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農業及農業農村服務業視角
摘要: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提高農業產業競爭力,是實現鄉村振興的重要支撐。以產業興旺推動鄉村振興,需要從我國農業“小散弱”、農村資源要素外流和小農戶難以在產業發展中獲得更多收益的階段性現實出發,著力延伸農業產業鏈,引導小農戶與其他各類主體的聯合與合作,支持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和農村生活性服務業發展。為了發展現代產業、實現鄉村振興,既要消除城市人才、資金回鄉的制度壁壘,又要進一步提高小農戶的組織化程度和對接現代農業的能力,還要加快創新農村產業發展的體制機制。
關鍵詞:鄉村振興;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產業興旺;農業生產性服務業
一、鄉村振興需要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
一個國家的農業競爭力可以從國際和國內兩個方面來衡量。在開放經濟體中,農業的國際競爭力是指一國在國際市場上出售其農產品的能力,即保持農產品的貿易順差或貿易平衡的能力。農業的國內競爭力是指農業在與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競爭時保持自身地位的能力,可以通過不同產業部門的勞動生產率來反映。如果一國的農業在國際、國內處于較為有利的地位,就可以說該國的農業有競爭優勢,相應的農業體系也比較強大[1]。
無論是從國際上看,還是和國內的二三產業相比較,我國農業的競爭力都偏弱。從國際上看,近年來,我國的大米、小麥的生產者價格快速上升,明顯高于國際市場價格,背離了國際市場的價格走向;而玉米價格雖然近年隨著國家臨時收儲政策的調整出現回調,但依然高于國際市場價格(見圖1)。農產品尤其是糧食國際競爭力弱,導致大量國外農產品涌入我國,出現了“洋糧入市、國糧入庫”的尷尬局面。從國內來看,產業增加值和不同產業就業人口數據顯示,在過去50多年來,農業的勞動生產率增長了不到10倍,而二三產業的勞動生產率增長了20多倍,是農業部門勞動生產率提高的2倍多。而且,進入新世紀以后,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直是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3倍左右,考慮到工資性收入在純收入中的占比已經超過40%,是農民最主要的收入來源,而且“純收入”的統計口徑又比“可支配收入”大,這表明從事農業的回報遠遠低于二三產業。
農業競爭力弱的另外一個表現是經營成本高、收益低。近年來,農業生產成本快速走高,嚴重損害了農業生產穩定性和農業經營效益。《全國農產品成本收益資料匯編》的數據顯示,自2004年以來,稻谷、小麥、玉米三種糧食生產成本持續快速增加,每畝平均總成本在2011、2012和2013年分別突破700元、900元和1000元大關。截至2017年,三種糧食每畝平均總成本已經達到1081.59元,是2004年的2.74倍(見表1)。其中,人工成本和土地成本是造成糧食生產成本快速上漲的重要因素。農業經營利潤被不斷攀高的生產成本所蠶食。三種糧食每畝平均凈利潤在2011年達到250元的高點后持續下滑,截至2016年,每畝凈利潤已經減少到-80.28元,新世紀以來首次出現“種地賠錢”的現象。 2017年,三種糧食每畝平均凈利潤雖然有所回升,但仍為-12.53元。除三大主糧外,在列入《全國農產品成本收益資料匯編》的15個主要農產品中,玉米、大豆、油菜籽、棉花、烤煙利潤都為負,其中有的品種還是連續多年負利潤。同時,高生產成本推高了糧食的市場價格,致使國內糧價逼近甚至高于國際糧食的進口到岸完稅價格,一度出現農民賣糧難的情況,進一步挫傷了農民從事糧食生產的積極性。
為了扭轉農業發展相對滯后的局面,黨的十九大報告把“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作為實現鄉村振興戰略的主要措施。實現鄉村振興,提高農民的農業經營收入,增強農業在國際上和國內不同部門間的競爭力,這三者都離不開強有力的農業體系[2]。這要求通過建設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來提升農業生產力水平和生產效率,通過建設經營體系來創新農業資源組織方式和經營模式。強有力農業體系的構建,需要在協調推進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建設的同時,進一步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大力培育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積極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逐步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加快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有機銜接。
