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中的一大亮點,是系統謀劃“堅持和完善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并將這一制度擺在13個方面制度之一的重要位置,作出頂層設計和具體部署。這鄭重宣示了中國共產黨人永遠不變的初心使命、始終如一的為民情懷,表明我國人民對幸福生活的追求有了更加堅實的制度保障。
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具有巨大優越性
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既把過去在保障民生方面行之有效的制度鞏固、繼承下來,又把黨的十八大以來取得的成熟經驗、有效做法上升為制度,形成一整套相互銜接、緊密配合的制度體系,賦予保障和改善民生以豐富的時代內容,深刻體現出我國民生保障制度巨大的制度優越性。
民生保障始終回應人民美好生活期待。新中國成立后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人民生活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我國成為世界上民生改善幅度最大、速度最快的國家之一。從1978年到2018年,我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24.3倍,貧困人口減少7.5億人,辦起了世界最大規模教育,建立起世界最大規模社會保障體系。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緊扣社會主要矛盾變化,著力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不斷取得新進展,中國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決定》描繪了新時代我國統籌城鄉民生保障制度的宏偉藍圖,回應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深刻表明在我們黨領導下的社會主義國家,民生保障與經濟發展、人民需要同頻共振,保障和改善民生沒有終點,只有連續不斷的新起點。
把增進人民福祉、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民生保障的出發點落腳點。我國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不是被動性、補充性的制度,而是在黨的領導下,在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制度下,真正著眼于增進人民福祉、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重要制度。這從我國制度建設和保障民生的實踐軌跡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來,從《決定》的相關論述中也可以清楚地看出來。《決定》強調,增進人民福祉、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是我們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深刻表明我們黨將始終帶領人民創造幸福生活、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決定》還提出堅決防止和糾正就業歧視,營造公平就業制度環境,促進廣大勞動者實現體面勞動、全面發展;加快發展面向每個人、適合每個人、更加開放靈活的教育體系,建設學習型社會;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堅持和完善促進男女平等、婦女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堅持關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過程,讓廣大人民群眾享有公平可及、系統連續的健康服務等一系列新制度、新舉措、新部署,為促進每個人的全面發展創造更加有利的條件。
深入把握發展規律,民生保障具有可持續性。綜觀當今世界,一些國家在民生保障上搖擺不定;一些西方政黨為了在選舉中取悅選民,作出過高福利許諾,要么無法兌現,要么加重政府和企業負擔、拖累經濟發展甚至造成社會亂局。這些現象表明,可持續性是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解決的重點問題、難點問題。我國之所以能持續保障和改善民生,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保障和改善民生一年一個新臺階、一年一個新水平,是因為我們黨深入把握發展規律,在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民生保障的關系中不斷加強制度建設、推動實踐發展。
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決定》對我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項制度進行整合、提升與創新,促進我國民生保障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決定》重申堅持和完善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的重大原則: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既要盡最大努力增進人民福祉,又堅持民生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堅持這一重大原則,我國保障和改善民生事業就具有了持續推進的堅實基礎,能夠確保一件事情接著一件事情辦,一年接著一年干,把宏偉藍圖變成美好現實。
我國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的巨大優越性,使我國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所具有的“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保障和改善民生、增進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顯著優勢”不斷增強。
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
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我國保障和改善民生實踐相結合的產物,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到民生領域的具體體現,因而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和鮮明特征。堅持黨的領導、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本質要求和價值取向,是這一制度具有巨大優越性的根本原因。
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也是堅持和完善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根本保證。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具有多方面的顯著優勢,首要的就是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黨的科學理論,保持政治穩定,確保國家始終沿著社會主義方向前進。我國是擁有近14億人口的發展中大國,民生工作量大、面廣、頭緒多,難度大、要求高、復雜程度高。只有堅持黨的領導,才能發揮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的巨大優越性,持續推進民生事業、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貫徹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根本要求,把黨的領導這一最大優勢更加充分地發揮好,按照《決定》的要求,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的促進機制、構建服務全民終身學習的教育體系、完善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強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保障群眾基本生活,滿足人民多層次多樣化需求,使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本質要求和價值取向,是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能夠快速建立、不斷完善、深得民心的根本原因。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根本立場。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是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具體體現。這一制度,抓住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努力在更高水平上實現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新期待。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根本任務。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為基礎和前提。這一制度,解決民生領域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有利于提高勞動者素質、技能和健康水平,促進我國人力資源優勢轉化為人才優勢;積極引導群眾對居家服務、養老服務、健康服務、文體服務、休閑服務等方面的社會需求,有利于培育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公平正義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為基本取向。這一制度,注重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促進就業、教育、收入、社保、醫療、養老、居住等方面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實現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共同富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根本原則。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以推動實現共同富裕為最終目標。這一制度,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不斷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讓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在廣大人民現實生活中更加充分地展示出來,朝著共同富裕方向穩步前進。
推動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與其他制度相銜接,不斷發揮更大作用
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與其他12個方面的制度相銜接,共同支撐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比如,同黨的領導制度體系相銜接,進一步彰顯黨的根本宗旨和根本立場,使我們黨長期執政的群眾根基更加牢靠;同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相銜接,有利于更好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充分激發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相銜接,促進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加強人權法治保障;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體系相銜接,促進行政機關更好為人民服務,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同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相銜接,促進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使民生改善和經濟高質量發展有效對接、相得益彰;同繁榮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制度相銜接,促進文化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有利于更好構筑中國精神、中國價值、中國力量;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相銜接,促進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同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相銜接,促進生態惠民、生態利民、生態為民,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民生工作離老百姓最近,同老百姓生活最密切。堅持和完善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對于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對于更加充分地發揮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義。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上來,在黨中央統一領導下,科學謀劃、精心組織,遠近結合、整體推進,確保《決定》提出的各項目標任務全面落實到位;要加大制度執行力度,充分發揮制度作用,把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變成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扎實行動;要把握好時間節點,使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建設與黨的十九大作出的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的戰略安排和《決定》提出的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目標相協調、相一致,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科教更加進步、社會更加和諧、人民生活更加殷實,到2035年實現“人民生活更為寬裕,中等收入群體比例明顯提高,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顯著縮小,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本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邁出堅實步伐”,到本世紀中葉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實現,我國人民將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提供堅強制度保障。
作者系北京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學習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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