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扶貧不精準主要在于“誤評”
最近在全國數省農村調研精準扶貧,應當說,這次全國精準扶貧動了真格,各級政府在扶貧上敢用資源、肯想辦法,扶貧成為了很多中西部地方政府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國家大力度推動下,中國農村正在快速告別貧困。
當然精準扶貧中也還存在一定問題,筆者認為當前存在的最大問題或困擾就是貧困戶識別不精準的問題。識別不精準主要包括“漏評”與“誤評”。“漏評”就是將本來的貧困戶未納入到貧困戶中,從而無法享受到扶貧政策的支持;“誤評”則是將本來不是貧困戶的農戶評定為了貧困戶,享受到政策好處。
從我們在全國農村調研的情況來看,當前貧困戶的識別不精準問題,主要是誤評,而不是漏評。漏評的情況也不是沒有,但在當前各地大力度推進精準扶貧工作中,漏評已十分罕見。而誤評卻極為嚴重。
我們調研的若干地區,有村干部坦言,當地建檔立卡貧困戶中有2/3以上農戶家庭收入遠高于當地貧困線,不應算貧困戶。針對有些地區普遍存在貧困戶有商業運營車輛和城市商品房等不合理現象,2015年精準扶貧回頭看中,各地制定了排除法,通過信息比對或入戶調查,對不符合要求的貧困戶進行了清退。問題是還有大量農戶雖沒有“運營車輛”和“商品房”,但家庭收入卻是遠高于貧困線的。而農戶家庭收入實際上又很難精確計算,從而造成全村2/3貧困戶實際上不貧困的問題。
如果沒有國家近年來對貧困戶的大力度扶持,貧困戶多一點少一點也無所謂。問題是當前國家給了貧困戶大力度的政策扶持,這些不是貧困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就比村莊同等條件下的非建檔立卡貧困戶有了太多好處,從而引發村民的不公平感,有的甚至因此引發村莊干群矛盾。中部某省的一個鄉鎮2016年重新評定貧困戶,重評之前,全鄉有970戶、4700人的建檔立卡貧困戶;重評以后,全鄉只有101戶、328人獲得資格。重評以后,貧困戶和貧困人數降低了90%,村民反而十分滿意,干群關系也大為改善,因為農民公認這次評出來的“101戶、328人”是真正的貧困戶。
吊詭的是,這個鄉鎮在“再回頭看”中應農民強烈要求進行的、群眾也滿意的貧困戶再識別與清除工作,卻不被省扶貧辦接受,因為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信息都聯網登記在國務院扶貧辦、省扶貧辦等各級系統中,國家以及省扶貧辦無法確定鄉鎮清除“誤評”貧困戶是為了卸扶貧之責還是真的“誤評”了,且如果是真誤評了那么多貧困戶,各級扶貧部門也難逃責任。
誤評貧困戶的問題所在
筆者認為,之所以會出現這么多“誤評”,與2014年建檔立卡確定貧困戶時的情況有關。
2014年自上而下布置建檔立卡精準扶貧。地方政府對中央精準扶貧的精神以及之后的政策實踐缺少深入理解,且中央精準扶貧政策也在不斷變化。按當時識別貧困戶安排,大致有兩個大為不同的辦法,一是按農戶實際收入多少來評定貧困戶,即凡是農戶人均收入低于當地貧困線的即為貧困戶,二是依據當地貧困率來確定貧困戶。理想狀態是,在貧困率與實際情況相符合時,以上兩種辦法的結果是相同的。但實際上,2014年之前的貧困發生率與實際情況差異很大,有些地方政府為了獲得扶貧資源爭當貧困縣,拔高當地貧困發生率。到了2014年建檔立卡時,要上報貧困戶就不可能不顧忌這個貧困發生率,也因此就將貧困戶指標分到村莊,由村莊對全村農戶進行收入倒排,收入排后面的農戶就成為貧困戶,建檔立卡。
2014年前國家的扶貧資源主要用于項目建設,很少針對農戶。2014年精準扶貧要求精準到農戶進行幫扶,因此建檔立卡貧困戶可以獲得大量扶貧政策的好處。這樣就產生了兩個問題,一是本來不是貧困戶的農戶獲得了用于扶持貧困戶的資源,造成了資源浪費;二是這種情況在村莊中產生不平衡。本來村民之間的收入差不多,被評為貧困戶的農戶突然之間大量得到好處,就否定了之前因為更勤勞或更節儉而家庭境況稍好農戶的努力。村莊中會出現爭當貧困戶的情況。
當前要做的工作是精準識別
因為農戶收入中有大量的自給自足經濟、現金經濟成分,農戶收入很難精確統計。正是因為很難精確統計農戶收入,當前精準扶貧中的精準識別就比較依賴社區瞄準。社區瞄準往往又是以上級下達貧困指標來倒序排名確定的。扶貧資源不多時的社區瞄準,誰當貧困戶無所謂,因為資源不多,即使資源有浪費也不大,沒有獲得扶貧好處的農戶也不會特別不滿。可現在國家花了大力氣、很多的資源來扶持,就會引發各種問題。
雖然很難精確統計農戶收入,但若按3000元/人年收入作為評定貧困戶的標準,則實際上全國絕大多數地區的絕大多數農戶收入都不會低于這個貧困線。一些地區貧困發生率超過30%,絕無可能。為什么呢?因為當前中國已經形成了全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只要是健康勞動力,無論是在工廠還是在工地,每月3000元收入是可以達到的。一個農戶家庭只要有一個健康勞動力外出務工,一年兩三萬元收入是可以獲得的。當前中國農村絕大多數青壯年勞動力都進城務工經商了,他們釋放出各種可能的農村獲利機會,讓那些不愿進城的農村勞動力在農村獲利:比如擴大種植規模、當農村經紀人等等。也就是說,一個農戶家庭中只要有一個健康青壯年勞動力,就可以輕松地在城市或農村獲得兩三萬元收入,以2萬元計算,一家五口,一年人均收入也超過4000元。
農村中真正的貧困戶,是家庭主要勞動力喪失勞動能力的農戶,這樣的農戶數量極少,情況也極為特別,其發生率一般都在1%~3%,這些特困農戶幾乎都已納入到農村低保戶序列。這些缺少主要勞動力家庭的收入低于人均3000元的地方貧困線,與全村有勞動力家庭的收入之間有一個巨大的斷裂帶,因此,全村農民都會同意將這些家庭納入到低保戶和貧困戶。而有勞動力農戶家庭之間的收入差異則不明顯,因此也就很難區分出誰是貧困戶。
總之,筆者認為當前精準扶貧工作中必須要做的是一個基礎性工作,就是精準識別,即清退大量誤評為貧困戶的非貧困戶。
作者系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第一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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