現代農業產業體系是集食物保障、原料供給、資源開發、生態保護、經濟發展、文化傳承、市場服務等于一體的綜合系統,是多層次、復合型的產業體系[3]。現代農業產業體系是衡量現代農業整體素質和競爭力的主要標志,解決的是農業資源的市場配置和農產品的有效供給問題。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就是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充分發揮各區域的資源比較優勢,以糧經飼統籌、農牧漁結合、種養加一體為手段,通過對農業結構的優化調整,提高農業資源在空間和時間上的配置效率。
農業是弱勢產業,農民是弱勢群體,因此對農業農村進行補貼是世界上通行的做法。現代農業體系的組成,除了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和經營體系外,還有支持保護體系和支撐服務體系。支持保護體系包括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經營財政支持等;支撐服務體系則包括金融服務、信息服務、智力支撐等。
二、產業興旺需要延展農業產業鏈
產業興旺,是鄉村振興的物質基礎。鄉村振興的落腳點是農民生活富裕,而生活富裕的關鍵是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民增收離不開農業增效,離不開產業發展。只有產業興旺,農民才能富裕,鄉村才能真正振興。正因如此,黨中央在十九大報告中將“產業興旺”作為鄉村振興五個總要求的第一個。
(一)產業興旺的實現路徑總體分析
長期來看,農業的進步主要靠生產力水平的提高。但是,以科技反映的農業生產力水平的提高,是一個從量變到質變長期積累的過程,短時間內難以取得重大突破。因此,科技進步對產業興旺和鄉村振興主要是潛移默化的長期影響。生產關系的調整會釋放農業發展的潛能,從而為下一次生產力提升做好準備。這從我國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釋放了很大的經濟發展潛能,并支撐了后續的城市和工業改革的歷史事實中可見一斑。因此,從生產關系上著手,調整農業的經營模式,拓展其功能,是一個可行的方向。
農業是一個具有很強特性的產業,要想快速發展,形成興旺局面,主要有三種方式:方式一是在單位產值不變的情況下,擴大單個主體的經營規模,從而擴大經營收益,美國農業主要是這種模式;方式二是在不擴大經營規模的情況下,通過改種經濟價值更高的作物甚至改變耕地用途,或者創新農產品銷售渠道,提高單位經營面積的市場價值,荷蘭農業是這種模式的代表;方式三是既不擴大經營規模,又不改變種植作物的類型,而是主要通過充分挖掘和借助農業的多功能性,促進農業產業鏈條延長以及向二三產業尤其是文化旅游產業等方面拓展來實現農業產業振興,我國大城市周邊農村的生態采摘觀光和臺灣地區的民宿主要依靠這種模式。
(二)以擴大規模、調整結構促進產業興旺遭遇挑戰
近年來,由于農業生產成本不斷攀升,而農產品價格穩中走低,農業經營利潤持續大幅降低,甚至2016年、2017年連續出現了虧損(見表1)。“種地賠錢”讓土地流轉明顯降溫。一些農民想出租土地卻沒人承接,據2018年1-3月對黃淮海農區20個縣1019戶農戶的問卷調查發現,有375戶農戶(占比36.8%)想把正在種的一部分承包地租出去,卻由于沒人租(占比70.1%)或租金太低(占比19.5%)只得繼續耕種。另外,愿意增加種植面積的農戶只有329戶,占總樣本的32.3%。即使務農能與外出務工經商掙的錢一樣多,也只有499戶(占比49.2%)農戶愿意長期從事農業[4]。上述數據表明,現在土地流轉市場是買方市場——有眾多想出租土地的農戶,但是愿意租地開展規模經營的農戶較少,同時租金太低,相當多的農戶不愿意長期從事農業。這意味著,通過擴大單個主體的經營規模來發展農業、提高農民收入的做法已經陷入了困境。
此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雖然可以促使農業經營主體調整農作物種植結構——比如種植市場價格更高的經濟作物,從而使其獲得個更多的農業經營效益,但是由于農產品品種有限,而且很多農產品只能在某些地區種植,再加上全國只能有很少一部分耕地可以用來種植經濟作物,因此,想通過調整種植結構或者改變土地用途來提高單位面積的經營收益,難以覆蓋更大范圍、更多作物,只能在個別地區、少數品種之間實現。
(三)延長與拓寬農業產業鏈是產業興旺的有效途徑
由于擴大規模受阻、調整結構受限,那么如何從農業產業鏈上實現產業興旺和農民增收,就值得重視。農業產業鏈,也叫農業產品產業鏈,是指農產品從原料、加工、生產到銷售等各個環節的關聯。具體來看,基于農業產業鏈推動產業興旺,有兩種方式。
