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貴州省的分析
摘要:在理論和實踐研究中發現,婦女貧困問題有其特殊性,婦女較男子更為貧困,其所面對的貧困問題更加嚴重。文章以貴州省扶貧實踐為基礎,探索其扶貧過程中對女性需求、婦女發展的關注。研究發現:政府相關政策文件納入了助推婦女脫貧的內容,精確瞄準、精準助力、多途徑助推貧困婦女脫貧,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然而,婦女反貧困仍然面臨諸多政策困境,婦女反貧困要真正進入政府扶貧政策決策主流,普惠貧困婦女,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推進婦女反貧困,應把性別平等納入扶貧政策系統;實現精準扶貧,應把婦女列為關鍵目標,反貧困政策應把婦女作為關鍵因素。
關鍵詞:婦女貧困;性別平等;精準扶貧;政策體系
婦女貧困問題在社會轉型時期愈加嚴重,成為新時期反貧困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一個嚴峻課題。當前,農業女性化現象使婦女貧困問題進一步突出。農村大量男性外出打工,婦女留守家中,不僅要承擔既往的養育孩子、照顧老人、洗衣做飯等家務勞動,同時還要承擔原來男人承擔的播種、收割等農業生產,傳統的“男耕女織”被現代“男工女耕”所取代,女性角色從“主內”轉換為“既主內又主外”,從家里的“半邊天”轉換成家里的“頂梁柱”。雖然女性承擔的勞作、做出的貢獻更多,但是女性的生存質量并沒有隨之提升,婦女自身的生存發展堪憂。女性承擔的家庭勞動,所創造的價值難以被家庭和社會承認,家庭地位并沒有因此而提高。過重的家務勞動和農業生產負擔,導致婦女在工作機會和工資高低上不能像男性一樣進行選擇,因而限制了她們的發展。同時,貧困女性由于在撫育后代、家庭未來發展方面欠缺足夠條件,往往容易導致貧困的代際傳遞,不僅帶來對子女的影響,對夫妻關系也造成危害,導致家庭關系緊張。在農業女性化趨勢加劇的情況下,婦女貧困還影響到農村的可持續發展和新農村建設。
現有研究表明,婦女貧困問題有其特殊性:婦女較男子更為貧困,其所面對的貧困問題更加嚴重。婦女貧困的特殊性,使其成為制定反貧困策略中應該給予關注、但往往又容易忽略的問題。由于貧困的多因素交叉重疊,導致婦女貧困的復雜性和多元性。婦女貧困還具隱蔽性,易造成社會普遍存在對此問題的認識不足。劉欣在對40年來國內婦女貧困研究綜述的基礎上認為,婦女不僅面臨收入、資產、社會保障等物質方面的貧困,還表現為文化、權利、社會資本以及社會網絡支持等方面的貧困[1]。王秀花認為,婦女經濟貧困以及政治參與的邊緣化易使其陷入可行能力、精神文化的貧困[2]。趙群則從社會性別的視角對婦女貧困問題進行了研究,她認為,由于在結構性的兩性關系中,男女在分享權力方面存在男優女劣、男強女弱的性別差異。一方面,刻板的性別角色使得婦女在獲得權力、教育、培訓和生產等資源方面的機會有限,婦女失去獲得受教育的機會, 或受到的教育水平很低,限制了婦女受益,成為女性貧困的潛在因素;傳統的男女兩性分工使得婦女的勞動負擔更重,婦女的健康更易受到損害;就業性別歧視嚴重影響著婦女獲得平等的收入;婦女擁有資產的權利、權益受損,成為導致婦女貧困的深層次原因。另一方面,婦女在家庭的責任和分工中承擔過重的負擔,在物質資源日益貧困中管理家庭的消費和生產,所以其面對的貧困問題更加嚴重[3]。然而,由于婦女文化水平低和權利貧困的隱蔽性又導致社會對婦女貧困的盲視[1,3],使本已在社會關系建構中處于不利的貧困婦女更被邊緣化和被剝奪[3],進而影響反貧困進程。
因此,在扶貧實踐中關注女性需求、關注婦女發展、關注性別平等,是實現精準扶貧、緩解貧困、提高扶貧成效的現實需要。
婦女反貧困的政策實踐
婦女貧困并不是一個新課題,國際社會扶貧理論和實踐研究很早就給予了高度關注。可喜的是,近年來,特別是“十二五”以來,婦女貧困問題越來越受到政府及扶貧相關部門的重視,助推婦女脫貧成為政府扶貧工作的一大亮點。
