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本文依據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的“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重要判斷,認為中國農業農村發展也進入了新時代,其主要標志是與改革開放初期相比,農業生產力結構、農村產業結構、農村就業結構、農民收入結構發生了深刻變化。這些變化表明,家庭承包經營與已經發生質的變化的農業農村生產力不適應的矛盾已經普遍顯現出來,生產關系又重新上升為矛盾的主要方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主動調整生產關系,在農村經營體制改革上下功夫。一是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二是以“三權分置”理論為指導,加快土地流轉,大力發展土地股份合作;三是理直氣壯地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四是改造提高分化瓦解小農戶,培養現代化的新農戶;五是高度重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加快“三變”步伐。
關鍵詞:鄉村振興 生產力 生產關系 新型主體
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這一重大戰略判斷也包括中國農業農村,就是說,中國農業農村的發展也進入了新時代。主要標志是與改革開放初期相比,今天農業農村面貌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可以說已經是“面目全非”,農村生產力和經濟發展水平獲得了巨大提升。
一是農業生產力結構發生深刻變化。生產工具是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的主要標志。以前的農業生產是以人力畜力為主,現在是以農業機械為主。2016年全國主要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達到65%,其中小麥收割的機械化水平已經超過了90%。過去從種到收都由農民家庭獨立完成,現在是由農民家庭和專門的機耕、機播、機收服務隊配合完成,農業生產的社會化程度和效率大大提高,勞動強度大大降低。近40年來,農業和農村生產力所取得的巨大進步,遠遠超過之前幾千年的進步。在過去幾千年里,主要農業生產工具幾乎沒有什么實質性變化。
二是農村產業結構發生深刻變化。過去的農村,農業占絕對優勢,農村經濟幾乎等同于農業經濟。改革開放后農村非農產業從無到有、發展迅速。從全國來看,1978年農業總產值占工農業總產值的25%,2016年農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僅為8.6%,主要農產品加工轉化率超過65%。特別是近十多年來,鄉村旅游業這一新興產業迅速崛起。2016年全國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共接待游客近21億人次,營業收入超過5700億元,從業人員845萬人,帶動672萬戶農民受益。農村非農產業的迅猛發展改變了千百年來農村單一產業格局,使得農村生產力的內涵和外延發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變化。
三是農民就業結構發生深刻變化。過去的農民就是種地,面朝黃土背靠天,一輩子都與土地打交道。農村實行家庭承包經營制后,極大地解放農村生產力,同時也把自由支配自身勞動力的權利還給了農民。廣大農民在解決了吃飽飯問題之后,為了增加收入,由不自覺到自覺,相繼進城打工,成為城市建設、工業發展和“中國制造”的主力軍。2016年全國農民工總量達28171萬人,加上離土不離鄉的農民和兼業農民,絕大多數農村勞動力都在從事非農產業,用主要精力從事農業的農民已經是極少數。
四是農民收入結構發生深刻變化。農村生產力水平的提高,產業結構和就業結構的深刻變化,必然帶來農民收入結構的變化。過去農民收入是農業收入為主,現在是以非農產業收入為主。以農產品為主的實物收入比重大幅下降,以工資收入為主的貨幣收入成為農民收入增長的強大動力。
上述變化表明,改革開放近四十年來,不僅是農業農村經濟的大發展、農民財富和收入量的迅速增加,更重要的是通過量的積累發生了質的變化——農村生產力水平與農村改革初期相比上了一個大臺階,家庭承包經營這一生產關系與發展提升了的生產力不適應的矛盾已經普遍顯現出來。比如,家庭承包經營與提高農業機械化效率的矛盾、與推廣農業新技術和防治病蟲害的矛盾、與土地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的矛盾、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矛盾、與生態文明建設的矛盾,與進一步提高中國農業勞動生產率和農產品國際競爭力的矛盾,等等。還有重當前、輕長遠,重視農戶個體利益、輕視農民集體利益的弊端。過去我們增加農民收入的一大政策就是提高農產品價格,但是現在國內主要農產品的價格已經大大高于國際市場,而農業經營的效益卻遠低于發達國家,提價已經沒有空間,其要害問題就是分散化家庭經營導致農產品單位生產成本居高不下,效率很低。雖然我們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想了不少辦法,但多年的實踐表明,這些矛盾在現行家庭承包經營體制的基礎上難以根本解決。因此,我們可以做出一個重大判斷——進入新時代后,農村生產力與生產關系這一基本矛盾,生產關系現在又重新上升為矛盾的主要方面,現行的生產關系已經落后于或不適應極大發展了的生產力性質的要求。