一種方式是延長農業產業鏈。其主要思路是把原本側重農產品生產環節的農業,一方面向上游的原料供應、科技服務等拓展,另一方面向農產品加工、銷售等環節邁進。隨著市場化意識的提高,不少村莊或農民合作社積極延長農業產業鏈。如克山縣仁發農機合作社就是其中一典型,仁發農機合作社以提供農機作業服務起步,借助自有農業機械的優勢,以租賃或入股的方式,統一經營著5萬多畝耕地,其生產的優質馬鈴薯,以訂單農業的方式供應給麥肯食品(哈爾濱)有限公司。在此基礎上,2015年仁發合作社聯合當地7家合作社,注冊成立了哈克仁發農業公司,其負責把合作社生產的優質大豆、馬鈴薯進行初加工后銷售。2016年5月,仁發合作社又與荷蘭夸特納斯集團合作啟動了哈克仁發馬鈴薯全產業鏈項目,向著集繁育、加工、種植、銷售于一體的綜合性生產企業演進。
另一種方式是拓寬農業產業鏈。受產業盈利能力和發展空間的影響,延長農業產業鏈帶來的收益易受市場價格“天花板”的限制,潛力有限。為了充分發揮農村資源資產的特殊優勢,實現農村產業興旺,不少地方還基于農業的多功能性,借鑒產業融合、產業集聚的思路,采取多種方式拓寬農業產業鏈。例如山東東平縣南堂子村,該村為了發展鄉村旅游業,自2014年以來,村里采取“固定土地股、變動戶口股”的模式,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對村莊進行旅游開發。為了激發各方的積極性,南堂子村設計出了兼顧土地、戶口和勞動貢獻的收益分配機制:土地股為每年1000元/畝的保底收益加年終分紅;戶口股隨人口變動而變化,僅參與年終分紅;管理人員的收益直接與當年合作社盈余情況掛鉤。合作社優先安排本村村民就業。截至2017年底,南堂子村的門票和鮮果采摘收入已經從幾年前的10萬元快速增加至500萬元,合作社的年盈余達到了50萬元,帶動本村及周邊4000多人就業。
當然,延長農業產業鏈和拓寬農業產業鏈的做法,是相互融合而不是相互分割。不少鄉村一邊積極延長農業產業鏈,一邊大力發展和農業相關的其他產業,通過多樣化、跨領域經營實現產業興旺和農民增收。例如山東平度縣楊家頂子村,自2007年在村主任楊某的帶領下從種植訂單大蔥起步,經過十年的努力,至2017年,該村已發展蔬菜種苗繁育及種植基地2000余畝,成為集蔥苗設施化栽培、有關農資提供、大蔥規模化種植、技術指導和統一銷售于一體的全產業鏈綜合服務平臺。不僅如此,楊家頂子村還注冊成立農民合作社,承接政府扶貧項目資金及各類涉農項目。目前,楊家頂子村已經成為平度縣現代農業展示窗口和鄉村休閑旅游基地,是當地以產業推動鄉村振興的模范。
三、產業興旺需要實現小農戶與現代農業有機銜接
“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是黨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戰略部署。貫徹落實黨中央的要求,加快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對接,需要對我國小農戶的特點有清醒認識。當前,我國小農戶有兩個突出特點:一是農戶數量多且經營規模小,普通農戶之所以被稱為小農戶,根本原因是其經營的土地規模很小。農業農村部的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底,在全國2.73億農戶中,有2.12億戶經營耕地面積不足10畝(不含未經營耕地的0.21億農戶)。小農戶分散生產仍然是我國農業的一個基本特征。世界銀行在2008年世界發展報告中將經營土地面積小于2公頃(30畝)的農戶界定為小農戶。如果按照這一標準,即便21世紀中葉城鎮化率達到75%,我國仍有近億農戶,戶均經營耕地面積僅為20余畝,農業經營主體依舊是小農戶[5]。
另一個特點是農戶兼業程度高且分層分化明顯。由于土地規模小,加上農業經營效益低,在20世紀末城鄉壁壘打破后,農戶兼業成為常態。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2017年全國農民工數量為2.86億人,這意味著基本上每個農民家庭都有人外出打工。從職業及收入來源看,小農戶之間也呈現出明顯的階層差異。農業農村部的固定觀察點對全國31個省355個縣2萬多農戶的監測數據顯示,2016年,僅有12.8%農戶的農業收入多于非農收入,比2003年降低了足足21.5個百分點;且非農收入占比超過八成的農戶比例高達64.0%,比2003年提高30.7個百分點。這意味著對大部分小農戶來講,農業收入已經不再重要,農業也不再是其“安身立命之所在”。從小農戶的現狀出發,一些地方圍繞農業轉型升級,創新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的銜接機制,把傳統小農生產引入了現代農業發展的軌道。
(一)基于收益共享、風險共擔原則,加快小農戶的橫向聯合
發展現代農業一般需要較大規模的土地、資金,而這些要素現階段主要由小農戶分散承包經營或占有。對此,一些試驗區在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時,按照收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引導小農戶之間聯合起來,組成股份經濟合作社或專業合作社,形成緊密的利益共同體。
