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的宅基地與承包地是他們的基本保障,基本保障雖然不能讓農民致富,卻可以讓農民保底。且正因為土地是農村的基本保障,這樣的基本保障就是不能市場化的,是不能只講效率的,也是不能失去的。
一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部葉興慶部長說:“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開放以來,我國城鄉面貌都有很大變化,但城鄉二元結構明顯仍是目前我國最大的結構性問題。2016年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倍差仍高達2.72,城鄉居民消費支出倍差也高達2.27。城鄉居民家庭彩色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手機普及率的差距明顯縮小,但家用汽車、空調、計算機普及率的差距仍然很大。城鄉差距大、農村發展滯后,是我國發展不平衡的重要體現。農村生產力發展水平不高,農民收入和消費水平低,基礎設施滯后,公共服務水平不高,是我國發展不充分的突出表現。放眼全世界,像目前我國這種城鄉差距也是不多的。這種局面不改變,將會阻礙我國現代化目標的實現。”
那么,如何看待城鄉收入差距不斷拉大的趨勢?
首先我們要弄清楚按什么口徑來統計城鄉收入差距,因為當前正處在中國最為快速城市化的時期,大量農村人口進城,包括農民全家進城和農民家庭青壯年勞動力率先進城。按當前城市化率的統計,凡是在城市務工經商超過半年時間的均計算為城市人口,則進城居住生活的農戶以及進城務工經商的青壯年勞動力就都應當計算為城市人口。有能力進城居住生活的農戶家庭,一定是農村經濟條件最好收入水平最高的農戶家庭,簡單地說就是富人進城。再加上年富力強年輕力壯勞動力的進城,留在農村的往往是老弱病殘和缺少進城能力的農戶,按這樣的口徑統計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城鄉收入差距自然會不斷地拉大。
就是留在農村的農戶家庭也要分出區域。沿海發達地區以及大中城市的城市近郊,受到城市繁榮二三產業的拉抬,而有較多就業和獲利機會,且往往會有較多土地非農使用產生的經營性資產和財產性收入。這一部分農戶家庭收入甚至要高于當地城市市民。而中西部廣大農村,農戶家庭收入主要來自外出務工收入與留村務農收入,收入增長有限。顯然,沿海發達地區農村和大中城市近郊農村并非全國一般農村的未來,雖然行政體制上發達地區農村與城市近郊農村仍然是農村建制,其經濟活動與就業結構乃至公共服務早已納入城市帶中,與城市無異,這些地區農戶家庭收入到底是應當統計為城市家庭收入還是農村家庭收入,可以兩說。這部分農戶家庭收入的增加只可能掩蓋中西部一般農業型農村農民收入的低水平。當前一個時期,中央和地方政府著力推動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的發展,以增加農民收入,其中推動力度最大社會關注度最高也寄以最大期望的是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問題是,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即使可以增加農民收入,也只有那些具備區位優勢或旅游資源的農村才有發展起來的可能,而且這樣的農村和農民占全國的比例不會超過5%。即使這些具有資源條件的5%的農村與農民在國家政策支持下面通過三產融合而致富,也無法掩蓋中國絕大多數農村與農民的低收入現實。
當前正在進行農村三塊地的改革,包括農村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改革,據說可以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問題是,沿海發達地區農村往往不僅占有最多的所謂農村經營性建設用地,而且繁榮的地方經濟對建設用地有巨大需求,農村經營性建設用地政策可以讓極少數發達地區農村的農民獲得驚人的土地利益,而廣大的中西部地區農村既缺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也缺少對建設用地的市場需求,“三塊地”的改革也就只可能為本來就已經很富的發達地區農村的農民帶來更多財產性收入,中西部農村的農民卻難以從中受益。
一個時期,從中央到地方都支持發展家庭農場,原因有兩條,一是家庭農場戶均200畝耕地,可以實現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二是只有當農民家庭種地有了適度規模才能獲得與城市家庭相當的收入。問題是,當前中國仍然有2億多農戶,按200畝/戶來組建家庭農場,20億畝耕地也就是1000萬戶家庭農場,即使家庭農場都可以獲得與城市家庭相差不多的農業收入,這就意謂著還有2億多農戶會失去家庭農業收入。
因此,在城鄉收入差距拉大這個話題之下,我們也許還要討論誰是農村人口,誰是農民,縮小城鄉收入差距首先要保證和保護的是哪一部分農村人口的利益。
二
中國城鄉收入差距拉大,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農村富裕家庭和年富力強勞動力進城,留在農村的大都是缺少進城能力的老弱病殘群體。同時,當前中國城鄉體制采取了保護農民的制度安排,典型就是不允許城市資本及城市中產階級手中的資本到農村買房買地。當前中國城市已經有了一個具有規模的中產階級群體,他們除了城市一套房以外,還希望到農村買一塊宅基地建一個鄉間別墅,每年有一個星期或幾個星期時間到農村看星星看月亮。城市資本下鄉買農戶宅基地,就意謂著賣出宅基地農戶進城失敗就不再可能返回農村,而越是進城困難的農戶就越是愿意賣出宅基地以增加進城的能力。或者說,城市中產階級到農村建別墅休閑的利益是建立在農民失去基本退路與保障基礎上的,在現階段,農民進城失敗的概率還是比較高的,國家為了保證農民的返鄉權,禁止宅基地交易,從而限制了城市人的下鄉。