1.國家層面的扶貧文件寫入了助推婦女脫貧的相關內容,為婦女反貧困提供了政策指導
《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在扶貧的總體要求上,提出了注重增強扶貧對象自我發展能力的指導思想;鼓勵和幫助有勞動能力的扶貧對象通過自身努力擺脫貧困的工作方針;尊重扶貧對象的主體地位,提高其自我管理水平和發展能力,立足自身實現脫貧致富的基本原則;在政策保障方面提出了把對婦女的扶貧開發納入規劃,統一組織,同步實施,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加大支持力度;推動貧困家庭婦女積極參與全國婦女“雙學雙比”活動,關注留守婦女和兒童的貧困問題,等。全國婦聯、國務院扶貧辦聯合下發了《關于在扶貧開發中做好貧困婦女脫貧致富工作的意見》的文件,明確規定:開展巾幗扶貧行動,充分發揮婦女半邊天作用和基層婦聯組織在脫貧攻堅戰中的獨特作用,精準助力貧困婦女盡快脫貧致富。
政府文件中寫入了“增強扶貧對象自我發展能力”、“尊重扶貧對象的主體地位”等相關文字,應該說這是扶貧發展領域的一個進步,標志著我國扶貧發展事業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相關文件中明確針對貧困婦女的扶貧內容為婦女反貧困提供了政策指導。
2.貴州省政府相關政策文件明確納入推動婦女實現脫貧的相關措施,標志著婦女反貧困政策進入政府決策主流邁出新步伐
“十二五”時期以來,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開發的重要指示,全面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方略,創新機制,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得到國家領導人的充分肯定。汪洋副總理指出,貴州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做法為全國脫貧攻堅探索了可信可行、可學可用的“貴州經驗”,創造了精準扶貧“貴州模式”,初步形成了脫貧攻堅的“省級樣板”[4]。助推婦女脫貧成為貴州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扶貧開發系列文件成為貴州省脫貧攻堅的綱領性文件,積極動員全省干部群眾,深入推進大扶貧戰略行動,實現科學治貧、精準扶貧、有效脫貧,為婦女脫貧與發展指明了方向。
(1)相關政策文件強調注重貧困人口瞄準,差別化分類施策。一是強調貧困人口的瞄準,強調扶貧資金到戶扶持,實現整村推進和瞄準農戶的目標。在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15年)的實施意見中提出,實現“1戶農戶轉移1人、掌握1門實用技術、發展1畝經果林(園)”的“三個一目標”和“水、電、路、氣、房和環境改善”的“六到農家”的戰略任務。到戶扶持措施的實施,為貧困婦女受益提供了更多的機會。二是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創建全國脫貧攻堅示范區的實施意見中提出,實行差別化分類施策,注重貧困人口的差異性,通過產業發展、勞動力培訓轉移、自主創業就業、生態移民搬遷、社會救助等方式,實現不同類型貧困人口的脫貧,這為反映男女貧困人口的不同需求,制定針對男女的不同扶貧手段和策略提供了可能。三是開始關注貧困人口的能力提升,更有助于貧困婦女參與。四是在編制的貴州省“十二五”扶貧開發規劃(2011-2015年)、貴州省三個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省級實施規劃(2011-2015年)、貴州省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十二五”產業扶貧規劃(2011-2015年)中,將貴州省貧困地區婦女產業發展、技能培訓、實施義務教育“9+3”計劃、深入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營養改善計劃、婦女兒童醫療衛生等納入扶貧有關規劃重要內容。