一是引導小農戶以土地、資金入股,組建股份經濟合作社。例如山東省棗莊市北池村在政府的幫扶下,成立股份經濟合作社,將全村的資源性資產折股量化給全村401戶共計1486人,并說服成員每人出資500元,加上45.7萬元扶持資金,共投資120萬元建設了占地5畝的農業設施、工業廠房等。設施和廠房出租收益按持股比例進行分配,股東年分紅100元,實現了農村改革和農戶增收的聯動。
二是支持小農戶真正聯合、緊密協作,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不少農村改革試驗區都把培育農民專業合作社、促進其規范化運行作為加強小農戶利益聯結、推動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舉措。例如安徽宿州市大力支持從事種植、養殖的農戶聯合起來,通過“集體行動”提高其在市場中的競爭力。目前該市已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一萬余家,有效改變了農業生產經營“一家一戶、單打獨斗”的傳統局面,初步實現小農戶抱團闖市場。雖然農民專業合作社與外圍成員(被帶動農戶)的利益聯結比較松散,但是一些農業經營收入占家庭總收入比重較大的種植、養殖農戶,通過向合作社出資、參與合作社管理等方式,與其他核心成員形成了緊密的協作關系。
三是實行經營收益二次分紅,強化小農戶與其他各方的利益聯結。例如四川崇州市有226個土地股份合作社,經營全縣耕地面積的61%。其中大部分土地股份合作社都按照政府的指導意見,在盈余分配時采取了“保底收益+二次分紅”的方式——如集賢鄉涌泉土地股份合作社除了每年向入社農戶支付720元/畝的保底租金外,還把合作社盈余的30%分紅按入社土地比例給農戶。
(二)基于風險-收益相匹配原則,促進各類經營主體與小農戶縱向合作
在推進農村改革過程中,為調動各種資源要素的積極性、降低生產的監督管理成本,各試驗區基于市場經濟中風險和收益相匹配的原則,積極創新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形式,形成了超額獎勵、統種分管、農業共營等制度安排,有效加強了小農戶和其他經營主體的利益聯結。
一是通過“超額獎勵制”,構建對勞動、資本均有效的激勵機制,調動勞動和資本兩個方面的積極性。例如四川內江市洪家寺村擁有技術、資金和銷售渠道的6位村民聯合出資200萬元,注冊成立的“蓬瑞種植合作社”,在村集體支持下,帶動168戶農民將329畝土地連同地上的柑橘樹入股到該合作社,由合作社統一經營管理。農戶每年向合作社繳納200元/畝的柑橘樹管理費,合作社的盈余按7:2:1的比例在入股農戶、出資股東和村集體之間分配。農戶在農閑時在合作社務工,并可以從合作社承包一塊土地在柑橘樹下套種生姜。承包農戶每年向合作社交3500斤生姜,超產的生姜由合作社以市價收購并將盈余的70%分配給承包農戶。同時,合作社還向承包土地種姜的農戶支付1050元/畝的人工費,并免費提供農資、技術等服務,一舉實現農業規模經營、集體經濟壯大和農戶勤勞致富。
二是通過“統種分管制”,發揮農戶的勞動力優勢和農業企業的加工銷售優勢,各得其所、美美與共。寧夏平羅縣目前已有7家新型主體在7300多畝耕地實行了“統種分管”模式。以2016年率先開展“統種分管”的平羅寧禾谷米業公司為例。首先,該公司要求有關農戶按照協議在某一地塊種植指定的水稻品種,并以低于市價10%左右的價格為農戶統一采購農資、購買農機服務;其次,農戶負責自家承包地上種植水稻過程中需要人工較多的生產環節,如田間水管理、病蟲害防治等,而公司負責較少需要人工的生產環節,為農戶提供整地、收割等服務;最后,公司以高于市場價8%的價格收購該地塊達到特定標準的稻谷,并按耕地面積扣除生產環節為農戶墊付的農資、農機作業費用。如此一來,企業有了穩定的生產基地,農戶降低了水稻種植的成本和辛苦程度,而且優質農產品不愁銷路。各方都能夠發揮自己的優勢,合作的積極性大幅提高。
三是通過“農業共營制”,把抱團經營帶來的增量收益,在小農戶、專業大戶、農業企業等主體之間合理分配。例如四川崇州市白頭鎮610戶農戶以1740畝承包地經營權(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作為優先股,四川潤地遠大生態農業公司(簡稱“潤遠農業”)以技術、生產投入占股60%,聯合組建新的農業公司。公司經營純收入在向農戶支付每年500斤/畝稻谷折價(約650元/畝)的土地優先股收益后,剩余部分按2:8的比例在土地股份合作社和“潤遠農業”公司中二次分紅。土地股份合作社收到的二次分紅,再按照2:3:5的比例,提取公積金、發放給土地入社農戶和給予合作社職業經理人(專業大戶)獎勵。
(三)基于互惠互利、共生共融理念,推動各類服務主體與小農戶緊密協作
為加快現代農業發展,讓技術、資金、市場信息等更有效地流向農業農村,農村改革試驗區注重發揮各類組織的中介橋梁作用,積極引導各種經營性或公益性服務主體創新“為農服務”方式,改善小農業與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之間的利益關聯,形成現代農業發展的合力。
