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區土地流轉出現的倒退現象值得警惕,它發出了一個風險信號。“毀約棄耕”現象增多,對現在的農業和農民都有不小的打擊。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強調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出要“積極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大力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通過經營權流轉、股份合作、代耕代種、土地托管等多種方式,加快發展土地流轉型、服務帶動型等多種形式規模經營”。
種糧積極性下降的現象發生
從國內農業發展趨勢和政策鼓勵方向看,中央希望通過擴大經營規模,來改革和提高在土地承包制下的小農經濟模式的效率,在不改革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試圖提升農業生產資料和生產要素的配置效率。其中,通過土地流轉來擴大經營規模,是經過實踐檢驗而被中央政策認可的重要方式。不過,今年在國內一些重點產糧地區,不少種糧大戶的種糧積極性下降。
據《瞭望》新聞周刊在山東部分農業大縣的調研,由于前年和去年玉米價格持續走低,山東不少種糧大戶的種植積極性下降,出現“毀約棄耕”現象。
據武城縣農業局的統計,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城縣有1000畝以上的種糧大戶1戶、500畝至1000畝的種糧大戶3戶;而2015年,這兩個數字分別為6戶、23戶。
種糧大戶打退堂鼓的主要原因是糧價太低。菏澤、濟寧等地不少種糧大戶反映,這兩年玉米價格下跌幅度太大,2015年和2016年的玉米價格每公斤比2014年便宜七八毛錢,按玉米畝產600公斤計算,這兩年每畝地少收入四五百元,種地越多,賠錢越多,為了自保,只能“毀約棄耕”。
毀約棄耕打擊農業和農民
“毀約棄耕”現象增多,對現在的農業和農民都有不小的打擊。
一是導致農村土地流轉價格大幅走低,直接減少了流轉土地農民的收入。在山東有些地區,土地流轉與往年相比每畝約下降一兩百元。
二是沖擊了農村的規模化經營,打擊了土地“三權分離”改革。農村土地通過流轉而集中,一方面擴大了農業的規模化經營,另一方面也是“三權分離”改革的重要體現——通過農地經營權的轉讓,讓農民獲得更多的收入。“三權分離”改革被認為是自聯產承包制改革30多年以來最重要的農村改革,如果農地經營權的轉讓受阻,那么經營權轉讓也就沒有意義了。
三是會打亂國內在糧食安全問題上的系統布局。作為人口大國,中國高度強調糧食安全問題,稱要把“自己的飯碗端在自己手里”,這在現實中變成不斷追求糧食自給率。實際上,在國際糧食價格不斷走低、國內土地資源緊缺的情況下,利用好國際糧食市場也是保障糧食安全的手段之一。從國際上現代農業的發展來看,糧食安全并不只是狹義的糧食種植安全,而是包括了從育種、種植、農藥和化肥生產、糧食儲存和加工、糧食貿易等一系列環節的系統安全概念。中國要強化糧食系統安全,就需要在穩定產量和農民基本收益的前提下,逐步調整農業產業的布局。
四是會打擊工商資本投入農業的熱情。從宏觀上看,市場都認同農業在未來的長期潛力,需要有更多的工商資本進入農業,并帶來技術和管理,增強與市場的接口。在農村土地所有權改革未能突破的情況下,工商資本能進入的就是農業生產和產業化發展領域。現在種糧大戶的撤離已經發出了信號,工商資本進入農業領域并非一帆風順。
部分地區土地流轉出現的倒退現象值得警惕,它發出了一個風險信號,農村改革、農民增收、糧食安全以及工商資本投資農業,都可能因為土地流轉“倒退”、種糧大戶退出而產生連鎖反應。
作者系安邦咨詢高級研究員,研究領域:宏觀經濟及政策、公共政策、產業等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社科報》總第154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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