(2)政策文件中納入明確針對婦女的內容,有利于瞄準貧困婦女。在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15年)的實施意見中,明確提出實施婦女創業帶動就業工程;在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15年)的實施意見中,明確提出關注留守婦女和留守兒童貧困問題;在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創建全國脫貧攻堅示范區的實施意見中,明確提出大力推廣婦女小額信貸貼息貸款的金融政策;《貴州省婦女發展規劃(2011-2015年》提出了明確的婦女減貧目標:大幅度減少婦女貧困數量,婦女貧困程度顯著降低,且明確提出:幫助、支持農村婦女實施扶貧項目;為提升貴州省農村婦女綜合素質,解決農村婦女就業和增收問題,在制定出臺《貴州省創新職教培訓扶貧“1戶1人”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年)》的基礎上,制定印發了《購買“雨露計劃”培訓服務試行辦法》,為開展婦女錦繡女、家政培訓提供依據保障[5];在政策設計中,專門列出了針對婦女的規定,如實用技術培訓中規定了女性比例要占到40%,等。
3.針對婦女貧困狀況實施多項政策措施,助力婦女脫貧
(1)助推貧困婦女創業就業、增加經濟收入。一是實施婦女小額貸款,助推貧困婦女創業。為提高貧困農戶的經濟收入,貴州省對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實施小額貸款等政策,參與婦女特色手工產業生產的貧困戶可申請扶貧小額貼息補助。2010年-2015年,全省共發放農村婦女小額貸款6.99億元[6]。二是實施“雨露計劃”、“錦繡計劃”,為婦女及時提供職業培訓,促進貧困婦女創業、就業。“雨露計劃”以扶貧對象的需求為導向,以提高素質擴大就業創業和增收為目標,設立多元化培訓項目:服務工業化、城鎮化的返鄉農民工就業創業培訓、民族民間技藝培訓和“企業招工+培訓+就業”三位一體培訓;幫助貧困家庭子女就學的“助學工程”、“圓夢行動”和“國辦試點”、農業產業化技能培訓等。同時,省扶貧辦與省婦聯、團省委共同推動“雨露計劃?騰飛工程-中西部地區應用人才助學行動”;與婦聯聯合開展婦女培訓;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聯合開展農民工轉移就業創業培訓等。結合鄉村旅游開發,在少數民族重點縣開展少數民族歌舞表演、苗族和水族刺繡、苗族銀飾制作、侗族簫笛制作等民間技術藝術培訓,實現就近就地就業創業等。實施貧困戶“1戶1人”計劃、“‘三女’培育”三年行動計劃:“持家女、家政女、錦繡女”職教扶貧培訓、建立10個雨露計劃基地。通過加強技能培訓,提高貧困婦女創業就業能力。2013年8月,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關于實施婦女特色手工產業錦繡計劃的意見》,錦繡計劃被列入省政府的專門計劃,投入1 500萬元資金,開始實施貴州省錦繡計劃扶貧行動,發展婦女手工產業,助推貧困婦女巧手脫貧。