一方面是推動組織模式創新,強化盈利性服務主體與小農戶的利益聯結。例如山西朔州市通過“套餐式、增益型”農業生產托管和糧食銀行,把分散經營的小農戶和農資供應、農機服務、糧食銷售加工企業等產業鏈上下游市場主體整合起來,這樣做不但可以借助供貨渠道優勢降低10%~20%的農業生產成本;還可以通過種植優質品種、減少糧食流通環節,讓小農戶糧食銷售價格比市場價格高1~5分錢。借助“降本”和“提價”,朔州市的做法保障了包括小農戶在內的產業鏈上下游各類主體的農業經營收益。安徽宿州市在金融機構和投資企業的支持下,采取土地信托的方式,對農戶承包的土地進行整治并調整種植結構。小農戶將土地流轉給信托項目后,可以獲得“不少于1000斤小麥折價的固定地租+70%土地增值收益中的相應比例(由農戶參與信托的土地面積決定)”,并可以優先在項目中務工。
另一方面是借助農民專業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等農民合作組織,加強公益性服務主體對小農戶的支持。例如四川崇州市建立了農業培訓導師制度,對全市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職業經理人開展一對一指導,再由職業經理人對在合作社務工的普通農戶進行示范指導,讓普通農戶在“干中學、學中干”,提高其現代農業的生產技能。同時,還由政府、供銷社和農業企業聯合出資,按片區建成了10個“農業服務超市”,為小農戶提供農資、農機等服務,并免費為全市的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業職業經理人(專業大戶)和普通小農戶提供農業技術咨詢服務。
四、產業興旺需要發展農業農村服務業
一邊是市場化浪潮從工業滲透到農業、從城鎮蔓延到鄉村,市場所倡導的專業分工理念為社會各界廣泛接受;另一邊是集體經濟組織日益渙散、職能弱化,農民組織化程度依然很低,而且大量農民外出務工,農業副業化、老齡化和農村空心化嚴重。時代在變化,小農戶的生產生活也正在經歷重要轉型。誰來為大量兼業的小農戶提供生產生活服務,成為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大力發展農業農村服務業,以服務的專業化解決小農戶一家一戶干不了、干不好、干起來不劃算的事,推動農業農村的現代化和鄉村振興,成為很多地方的選擇。
(一)農業生產性服務業
國際經驗表明,農業的根本出路在于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是解決農業勞動力非農化、老齡化的重要手段,也是推進農業現代化的重要抓手。作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業生產性服務業主要通過生產性服務為農業提供中間投入,為科技、資金、人才等有效植入農業產業鏈提供途徑,為提高農業作業效率和農業產業鏈的協調性提供保障,為促進農產品供求銜接、提升農業價值提供支撐。
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是加快農業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途徑。2009-2018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多次強調要從財政(補貼)、金融等多方面扶持農民合作社發展,支持農業機械的應用和新型農業服務主體開展代耕代種、土地托管等專業化規模化服務。2014年印發的《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搭建各類農業生產服務平臺,加強政策法律咨詢、市場信息、病蟲害防治、測土配方施肥、種養過程監控等服務。健全農業生產資料配送網絡,鼓勵開展農機跨區作業、承包作業、機具租賃和維修服務”。2017年8月,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聯合印發了我國第一個定位支持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的專門文件——《關于加快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指導意見》。
實踐的需要和國家的重視,讓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取得了快速發展。以專門從事農業生產服務的農機合作社為例,其數量從2007年的不足0.5萬家,增長為2017年底的7萬家。農機合作社已經成為農業專業化、社會化服務的主力軍、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推進器,在實現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6]。來自農業農村部的資料表明,一方面,農機合作社的服務領域與服務能力不斷拓展,農機作業服務從耕、種、收為主,向專業化植保、秸稈處理等農業生產全過程延伸,一些有較強實力的農機合作社升級為綜合農事服務中心,為周邊農戶提供機具維修、農資統購等“一站式”綜合農事服務;另一方面,農機合作社通過土地入股、土地托管等方式,推進機械化與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融合,經營規模與經營效益顯著增加,對農民的帶動能力明顯增強。
