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改革開放40周年,我國改革是從農村起步的。40年來,農村改革的路徑不斷深化,農村各領域的改革都取得了顯著成效,農業生產、農民生活、農村面貌發生了巨大變化。新時代,面對實現共同富裕的歷史任務,面對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奮斗目標,破解“三農”問題面臨的瓶頸制約,根本要靠深化改革。我們要把改革作為鄉村振興的重要法寶,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破除體制機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藩籬,不斷激發農業農村發展新活力。
一是重塑城鄉關系,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城鎮和鄉村是互促互進、共生共存的。能否處理好城鄉關系,關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近年來,隨著經濟發展階段轉換、消費需求升級、鄉村經濟活動變化,我國的城鎮化已經從單向城鎮化轉向城鄉互動,城鄉一體化發展取得重大進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在深刻認識城鄉關系、變化趨勢和城鄉發展規律的基礎上提出的重大戰略。站在新時代的歷史方位上深化農村改革,不能就農村論農村,要努力破除長期存在的城鄉二元體制障礙,促進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與合理配置,使鄉村振興與新型工業化和城鎮化相結合,形成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全面融合、共同繁榮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實現城鎮和鄉村相得益彰。一方面,要深入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促進農業轉移人口穩定融入城鎮;深化戶籍制度改革,降低城市落戶門檻,加快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保障農業轉移人口的城市居住權,推動城市保障性住房向農業轉移人員及其家庭開放;深化教育體制改革,促進公辦學校向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開放,放寬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高考限制,讓農業轉移人口平等共享教育權利。另一方面,要促進人才投身鄉村振興,想方設法創造條件,讓農村的機會吸引人、讓農村的環境留住人,培育造就一支新型職業農民隊伍,提升鄉村人才質量;鼓勵工商資本下鄉,落實和完善融資貸款、稅費減免等扶持政策,營造良好發展環境,保護好工商資本下鄉的積極性。
二是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促進共同富裕。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是鄉村振興的制度基礎。我國農業發展正處于歷史轉型期,農民對農地的經濟依賴性下降,消費需求變化促進農業從數量農業向質量農業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已經向提高勞動生產率轉變,農業的內涵、功能、要素組合、業態等呈現新變化。深化農村改革,主線仍然是處理好農民與土地的關系,必須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堅持家庭經營基礎性地位,穩定土地承包關系,這是決定農村改革成敗的關鍵。一是完善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黨的十九大提出,農村土地第二輪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讓農民吃下了長效“定心丸”。要理順三權關系,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明確從農戶承包經營權分割出的經營權的合法權利地位,在自愿、依法、有償原則下推進土地經營權流轉。二是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完善農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的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所有權。三是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要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集體成員身份確認,加快推進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確保集體資產保值增值,確保農民受益,壯大集體經濟。
三是深化農村綜合改革,推動鄉村全面振興。新時代的鄉村振興是“五位一體”的振興,是全面的振興,要統籌謀劃、協調推進。全面深化農村改革是一個系統工程,必須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著力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一是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以提升農業治理效益和競爭力為目標,強化綠色生態導向,深化農產品收儲制度和價格形成機制改革,落實和完善對農民直接補貼制度,健全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二是加強和創新鄉村治理。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健全農村基層民主管理制度,完善農村法治服務,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加快完善農村治安防控體系,為鄉村振興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三是建立農村生態文明發展機制。完善農業綠色可持續發展機制,加強農村突出環境問題綜合治理,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增加農業生態產品和服務供給,加快建設美麗鄉村,讓良好生態環境成為農村最大優勢和寶貴財富。
(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求是》20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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