有一種主張認為降低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很好辦,就是允許城市人下鄉,允許農民進城。當前中國城鄉體制是允許農民進城的,但限制城市人下鄉。如果允許城市人到農村買農村宅基地,賣出宅基地的農戶即使進城失敗也不再可以返回農村。這樣就會出現富人下鄉和窮人滯城的問題,若如此,從城鄉居民收入統計來看,富人下鄉提高了農村居民的收入水平,窮人滯城降低了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城鄉收入差距也就會縮小。葉興慶說:“放眼全世界,像目前我國這種城鄉差距也是不多的”,這并不是說其他國家沒有貧富分化,而是窮人進城富人下鄉,貧富差距主要不表現為城鄉差距。尤其是一些未進行徹底的資產階級土地革命的發展中國家,典型如印度和拉美一些國家,地主占有大多數土地,農民要么無地要么只有很少的土地,農民進城往往是不可逆的,一旦進城又無法在城市獲得穩定就業與收入,就滯留到城市貧民窟中。印度和拉美國家,往往城市人口中高達30%的人口住在貧民窟,家徒四壁(如果有家的話),缺少對未來的預期,過一天算一天而已。這些國家的城鄉二元結構變成了更加尖銳對立的城市內的二元結構。當前中國既沒有明顯的城市貧民窟,城市內的二元結構也不明顯,重要原因是農民進城失敗還可以選擇返鄉。中國當前保護農民的城鄉二元結構保證了農民的返鄉權。
這個意義上,中國貧富差距主要表現為城鄉差距,防止了城市內產生更加尖銳對立的二元結構,并因此與全世界其他國家不同,正是中國體制的優勢。試圖通過讓富人下鄉和窮人滯城來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是不折不扣的餿主意。
三
當前城鄉居民收入統計中,對農村居民收入的統計缺少十分重要的一塊,就是那些未被貨幣化的收入,典型就是農民住房不花錢(建房當然要花錢),農民有庭院經濟的自給自足經濟,農民有各種未貨幣化的實物收入。農民自己種蘿卜,賣給菜販子0.2元/斤,城市人買蘿卜則要2元/斤。
更重要的是,當前城鄉體制中,城市完全向農村開放,農村中的富裕家庭和年富力強勞動力進城去了,留在農村的往往是缺少進城能力的老弱病殘或進城失敗的返鄉農民。這些缺少進城能力的農民群體,大體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家庭中的青壯年子女進城務工經商去了,年老父母留村。留村可以與土地結合起來,獲得農業收入,獲得勞動意義,農村生活支出較少消費較低,這樣的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農民家庭,留村老年父母務農,就可以進一步助力進城子女在城市打拼,并讓他們更有留城安居的可能;第二種是缺少進城能力的家庭,因為缺少在城市務工經商的能力,而依靠土地,通過土地收入來維持基本生活水準。此外,因為大量農民進城,這些進城農民就會讓度出若干農村獲利機會,一些年輕力壯的中青年夫婦就可能來捕獲這些獲利機會,通過擴大農業種植規模,提供農業社會化服務,開辦家庭小作坊等等,在不離開村莊的情況下面獲得不低于外出的務工的收入,這樣的農戶就是我們所說的“中農”,“中農”在農村占比不高,卻是鄉村治理中的中堅力量。
當前中國農村仍然有6億多農村人口,2.2億農戶,農業勞動力明顯已老齡化,老人農業相當普遍。全國20億畝耕地,按2.2億戶來平均,戶均耕地不超過10畝。戶均不過10畝耕地,農民顯然不可能靠農業致富。不過,農民都很清楚,當前致富的機會在城市,絕大多數年富力強的農村勞動力都進城務工經商去了,正是大量農民進城才留下若干農村獲利機會滋養出一個“中農”群體。對于大多數仍然留村的農民來講,他們是缺少進城的能力,或干脆就是進城失敗的群體。他們現在的城市夢已破,而希望仍然保留住農村的這片凈土。農民進城,他們的目標是過上體面有尊嚴的城市生活,是要求有穩定就業與收入,而不是在城市過漂泊無根的缺少就業與收入機會的生活,更不愿落到城市貧民窟。
留村的農民,他們有自己的住房,住有所居,絕對不擔心被驅趕。在當前農業基礎設施比較健全、農業機械化程度越來越高的條件下,即使農村老年人也可以與土地結合起來,不僅有農業收入,而且有農業就業,有勞動的意義,有與農業季節相一致的生活與生命的節奏。人多地少農業經營規模小,農業收入少,同時也就每年只用2個月農忙,還有10個月農閑可以自由安排。穿插在農忙中的農閑就都可以是寫詩的時間。正是在農業生產的基礎上,農民結成了熟人社會的村莊人際聯系,農民之間的交往與競爭產生了社會價值。生活于村莊中的歸宿感與安全感,進城失敗返鄉的落葉歸根感,都使與土地結合起來的農村人口,可能只有較少的現金收入,卻有著遠高于現金收入的滿足感。如此之少的收入到城市生活,會十分艱難。
正是難以進城或進城失敗的農民,仍然可以與土地結合起來,中國就通過農業具備了應對老齡化、應對經濟周期、應對現代化進程中的社會政治不穩定的最重要手段。
四
也就是說,當前農村的土地是農民的基本保障,是缺少進城機會農民仍然保持在農村體面生活的基礎,是進城失敗農民返回農村的條件。正是當前不允許農民失去土地,農村成為了中國現代化的穩定器與蓄水池。農民的宅基地與承包地是他們的基本保障,基本保障雖然不能讓農民致富,卻可以讓農民保底。且正因為土地是農村的基本保障,這樣的基本保障就是不能市場化的,是不能只講效率的,也是不能失去的。
糟糕的是,當前國內學界與政策部門很多同志借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來推動農村宅基地與承包地不可逆的流轉,并試圖通過所謂賦予農民更大的土地權能,其實就是允許農民土地買賣來讓富人下鄉,從而讓進城失敗農民滯城。若如此,中國現代化進程中就可能真會落入到印度和拉美國家的陷阱中了。
2017年11月28日下午于清遠山莊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新鄉土 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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