(2)教育精準扶貧。教育扶貧:“不讓一個孩子因貧困而失學”。通過一系列教育資助計劃,解決了包括女童在內的貧困孩子的教育問題。在普通高中建立以國家助學金為主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制度,農村獨生子女接受高中教育和職業教育優先享受國家助學政策;實施義務教育“9+3”計劃;鞏固提高9年義務教育和實行3年免費中職教育;實施中職“百校大戰”;擴大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范圍,免除中等職業教育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學費,等。“十二五時期”,貴州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獲生活費資助的人數從80萬人增加到177萬人[7]。
(3)婦女健康減貧。全省實施了農村貧困母親“兩癌”(宮頸癌、乳腺癌)救助項目,“降消項目”:降低、消除孕產婦死亡率、嬰幼兒死亡率,全免費,全省農村人口全覆蓋;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確保實現“雙降”目標。
(4)加強貧困婦女的社會保障、社會救助。在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社會救助等方面,貧困婦女及家庭被逐步納入相關政策體系當中,全省貧困婦女享有的社會保障、社會救助水平逐步提高,覆蓋范圍逐步擴大,種類逐步增加。
4.推動貧困婦女互助組織建立,鼓勵婦女們抱團致富、共同發展
婦女互助成為婦女反貧困的一項重要行動。鼓勵貧困婦女組建互助組,如遵義市在全國率先建立了貧困婦女互助的三級組織機構,貧困婦女有組織地實現互幫、互助、互學以及溝通感情、互保安全等。全省各地協助成立了種植、養殖協會等,示范引領貧困婦女互助脫貧。
通過實施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扶貧效果顯著,婦女貧困人口大幅度減少,婦女貧困率顯著降低。《貴州省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終期評估報告(2011-2015年)》顯示,與2010年的291.0萬人相比,2015年貴州全省女性貧困人口數量大幅減少,女性貧困人口比例由2010年的49.43%減少為2015年35.01%,整體下降了14.42個百分點。據對省婦聯的調查顯示,全省培訓各級、各類貧困地區婦女干部9 089人(次);實施扶貧“雨露計劃”、“錦繡計劃”等各類培訓,包括“三女”(即持家女、家政女、錦繡女)培訓等,培訓48.24萬貧困婦女,促進婦女創業就業;積極開展人口計生三結合幫扶工作,三年完成了在全省70個國家重點扶貧縣幫扶1 757個農村計生戶的目標任務,其中婦女人數1 690人,兒童人數2 590人。
婦女反貧困政策實踐困境
1.對貧困概念的狹義理解,造成貧困測量指標的同一性,不利于準確把握婦女貧困狀況及針對性施策
中國主流的貧困測量采用貧困線進行,即“一定的時間、空間和社會發展條件下,維持人們基本生存所必需消費的物品和服務的最低費用”。而目前國家衡量收入貧困人數和程度的指標,通常是不分性別的。其實,這樣的主流貧困測量方法暗含著這樣的理論假定,即“家庭內貧困分布均等”或“家庭內基本生活資源的消費等級均等”。在扶貧項目的實際操作中,人們也普遍認為,對家庭的扶持就是對婦女的同等支持,忽視了婦女貧困的特殊性。然而,有研究發現,家庭內部基本生活資源的消費是存在性別等級之分的,且表現為女性弱勢,所以說主流的貧困測量方法是社會性別意識缺失的[8]。由此,有學者提出了性別貧困比的測量方法,即用貧困線以下人口或最貧困的1/5人口中每100個男性所對應的女性貧困人口數量來測量婦女的貧困程度,并提出了涉及經濟資源的獲得與分配、就業與收入、教育培訓、健康保健、家庭勞動分工、社區參與、社會交往、貧困救助、社會態度等八個方面的建議性指標[9]。
盡管隨著對貧困定義的認識的不斷深化,對貧困的多維度認識逐漸成為共識,但貧困的經濟維度的測量仍然占主流,婦女貧困及脫貧具體測量指標要進入實際操作還存在體制機制障礙,婦女貧困及脫貧的具體測量方法及可操作性指標尚未被推廣運用。據筆者調查掌握的情況,婦女貧困程度及脫貧狀況分析仍使用猜測性估計,這不利于準確把握婦女貧困狀況并針對性施策。