在農業機械化的帶動下,農業生產托管作為農業生產性服務的一個核心領域,近年來實現了快速發展。農業生產托管是指服務主體通過提供全方位、高標準的農業生產服務,讓農戶在保有承包經營權的前提下,把耕、種、管、收等環節的農田作業交由其統一管理的一種服務帶動型農業規模化經營方式。與土地集中型規模經營相比,服務帶動型規模經營有三個突出優點:一是經營者(服務提供方)不需支付土地租金,反而可以向農戶收取作業服務費;二是規模經營的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仍然由眾多小農戶分散承擔,可以避免農業風險過度集中,規模經營的穩定性得到提升;三是農戶仍然保有承包經營權,迎合了部分農民的“戀土情結”,同時能夠保留農村土地的“勞動力蓄水池”作用,避免因經濟波動出現失地、失業的流民。據農業農村部農村合作經濟指導司統計,2018年,全國活躍著37.0萬個農業生產托管組織,其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7.78萬個、農民合作社15.31萬個、農業企業2.39萬個,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的土地面積達2.9億畝,接受服務的農戶數量達到4633.1萬戶,農業生產托管率達到16.9%。同時,不少農機合作社還積極承擔農村扶貧、綠色生產技術示范推廣等公益性服務,為困難農戶提供 “兩優一免”農機作業服務,部分合作社主動吸收貧困戶參股入社,帶動村民共同脫貧致富。
無論是農產品銷售,還是農資采購,小農戶分散經營都難以和社會化大市場對接。為了讓小農戶專心生產,專門負責農產品入市和農資下鄉的農村經紀人應運而生。據工商部門統計,目前有幾百萬農村經紀人,分布在農、林、運、批、銷等行業,在小農戶的農產品銷售和農資采購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根據《農村實用人才和農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2010—2020年)》,農業農村部計劃用10年時間培訓3萬名農村經紀人,打造一支骨干農村經紀人隊伍。除此之外,近幾年,一些地方還出現了專門協調小農戶和規模經營主體土地流轉事務的農村土地流轉服務平臺(中心)和土地流轉經紀人。目前,全國有數萬個土地流轉服務平臺(中心)和近10萬土地流轉經紀人。這些平臺(中心)和經紀人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農民與租田大戶之間的信任問題,降低了土地連片流轉的難度,提高了土地流轉契約的穩定性,激活了農村土地的跨區域流轉。
在農業生產的科技保障方面,農技推廣隊伍、科技特派員等都發揮著重要作用,這里不再一一贅述。此外,隨著規模化養殖、種植農戶增多,農村還出現了抓鴨隊、植保隊等專業化的農業服務組織,也促進了現代農業發展和產業興旺。
(二)農村生活性服務業
隨著農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農村人口老齡化的加劇,農村休閑養老、農村婚喪嫁娶等針對農村居民的農村生活性服務業日益繁榮。例如寧夏平羅縣結合農村承包地、宅基地和房屋有償退出和改革,在村里建設了養老院,搞起了養老產業。老年農民可以憑借土地退出補償、土地流轉收益等支付養老費用,入住農村養老院。目前,平羅縣靈沙鄉勝利村的養老院已經入住74人。這一做法,不僅增強了老年農民的獲得感,還緩解了小農戶的后顧之憂,活躍了村莊經濟發展。
在一些自然風光秀美的農村,還出現了一些針對城鎮居民的休閑旅游產業形態。例如河南濟源市花石村在2015年8月份完成集體資產股份改革后,利用村莊生態環境好、交通便利的條件,采取“村干部帶頭、村民自愿入股、收益按股分紅”的方式籌資220萬元,組建了股份經濟合作社。合作社租賃村里的土地,建設了“南山森林公園滑雪場”。由于地理區位好、生態環境優美且選擇的項目合適,滑雪場在2015年一個月內的經營收入達115萬。2016年4月合作社決定籌建“水上樂園”,看到滑雪場項目賺錢的村民紛紛要求入股,最終全村有97戶農戶成為第二個項目的股東。冬季滑雪,夏季玩水,合作社旺季的日均營業收入超過2萬元,入股萬元的農戶年分紅超1000元。
五、以產業興旺推動鄉村振興的問題與對策
總體來看,我國到了優先鄉村發展的新階段,很多地方已經形成了較好的產業基礎。但是在以產業興旺促進鄉村振興的過程中,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需要重點關注。
(一)誰來推動鄉村產業興旺,如何實現?