鄧小平同志早就指出:“中國社會主義農業的改革和發展,從長遠的觀點看,要有兩個飛躍。第一個飛躍,是廢除人民公社,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要堅持長期不變。第二個飛躍,是適應科學種田和生產社會化的需要,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發展集體經濟。這又是一個很大的進步,當然這是很長的過程。”他還說過:“農民現在希望聯產承包責任制,不想動,但不等于將來永遠不能動。科學種田發展了,超出了村的界限、甚至超過區的界限,到那時,你不搞集體化、集約化就適應不了。當前農村生產力與生產關系愈來愈不適應的現狀表明,鄧小平同志不愧為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不愧為具有遠見卓識的政治家,他所講的第二個飛躍已經來臨。
目前,我國農業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一是農產品生產供給結構與消費需求結構不適應,二是農業經營方式滯后,成本不斷上升,與日益嚴峻的農產品國際競爭形勢不適應,三是農業發展的動力與已經發生變化的宏觀經濟環境不適應。這些問題,與現行農業生產體系、產業體系有直接聯系,但最根本的癥結還是在經營體系,即生產關系上。一家一戶的傳統經營方式,能夠解決國內農產品市場供應總量不足問題和農民的溫飽問題,卻不能解決國內高端農產品的供應問題,更適應不了農產品的國際競爭,也不能讓廣大農民生活富裕。
綜上所述,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既要繼續大力發展農村生產力,繼續加強農村基礎建設,繼續縮小城鄉公共服務差距,繼續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但更重要是調整完善生產關系,解決好鄉村振興的根本動力問題,從而推動今后農村生產力更快發展。當前,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也應把重點放在經營體制的改革,即生產關系的調整上。因為經營體系決定生產體系、產業體系,有什么樣的經營主體,就會有什么樣的生產結構、產業結構。因此,經營體系的改革才是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牛鼻子”。抓住了這個“牛鼻子”,培育形成了發展現代農業所必需的新型經營體系,就解決了農業進入新階段后所必需的新動能。有了新動能,必然會帶動生產體系和產業體系的改革,形成新的生產體系和產業體系。從當前的實踐看,凡是進入農業的工商資本,幾乎沒有一個重復傳統的生產體系和產業體系的。回顧歷史,當年農村改革初期打破“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體制,把農村集體土地由集體經營變為農民家庭經營,確立家庭經營的主體地位,這實質上也是先從經營體系變革、解決農村發展動力問題開始的。
主動調整農村生產關系,培育新型經營主體,首先,要按照黨的十九大報告要求,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具體講,就是要跳出農業農村,打破城鄉界限,用城鄉發展一體化的思維方式思考問題,最大限度地打通城市市場要素向農村流動的通道,鼓勵支持城市工商資本和市民下鄉參與農業農村發展,使其成為現代農業發展和實現農村現代化的新生主體。目前農業農村發展主要是缺資金、缺技術、缺人才、缺市場,缺成熟的市場主體。單單依靠農民自身,難以解決這些問題。而我國的城市和工業經過長期的高速發展,特別是城鎮化率超過50%以后,目前已經進入“買方市場”階段,進入新常態,大量的過剩資本尋找新的投資空間。但是,當前城市的生產要素向農村和農業流動的制度通道依然嚴重堵塞,市場化的城鄉生產要素雙向流動機制沒有真正形成。過去是上億農民工進城支持了城市和工業的發展,現在到了市民下鄉支持農業農村發展的時候。這應該是城鄉發展一體化的題中應有之義。在國家整體已經進入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城鄉發展一體化的大背景下,振興鄉村不僅僅是農民的事情,而是整個國家的事情,是工業和城市義不容辭的責任。因此,我們必須主動順應這一趨勢,要像當年支持農民進城打工一樣,鼓勵支持城市工商資本和市民,到農村去,參與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既可以參與特色農業發展,也可以參與農村二三產業發展,特別是鄉村旅游業發展,還可以參與農村建設用地的開發和村莊整治。還可以允許市民與農民合作建房。今年,武漢市專門出臺政策,鼓勵市民下鄉租賃農民閑置房屋,參與鄉村旅游業發展,這都值得在面上推廣。不可否認,工商資本和市民下鄉中已經出現、今后還可能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但從長遠和全局看,肯定是利大于弊,對農業農村農民肯定是有利的,對城市和市民也是有利的,是一種雙贏。對出現的問題,應按照先放開、后規范的思路,不斷引導規范。近幾年來,城鄉發展一體化成效顯著,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明顯改善,這主要是政府的作用,但農村的產業并沒有興旺起來。這主要是市場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出來。允許城市工商企業和市民下鄉進入農村發展,這既為農村引進了成熟的市場主體,同時帶動城市的技術、人才、資金和市場等生產要素流向農村,一舉多得,能夠改變在長期城鄉分割體制下生產要素向城市單向流動的不合理現狀,形成城鄉生產要素雙向流動、融合發展的新格局,形成政府與市場“兩條腿走路”,合力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加快鄉村振興的新格局。與城鄉生產要素雙向流動、城鄉融合發展相適應,必須進一步改革城鄉戶籍制度,現在只是單方面鼓勵支持農民進城落戶,下一應該允許市民下鄉落戶,形成城鄉人口自由流動、雙向流動,真正實現居民應該擁有的自由遷遷徙權。
