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貴州六盤水調研歸來,寫過兩篇文章。一篇《“三變”改革的學理解釋》;另一篇《扶貧當從供給側發力》。本來打算就此收筆,可又覺得意猶未盡。比如怎樣認識“三變”改革的價值,我認為不能僅從農村扶貧角度看。中國要整體形成橄欖型分配格局,“三變”改革將是不二之選。
是的,認識“三變”改革的價值,眼光應放得長遠些。前不久與貴陽市委書記李再勇(原六盤水市委書記)討論,他認為2020年國家實現全面小康后,“三變”還得推進。不知讀者的看法,對此我深信不疑。也許有人問:“三變”與橄欖型分配格局到底是何關系?這樣說吧,若不持續推進“三變”,中國多數農民不可能進入中等收入群體,倘如此,形成橄欖型格局將遙遙無期。
信不信由你。請讀者思考,在目前我們的分配格局中,低收入者為何會占多數?說起來原因很多,但在我看來關鍵是低收入者沒有資產。據研究發現,收入增長存在一個普遍現象,那就是資產性收入增長快于勞動收入增長。試想,一個社會若只有少數人有資產而多數人沒有資產,低收入者占多數是否也就不足為怪了?
縱觀人類經濟發展史,從奴隸社會到封建社會、再到資本主義社會,資產一直都被少數人(統治階級)占有,此乃不爭的事實,無需舉證,也無需解釋。這里要解釋的是,資產性收入增長為何會快于勞動收入增長?我曾說過,解釋現象要借助理論,不能用現象直接解釋現象。那么用什么理論解釋呢?讓我們看經濟學怎么說。
研究收入分配,不能不提到法國經濟學家薩伊。薩伊在行內大名鼎鼎,因為他提出過所謂的“三位一體”公式:“資本得到利潤,土地得到地租,勞動得到工資”,這一公式學界也簡稱“按要素分配”。學經濟的讀者知道,當年馬克思批判過薩伊,說他混淆了剩余價值來源與剩余價值生產條件的區別,掩蓋了資本剝削的實質。批判歸批判,但請注意,馬克思并未因此否定按要素分配。
時至今日,學界反對“按要素分配”的人并不多,10年前,“確立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原則”已寫進我們黨的文件。現在的問題是:各要素參與分配的比例怎么定?是資本分配多一些還是勞動分配多一些?根據經濟學原理:利潤乃資本之價;地租乃土地之價;工資乃勞動力之價,既然三者皆是價格,其高低當然得由供求決定。換句話說,要素分配的比例,最終要取決于它們各自的稀缺度。
懂得了這個原理,前面的問題也就有了答案。資產性收入增長所以快于勞動收入增長,原因一定是資產要素比勞動力要素稀缺。之前我分析過,農耕社會地主收入比農民收入增長快,并不是地主比農民勤勞,而是地主擁有土地,且土地比勞動力稀缺。同樣道理,工業社會資本收入比工資收入增長快,也是勞動力供給相對過剩,資本相對短缺。不然,資本性收入怎可能高于工資增長呢?
回頭再說現實。我們要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關鍵是要讓低收入者擁有資產性收入。然而今天有兩個難題:第一,新中國成立后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不能像土地革命時期那樣打土豪、分田地;第二,國家依法保護非公經濟產權,也不可能重新分配企業家的資產。怎么辦?于是“三變”改革應運而生。將“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正好可以破解這兩個難題。
在我看來,“三變”改革的妙處,在于它是立足擴大資產增量,而不是抽肥補瘦。資源變資產,是將過去沒有效益的資源變為可盈利的資產。舉六盤水的例子,“三變”改革前,六盤水有大量林地和水域閑置,而且農民的承包地與房屋皆無完整產權。“三變”改革將其確權給農民后,農民不僅可用土地、房屋入股,還可用樹木、河流入股,如此一改,農民就有了自己的資產。
農民將自己資產入股,成了股東,于是就有了資產性收入。我看到的數據,“三變”改革前,六盤水農民人均收入僅4750元/年;到2016年底,人均收入已提高到1.3萬元/年。3年增長至近3倍。要特別提點的是,農民與企業已成為同一利益共同體。農民(股東)收入增長,企業主收入也增長。農民收入增加而沒有人利益受損,此改革在經濟學看來是典型的“帕累托改進”。
我在本文開頭說,認識“三變”的價值不應僅局限于農村扶貧。這樣講包含兩層意思:一是近期看“三變”可協助農村貧困戶脫貧,而從長遠看,則可讓農民通過取得資產性收入成為中等收入者;另一層意思,是“三變”不僅能造福農民,也可造福城市貧困者。這一點是受李再勇的啟發。那天聽李再勇說貴陽正著手推行“三變”,是令人振奮的消息。古人講“有恒產方有恒心”。可以肯定,城市貧困人口一旦有了資產,脫貧將指日可待。
最后再說明一點,“三變”不是一種固定的農村扶貧模式,而是一種改革理念。六盤水的經驗可以借鑒,但各地情況不同,大可不必照抄照搬。要知道,“三變”的要義在于:要讓低收入者脫貧致富,關鍵是要讓他們有資產性收入;要讓他們有資產性收入,關鍵是要推動資產增值;要推動資產增值,關鍵是建立相應的利益制衡機制。
就這么簡單么?就這么簡單!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學習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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