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意見》指出,深入闡發優秀傳統文化精髓是重點任務,而實施傳統村落保護工程則列為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內容之一。
傳統村落最核心的價值,在于它是中華農耕文明的基因庫、治療當代文化病患的臍帶血、民族文化復興的基地,而且對于保衛我們的文化疆域、文化安全,夯實國家的文化軟實力,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深入研究這個基因庫,闡釋其文化精髓,是傳統村落保護發展所有工作的基礎、最優先要完成的任務。尤其是在傳統文化的水土流失越來越快的背景下,這一任務就顯得更為急迫。
但是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對“深入闡發文化精髓”的重視仍顯不足,保護發展的重心容易局限在物質環境的保護和改善,而且往往又聚焦在讓其“美化”方面。更不利于優秀文化保護傳承的是,相當一部分“美化”的方法就是熱衷于“整容”,而不是傳統風貌的保護和修補。本來就有限的資金、時間和人力被著急忙慌地投入到無限的“整容”需求中去,造成巨大的浪費倒在其次,更嚴重的是因為錯誤的“整容”標準、對象、方法,不但損害了村落的核心價值,更耽誤了文化搶救的時機。
“整容”的標準有問題
一是來自城市的標準。一些人非常僵化地把“幸福生活”等同于“城市生活”,于是寬廣的道路、整齊的行道樹、開闊的大草坪、硬質鋪裝的大廣場被當作“整容”的標配在村落中蔓延。鄉村的傳統風貌是由千百年來人們對土地、生命、人生的態度等內在的因素逐步養成的,而這些態度和智慧對我們的生態、文化、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等具有長遠的價值,盡可能地維持其本原,有更重要的意義。
二是工業時代的標準。工業時代的審美標準之一就是效率至上,改變了全球城市面貌的現代主義建筑就是這種標準的直接產物。可是,這些過時的、工業時代的觀念竟然在傳統村落中大行其道,風貌整治熱衷于標準化,屋頂形制、檐口高度、墻體材料、門窗樣式、牌匾大小……都要一致;什么都要高效率,丁字路要打通、河道要取直、機動車要通達家家戶戶……什么都要整齊,行道樹要像電線桿、路面必須平整、菜地要拿欄桿圍得規規矩矩、房前屋后不準堆放柴禾……傳統村落千百年滄桑下來的景觀多樣性、豐富性、趣味性……就這樣被漸漸地“整”沒了。
三是畸形審美的標準。對“美麗鄉村”的追求被簡單化、畸形化,巨量的財力投入和孱弱的審美素養相結合,各種畸形的趣味橫空出世,曾經有過那么高妙的藝術傳統和審美水平的中國人,現在竟然覺得大的肯定比小的美、高的肯定比矮的好、昂貴的肯定比便宜的棒……很多村落里出現了大牌坊、霓虹燈、黃色琉璃瓦、重檐廡殿頂……這些耗資巨大的“美麗”,除了破壞文化遺產的整體性和真實性外,能起到什么積極的作用呢?
四是主觀創作的標準。在學術血脈源自西方的建筑院校里培養出來的規劃師、建筑師,相當一部分缺乏對鄉村的敬畏,容易帶著居高臨下的心態、“拯救”鄉村的使命感在傳統村落大肆“創作”,既無態度也無能力去挖掘、理解、呵護、弘揚傳統村落里優秀智慧,以他們習慣的標新立異的追求把村落“整容”得面目全非,大量的歷史信息被淹沒在他們的“創作”之中,傳統村落,成為又一塊“建筑師的試驗田”。
五是“示范”的標準。在某些地方,一旦“整”出了幾個示范村,領導一表揚,媒體一報道,大家就蜂擁而去“取經”,回來就邯鄲學步、處處模仿,結果就是大家都“美”得一模一樣了,各個村落豐富多彩的氣質、秉性、樣貌,就這樣漸漸地被格式化掉了。
“整容”的方法很粗暴
一是粗暴地選擇“整容”的對象。沒有充分研究,憑主觀想當然地確定要“整容”的對象,有段時間連人民公社時期的大禮堂、供銷社等也定為“風貌不協調”要“整”,“文革”標語也要刷掉;而且不承認村落的延續變化,非要“整”回到某個特定階段,比如“清代風貌”的現象仍然普遍,相當一部分仍然有文化價值的近現代建筑,就這樣被“整”掉了。
二是粗暴地設置“整容”的項目。村落承載的優秀文化遠沒研究透,傳統民居在不斷坍塌、村民在不斷流失的時候,游客中心倒是建立起來了;前年剛鋪好的水泥路又要敲掉,因為覺得還是“青石板路”才符合傳統風貌要求;五線下地不惜重金,因為“電線影響歷史氛圍”……無原則的亮化、綠化、硬化、白化成為“整容”的標準手段,水車、燈籠、牌坊、廊橋、馬頭墻、漢白玉欄桿、琉璃瓦屋頂、八卦形廣場成為“整容”的必備元素……大家都覺得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資金嚴重不足,可是,資金都用到刀刃上了嗎?
三是粗暴地追求“整”的效果。整治的效果就是要“古”,要“土”,但所謂的“土、古”卻是一種自以為是、矯揉造作的“美”,為之要么拆除“不協調”建筑后蓋所謂的“仿古”建筑,而且往往因為設計、施工的粗劣,這些假古董的效果不堪入目;要么掩耳盜鈴地在墻上涂脂抹粉,弄些什么“仿木”瓷磚貼掉白瓷磚、“仿泥”涂料抹上紅磚墻……純粹是用一種粗陋去替換另一種粗陋。在“整容”成為一種狂熱的同時,“修繕”卻遭遇冷漠,漢白玉欄桿綿延數里,仿古建筑如雨后春筍,可是多少真正有價值的老宅,卻只能默默地墻頹屋傾。
四是粗暴地采取“整”的措施。穿衣戴帽成為標準手法,動不動就要求敲掉白瓷磚、拔掉水泥路、平屋頂改坡屋頂、三層降兩層……為了這些“整容”,大量的財力、時間的投入,產生那么多的垃圾、污染,造成各種人為制造的矛盾、沖突、事件,值得嗎?
五是粗暴地限定“整”的時間。盡管大家都知道村落的核心價值是其文化,可是工作抓手在哪里?多長時間能見效?考核指標怎么定……缺乏制度的激勵,追求村落面貌的“改善”,就成為一種比較務實的狂熱,有些地方甚至狠抓落實,限定時日必須“大變樣”。
傳統村落是由傳統生產、傳統文化、傳統環境構成的復雜而精妙的系統,三者相輔相成,互為因果,在漫長的歲月中形成了我們今天看到、感到和悟到的傳統村落之美,這種美絕不是通過“整容”而得到的,是由內而外的美,是優秀傳統文化的外在表象。在人力財力智力都嚴重不足的現實條件下,傳統村落的保護發展,一定要把“深入闡發文化精髓”放在首位,這樣才能讓它的美,創生于過去、留存在今天、延續給未來。
(作者單位:北京工業大學建規學院傳統村落研究所)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光明日報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