其次,堅持以“三權分置”理論為指導,加快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發展步伐,大力發展以土地股份合作為主要形式的合作型主體。我們必須看到,分久必合,當前農業農村生產力的發展已經提出了農村土地和經營體制由分到合的歷史性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正是從這一實際出發,創新性地提出了“三權分置”理論,為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提供了理論指導。這一理論從本質上分析,我認為講的是生產關系問題,既繼承堅持了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又突破了原有的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為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的成長開辟了新空間。這些新型經營主體,不但包括從農業農村內部成長起來的經營主體,也包括從農村外部引進的經營主體。家庭承包經營體制對過去解決農產品短缺問題,促進農村生產力發展的作用是決定性的。但隨著農村生產力發生質的變化,家庭承包經營體制如果不發展完善,它對生產力發展的阻礙作用將會越來越明顯。實踐當中,農民家庭經營體制內部已經產生走向合作的趨勢,順應這種趨勢,大力發展土地股份合作經濟,將是家庭承包經營體制獲得新生的基本途徑。要充分認識中國農民千百年來形成的“善分不善合”的心態,當年實行“大包干”可以“一夜完成”,現在由分再到合,必將是一個艱巨長期的過程。在這個問題上,我們一定要汲取過去的歷史教訓,要有“足夠的歷史耐心”。在農民溫飽問題沒有解決、土地是農民生存的主要保障的情況下,我們不得不舍棄土地的使用效率,把公平放在優先位置,這是我們多年來制定農村政策的基本出發點。現在,農民非農產業收入遠遠超過土地的收入,農村已經建立了新型社保制度,土地已經不再是農民生存的唯一保障,土地的保障性功能開始弱化,并開始向財產性功能轉變,農民溫飽問題已經解決,即將進入全面小康社會,這時我們的政策取向應該加以調整,在土地公平與效率的取舍上,應該把追求效率放在優先地位,同時兼顧公平。具體講,就是承包權講公平,經營權講效率。因此,在推進土地流轉、土地股份合作和適度規模經營的過程中,既要尊重農民意愿,維護農民主體地位和合法權益,又要通過制定具體政策積極引導,不能任其自然生長。
第三,更加鮮明和理直氣壯地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應該是農業農村新型經營主體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是農村經濟在本質上講仍然屬于社會主義經濟的鮮明標志。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壯大集體經濟,這完全符合當前農村發展的實際,反映了廣大農民的愿望。近四十年來正反兩方面的實踐充分證明,要實現高質量高水平的共同富裕,必須有新型集體經濟做支撐。沒有集體經濟做支撐,單靠市場法則難以解決農村少數人的絕對貧困問題。比如,以率先實行“大包干”聞名全國的小崗村,在迅速解決溫飽問題之后長期發展緩慢,根本原因在于只有農民家庭經營和個體私營經濟,沒有集體的統一經營和集體經濟的發展。與之相反,凡是真正實現了共同富裕地方,一個共同的特征就是集體經濟實力較強,真正實行了雙層經營,集體的統一經營與家庭的分戶經營相互促進。但從全國來看,多數地方特別是在不發達地區,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實際上一直是農民家庭的單層經營,多種所有制經濟并存實際上只有個體私營經濟。這次十九大報告把農村土地承包期再延長了三十年,這給廣大農民群眾吃了長效定心丸,但今后的農村經營體制絕不是對過去的重復,必須下功夫完善提高。過去我們的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以分為主,甚至把分的功能發揮到了極致,今后則必須在確保農民家庭土地承包經營權益的前提,強化統的功能。這就要求必須大力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從加強黨在農村基層的執政地位來講,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是黨在農村長期穩固執政的經濟基礎,“手中沒有米,叫雞都不來”,只有集體經濟強大了,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才能加強,核心領導地位才能真正得到實現。如果說改革開放前我們是在當時生產力水平還不具備的條件下人為的發展集體經濟,而現在則是在生產力水平已經具備的條件下主觀上對發展集體經濟重視不夠。在實踐當中,不少地方還忌諱提“集體經濟”,有的地方關于農村產權制度改革中要求“股權設置以個人股為主,原則上不設集體股”。在實踐當中,農村土地的家庭承包權、經營權很具體,并不斷強化,而集體的土地所有權被架空,并不斷弱化,在搞了承包地確權頒證后,有的農民誤以為“今后土地就是我的了”。