農業農村的衰敗,很大程度上是鄉村資源要素連續幾十年單方向流入城鎮導致的。農村最優秀的人才,以升學、招工和外出務工經商等方式流向了城鎮,農村的土地和資金也通過各種渠道從農村流失。不改變資源要素從鄉到城的單向流動,僅依靠小農戶自身實現產業興旺和鄉村振興,這在資金、人才上都存在嚴重不足。因此,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研究制定管理辦法,允許符合要求的公職人員回鄉任職。吸引更多人才投身現代農業,培養造就新農民。加快制定鼓勵引導工商資本參與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落實中央精神,推動鄉村產業興旺,需要加快城鎮人才、資金回流,具體來看,主要可以從以下兩點著手:
1.探索集體成員身份多樣化,消除人才回流鄉村、發展合適產業的制度壁壘。地方政府可以在農村集體資源資產股份制改革的基礎上,從農村社區的封閉性將會逐漸打破的大趨勢出發,按照“政經分離”的思路,將農村社區居民分為有集體土地股份的成員和無集體土地股份的成員,打通城鄉戶籍壁壘,為更多人才投身現代農業、帶動小農戶發展提供制度安排。可以借鑒山東東平縣等地的做法,將成員分為“土地股成員”和“戶口股成員”,二者具有不同的經濟權利。戶口股成員在滿足一定條件后,可以通過受讓、贈予等獲得集體土地股,從而獲得土地股成員的經濟權利。
2.積極引導工商資本到鄉村發展合適的產業,強化其與小農戶的利益鏈接。工商資本尤其是農業企業,一頭對接市場,一頭直接帶動或通過合作社等中介組織聯結小農戶,是幫助小農戶對接大市場、引領小農戶發展現代農業的重要力量。地方政府可以總結借鑒一些試驗區和試點的做法,在符合政策條件和保證小農戶基本收益的前提下,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和相關企業以設備、資金、技術等入股,小農戶和村集體以土地資源等入股,聯合成立股份公司,發展現代化的種養殖、鄉村生態觀光旅游等項目。
當然,考慮到農業具有很強的正外部性,政府在鄉村振興和有關產業發展中給予政策和資金扶持,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二)為什么小農戶難以在產業興旺中獲得更多收益,如何改善?