2.對貧困婦女和男性之間存在的差異較少關注,造成扶貧政策設計和實施的盲點
近年來在全國和貴州省進行的扶貧調查研究表明,現有的扶貧政策和扶貧措施在可獲得性和適用性上不足,對貧困人群的看法和感受較少關注,造成扶貧工作的不到位,如貧困人群不能參與扶貧項目決策;項目設計由各級政府和部門決定;扶貧物資并不是貧困人群所需要的;一些貧困農戶無法從區域扶貧和扶貧到戶政策中得到好處,等,降低了扶貧政策及扶貧工作的實施效果。人們對社會現存的性別不平等認識水平很低,對社會性別要素在扶貧項目中的作用,越到基層認同度越低。在扶貧政策和項目的具體實施中缺少對貧困婦女的關注,婦女在扶貧政策和措施的可獲得性和適用性上尤其不足。
首先,婦女在獲取扶貧資金、土地資源、信貸、技術引進等方面明顯處于弱勢,與男性相比仍然缺少機會。
其次,由于對男女村民對于貧困的不同體驗和認識缺乏關注,造成了扶貧政策設計和實施的盲點。如婦女擔心難以取得信貸和生產技術,取得信貸卻缺乏實際操作能力;又如婦女會經常提到沒有足夠的糧食、沒有打工掙錢的機會、沒有肥料等具體的貧困問題,而在分析貧困原因進而采取針對性措施時則較少會關注到這些具體問題。
再次,在各類扶貧規劃和扶貧項目中,婦女的需要沒有被甄別,婦女不同于男性的特殊需要被忽略,貧困婦女更多的只是作為“勞動力”參與,較少進入扶貧規劃和管理領域,政策設計和實施環節缺乏主動、有效的方法突破貧困婦女參與的障礙。
3.扶貧政策、扶貧項目的設計和實施較少考慮婦女的長遠發展,婦女作為脫貧主體和決策者參與的機會和環境需進一步改善
首先,在各種貧困項目設計和實施的過程中,僅僅規定要有一定數量的婦女參與,這顯然是不夠的。貧困婦女由于種種原因,不能表達和反映她們的需求,貧困婦女在許多場合中只是“出席”和“在場”,沒有“發聲”的空間和機會,更難以在決策過程中發揮影響力。
其次,舉辦的各種培訓,大多采用傳統的教學方法,以灌輸和理論教學為主,這對受教育程度低的婦女來說,其接受程度大打折扣,對婦女的參與造成不利影響。一些專門針對婦女的扶貧項目多集中在婦女傳統的勞動角色上,如繡娘培訓、種植、養殖項目等,沒有對婦女的能力進行開發和拓展,而是鞏固了婦女的傳統角色。一些簡單的救濟性措施會強化婦女的邊緣地位,難以充分實現反貧困策略行動的公平與效率[10]。
再次,婦女在社區扶貧決策過程中仍然處于邊緣狀態。《貴州省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終期評估報告(2011-2015年)》的統計表明,雖然村委會成員中的女性比例由2010年的15.5%提高到了2015年的24.62%,提高了9.12個百分點,但村委會主任中女性的比例卻只占3.87%。村寨社區決策層仍然以男性為主,在大多數的貧困村寨中,婦女很難發表意見和表達需求,即使有意見和需求也難以被聆聽、尊重和采納。
4.反貧困政策作用于婦女的路徑和組織機制面臨挑戰
推動婦女扶貧的各類民間NGO組織,其扶貧操作面臨著許多問題和困境,如政府對其作用的認識問題;對各類民間組織的相關政策不穩定、不透明的問題;社會認同度的問題,等。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在傳統的政府職能發生重大轉變的前提下,婦聯如何實現從黨群組織向社會組織轉型,“同其他社會組織一樣以其自身的特質和優勢填補由政府和市場組織讓渡出來的社會管理空間”,“在婦女群體內部利益分化前提下探索滿足不同利益訴求的婦女群體的機制”[11],是婦聯組織面臨的重大挑戰。婦聯作為政府反貧困政策作用于貧困婦女的主要組織機構,其反貧困的路徑和機制也面臨挑戰。
一是婦聯組織的發展和自身建設,能否適應扶貧新形勢的需要,在婦女反貧困中如何提高婦聯組織的扶貧能力和效率的問題。
二是如何彌補婦聯扶貧模式或功能存在的缺陷,如許多針對婦女的扶貧項目往往是局部性的或階段性的,持續性差,影響力小的問題,要做到婦女扶貧政策實現面上扶持和婦女扶貧項目的可持續性,則不是通過婦聯一家,或通過一項措施能夠解決的。
