基本農田“非農化”問題,對耕地的實際用途進行清查,核查退耕還林工程,清查綠色廊道工程。一些地方為了套取退耕還林項目和經費,不惜占用優等耕地造林;為了形象工程或完成造林任務,假綠色廊道建設之名,租用農民的承包地進行植栽,道路兩側分別形成200多米的綠化帶。對這部分“林地”應該進行核查,予以清退,恢復耕地。
民革中央建議,完善準入與監控制度,建立以家庭農場為主體的農地流轉新機制,對工商企業開展土地流入資格的認證,包括資信條件、經營能力、管理水平等,防止其憑借雄厚的資本實力形成掠奪農村土地資源的運動,確保流轉土地的用途不變和高效利用。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國土資源報2016-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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