小農戶之所以難以在產業興旺中獲得更多收益,是市場經濟的基本邏輯決定的。一方面,鄉村的產業興旺,需要整合各種資源要素,不僅需要土地、勞動力,還需要資金、技術、市場以及企業家才能。各種資源要素必須獲得合理報酬,才會愿意到鄉村發展產業。然而,在鄉村,土地和勞動力資源相對豐富,但資金、技術、市場和企業家才能較為稀缺,導致小農戶的可替代性強,市場談判能力弱,在與資金和企業家合作時,難以保證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在農村發展的各種產業一般都涉農,與工業、服務業相比,具有風險性高、盈利性低、投資回報期長等弊端。因此,資金、技術和具有企業家才能的人,去鄉村發展產業的激勵較弱。即使去了,按照市場經濟的邏輯,也必須要求獲得相應的回報。相關主體之所以愿意和小農戶形成緊密的利益聯結,皆是由于可以從中獲得更高收益。否則在“零和博弈”困境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會盡量壓低小農戶的收益,以保證自身利益不受損。相關產業的利潤是既定的,資本和企業家會追逐盡可能多的收益,而小農戶的市場勢力和談判能力都比較弱,其利益當然難以保證。
農業的利潤較低,不少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自身也面臨生存壓力。只有與小農戶聯合可以獲得更多收益——這種收益可以來自成本降低、售價提高或種植結構升級,各類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才有動力與小農戶形成緊密的利益聯結。寧夏平羅縣的“統種分管”和山西朔州市的“套餐式、增益型”農業生產托管,都是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產品售價的典型。安徽宿州市的土地信托則是通過放棄種植收益較低的糧食作物,改種蔬菜,獲得了足夠多的收益后,才使得其他各方與小農戶形成緊密的合作關系。為了在發展產業和資本、企業家獲利的同時保障小農戶的利益,一方面需要加強小農戶的組織化程度。以幾百人組成的合作社的名義和企業主談判,顯然比單個農戶去找企業主更為有利。另一方面,對扶持農業發展的各級財政資金,在支持鄉村產業發展時,要求其直接帶動一定數量的小農戶尤其是貧困農戶。
(三)當前鄉村產業興旺存在哪些挑戰和障礙,如何消除?
農業是弱質產業,農民是弱勢群體。鄉村產業振興,不僅要發揮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場“無形之手”對資源要素的引導作用,還必須立足于當前農業農村的實際,結合農民的需求,分層考慮、分類推進。具體來看,要想實現鄉村的產業興旺,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避免無序的、撒胡椒面式的產業下鄉和鄉村振興。顯然,鄉村振興不是所有鄉村同步振興,產業興旺也不是所有鄉村都達到同樣的產業水平。現代農業產業發展路徑可能是土地規模型、資本密集型或勞動力密集型。這是由各地資源稟賦、產業類型等客觀條件決定的[7]。比如,在一些山區從事果蔬種植一般需要較多的勞動力,而在東北等地規模化糧食生產主要表現出大型農機具對傳統農村勞動力的替代。鄉村振興需要統籌考慮各地的區情民意,根據不同類型發展村莊的資源優勢、產業基礎等,分層考慮、分類推進,合理編制鄉村振興及產業發展規劃。
2.認清異質性小農戶的差別化產業發展需求。當前,農戶已經嚴重分層分化,相當多的外出務工經商的小農戶把土地流轉出去,不再從事農業生產,也不在意農業產出。而且有不少小農戶已經在城鎮定居,這部分人不會太在意鄉村產業發展。真正期待農村產業興旺的,主要是兼業程度不深、非農就業不穩定、不充分因而家庭有勞動力閑置的那部分農戶,以及有意愿、有能力長期在農村從事農業的那部分農戶。這部分人需要鄉村的產業興旺給自己帶來更多就業機會或者更好的市場環境,從而獲取更多收入。因此,在發展產業時,應當優先考慮能夠給小農戶帶來更多就業機會、能夠引導小農戶直接發展現代化種養殖的相關產業。
3.消除工商資本下鄉和產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障礙。當前,還是有很多人對工商資本下鄉持有敵意,認為是去搶農民的資源。實際上,農業是個很難賺錢的產業——全國農村人口的占比超過40%,但第一產業的增加值只有不足8%,而且農業經營市場風險和自然風險都比較高、投資回報周期長,想從農業賺錢是很不容易的。更重要的是,沒有工商資本,單純依靠來自農業部門的積累,很難實現產業興旺、鄉村振興。政策方面,目前對于人才下鄉、鄉村產業用地仍然存在不少政策限制。比如,農村戶籍制度限制了城鎮人口流向農村,農村宅基地和承包地也因為相關政策難以市場化處置。這些政策不僅限制了人才和資金下鄉,還束縛了農戶以各種資源資產發展現代產業的能力[8]。體制機制方面,當前農村事務管理和工作推進條塊分割,政出多門,各部門之間協調性不強,存在相互推諉的問題,難以形成改革合力[9]。
總之,為了加快鄉村的產業振興,基層需要加快制定鄉村振興規劃,并在此基礎上積極出臺優惠政策,加強有關部門協作,引導工商資本去鄉村發展現代種養殖和生態旅游等產業;頂層需要加快出臺相應政策,提高農村資源資產的市場流動性,提升農戶對接現代產業發展的能力,讓農民分享產業興旺、鄉村振興的更多成果。
參考文獻:略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新疆農墾經濟》2019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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