三是如何突破制度環境的約束,比如與扶貧專門機構的合作不足、扶貧資源缺乏的困境、監督激勵困境、認同參與困境,等;解決扶貧的多部門協調合作、扶貧資源實現有效利用的問題,等。
總之,現有反貧困政策針對貧困婦女的設計還未成為扶貧政策的主要目標,加之扶貧資金、扶貧項目、技術等各類資源的有限性,與婦女脫貧發展需求相差甚遠。婦女反貧困要真正進入政府扶貧政策的決策主流,實現從點上扶持向面上扶持的轉化,普惠貧困婦女,則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推進婦女反貧困的政策策略思考
推進婦女反貧困應把性別平等納入扶貧政策系統;實現精準扶貧,應把婦女列為關鍵目標,反貧困政策應把婦女作為關鍵因素。
1.關注婦女貧困問題的特殊性,增強反貧困策略制定和實施的精準性
(1)提高對婦女在反貧困行動中的貢獻和主體地位的認識。研究表明,婦女參與家庭經濟活動的程度、在人口再生產中的角色地位以及對家庭總收入50%以上的貢獻率,決定了婦女在實現經濟增長、緩解貧困、改進家庭福利、緩和人口增長等發展目標上的重要作用。貧困婦女所具有的自我犧牲精神、勤勞勤儉、責任感等特質往往使其比男子更本能地參與反貧困[12] 。因此,反貧困策略的制定、實施應充分發揮婦女的能動作用,而不是將之視為單純的受助對象,更好地發掘婦女在反貧困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支持婦女發展。
(2)建立具有性別敏感的、多維度的反貧困政策體系。研究制定預防和緩解婦女貧困風險的預案;項目設計和資源分配中需注意增加婦女對資產、社會資本等的占有和控制;加強和改善現有的信貸、技術培訓和服務;重點關注失地、失業、單親、患病、殘疾、老年婦女,加大社會福利資金的投入,完善政府救濟制度、社會保障制度,保證相關資源更多惠及貧困婦女。建立反映貧困現狀的分性別監測指標;完善現有的扶貧效果評估機制,在現有的扶貧效果評估指標體系中,加入分性別的評估指標;加強村一級分性別的貧困監測、評估制度建設,通過分性別的貧困現狀和反貧困實踐效果等的監測、評估,為扶貧政策完善提供重要的依據。
(3)關注貧困婦女置身其中的客觀環境以及文化傳統,制定差別化的扶貧政策、規劃和措施,增強反貧困策略制定和實施的精準性。面對不同的貧困群體,應從他們的實際情況出發,尊重他們的歷史和文化,照顧他們的差異性,研究開發出不同的分析工具、賦權框架和干預模式等,而不能無視這些差異,用一套不變的方法和工具去應對所有人群。需要采取更加細致、精準的方法,了解男女貧困人群對于貧困的不同感受和體驗,以及反貧困的需求,更加全面、深入和清晰地了解婦女的經驗,認識和理解貧困婦女的處境;注意傾聽貧困婦女的聲音,了解和把握女性對貧困的認識、觀點和經驗,改變男性獨占話語權的現狀,進而更有針對性地制定和實施消除貧困的政策和策略。
2.重視各級各類組織的作用,增加婦女作為主體和決策者參與的機會
(1)婦聯作為促進婦女發展的專門機構、黨和政府聯系婦女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既是“婦女利益代表者和婦女組織的聯系者”,又是“政治服務者、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者”,婦聯組織實際操作和推動著國家婦女運動和婦女工作計劃的制定,解決婦女的各種現實問題。然而,在中國的國情下,婦聯組織如果離開了政府的支持將一事無成,政府的作用是其他任何組織都無法替代的,婦聯組織要以自身的行動推動政府發揮作用才是關鍵。在動員和組織廣大婦女積極參與扶貧行動中,婦聯要充分發揮其作為維護婦女權益、表達婦女愿望的主渠道作用,要與政府及扶貧相關部門積極配合,加強溝通與協調,從而真正煥發出應有的力量。要完善婦聯及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的力量協調、工作整合和資料分享機制,充分發揮其在貧困監測、反貧困效果評估中的作用。婦聯要加強與政府扶貧部門的合作與協調,爭取更多扶貧資源用于婦女扶貧,以可持續項目支持婦女發展。
婦聯要加強對政府決策的性別平等倡導:一是加強與扶貧部門的聯系與合作,與其工作職能結合起來,從扶貧政策的立法和政策制定、實施的性別分析及評估方面進行倡導,逐步將性別平等納入其議事日程。性別平等的宣傳不僅要面向婦女,更要面向廣大男性。二是成立社會性別專家咨詢隊伍,提供扶貧政策的性別分析和咨詢,避免政策中的性別缺失。
(2)在社區倡導男女平等意識,營造男女平等的氛圍和環境。從社區做起,改變社區內男性對女性的傳統定型,鼓勵男人分擔家務及照顧老幼,建立社區服務設施,如社區幼兒園等,以減輕婦女負擔。支持改變那些使婦女易受損害的行為規范。采取有力措施支持社區婦女小組的建設,為婦女賦權,形成婦女相互支持的組織力量;推動婦女小組作為農村婦女的民間組織,參與村民自治和社區管理[13];嘗試在社區層面建立改善貧困婦女地位與狀況的具體目標和行動計劃等。
(3)政府政策還要在發揮其他民間組織扶持婦女脫貧的優勢上做文章。要正確認識民間組織在反貧困中的積極作用,制定相關政策鼓勵其發展,建立法律法規體系規范其發展,以此擴大個人和企業參與扶貧的通道,擴大扶貧資源、項目專家和志愿人員的來源,為貧困地區帶去新觀念和新手段,形成民間組織與政府部門多主體共同參與、實現共贏的協調治理[14],促進政府扶貧的制度創新,使之成為婦女反貧困力量的有力補充。
3.注重貧困婦女的能力提升,增強女性走出貧困的主體自覺性
實現精準扶貧,開啟貧困婦女內生動力是關鍵。在社會性別意識和援助制度上需要打破刻板的性別角色的限制,也需要從貧困婦女的角度著手幫助他們解除禁錮自己發展的“貧困文化”。
(1)提高婦女自身的性別意識,在扶貧政策實施和推廣過程中增強社會性別教育,挖掘傳統性別觀念中的積極因素,激發婦女反貧困的主動性和熱情。
(2)探討提升貧困婦女自我發展能力的途徑。一是探討提高婦女教育文化水平的途徑,增強學習接受科技和新知識的能力,讓婦女有更多的職業選擇。二是加強對貧困婦女的農業實用技術培訓和技能培訓,采取免費培訓、資金支持、跟蹤指導等措施,全面提高貧困婦女的綜合素質和勞動技能。三是組織婦女扶貧項目、活動,以婦女為主體分析判斷自己的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通過參與活動的討論、決策和具體實施,增強婦女的自信心,提高婦女的組織能力、參與社區事務的能力、對外交往的能力。
(3)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激發貧困婦女的主動性、創造性。一是設計專門針對婦女的扶貧項目,通過項目讓婦女參與決策和實施,增強她們的自信心,提高她們在家庭和社區的地位。二是吸收婦女參與村委會的決策工作,充分發揮婦女在社區扶貧項目的規劃、實施、管理、監督評估中的作用,實現扶貧資源與貧困婦女更好的匹配,實現扶貧的精準。三是從當地婦女的實際情況出發,扶貧項目在時間安排上、培訓方式上更多地考慮婦女的需要,以便于貧困婦女容易接受和更好地參與。
參考文獻:略
基金項目:貴州省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工程項目“貴州省社會科學期刊質量提升研究”(TD12)。
作者簡介:賴力,女,貴州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研究方向:農林經濟管理、農村發展。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華中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7年第6期“精準扶貧專題”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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