應該按照黨的十九大報告的要求,順應生產力發展客觀要求,從堅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和加強黨在農村執政地位的經濟基礎的高度,認識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重要意義,采取得力舉措,強化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加快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真正做到統分結合。這種新型集體經濟,與過去“一大二公”平均主義的集體經濟有質的區別,它是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重新發展起來的、與市場經濟完全相容,與農民家庭經營和個體私營經濟是相容依存、相互促進的,而不是對立的、排斥的。必須強調,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絕不是回到過去“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體制。
第四,改造提高分化瓦解傳統小農戶,培育現代化的新農戶。十九大報告提出,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從我國農村的現實來看,量大面寬的傳統小農戶將會長期存在,很難一下子消失。雖然家庭經營也是目前發達國家現代農業的基本經營形式,但發達國家現代農業中的家庭已經發育成為現代企業形態,成為企業法人,是成熟的市場主體,它的生產手段已經機械化、科技化,生產方式、管理方式和理念已經現代化,產品市場也是國際化。而中國目前農村的絕大多數家庭,不僅規模小,更重要的是它還是傳統意義上的家庭,與現代意義上的企業還有本質區別,生產手段、生產方式、管理方式都比較落后,市場以本地為主,還沒有發育成為合格的市場主體。因此,與現代農業有機銜接的小農戶,絕不是現在分散化的傳統小農戶,而是指經過改造提高,發生脫胎換骨改變的“現代小農”。從中國的實際來看,過去農業主體是以傳統小農家庭為主,今后將是多元主體并存,有企業、有合作社、有“現代小農”,傳統小農將逐步退出;過去農村土地是以傳統小農分散的小規模經營為主,今后將是大中小規模都有,即使小規模,最低也要達到“生活富裕”所必須的適度規模。改造提高小農戶,就當前來講,主要是為小農戶提供更多更全面更系統的社會化服務,盡可能幫助化解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同時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信息手段,彌補小農戶的規模劣勢,幫助向“現代小農”轉型。從長遠來看,要促進傳統農戶加快分化。一是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立志長期務農的農戶會逐步發展成具有適度規模的家庭農場,成為“有體面職業”的農民;二是相當多的農戶會加入到以土地股份合作為主的各種合作社中去,成為合作型主體;三是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土地經營權的農戶到公司制農業企業中去當農業工人或外出務工;四是還會有更多的農戶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繼續推進,流轉土地經營權,甚至在條件成熟后有償放棄土地承包權,全家徹底轉移到城鎮,成為市民。
第五,高度重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加快“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 ”步伐 。目前全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擁有各類賬面資產2.86萬億元,還有數額極大的土地等資源性資產,但大多處于沉睡狀態,農民的這些資源都不能進入市場,沒有流動性。所以說,目前我國農村的市場經濟還只是一種“半市場經濟”。十九大報告要求“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目的就是讓這些資源資產盡快活起來,體現出它的價值。這是當前農村生產經營體制由分到合,引進工商資本,加快農村資源要素全面市場化,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因為現在的由分到合,絕不是當年成立人民公社簡單的“歸大堆”,而是按照市場經濟的法則,在保障農民財產權利和自愿的前提下,聯合起來走股份合作制的路子。這就需要先把農村農民的家底摸清楚。要引進工商資本、與工商資本合作,就需要先把一個村土地或其他資源搞清楚,不能稀里糊涂地去合作。即就是農民要進城,徹底轉換身份成為市民,按中央的政策是要保留進城農民的財產權利,但土地、林地、房屋、宅基地都不可能帶走,怎么辦?只有通過產權制度改革,把農村一切資源由實物形態轉化為價值形態,才能解決這一難題。因此,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不能不做事情。但從實際來看,不發達地區對這項工作還重視不夠。應該像抓承包地確權一樣,重視和抓好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工作。而且要抓住這一機遇做兩件事情:一是普遍成立包括所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以此取代原來的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二是明確要求所有村都必須設置不少于1/3的集體股,為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打好產權基礎。
作者系陜西省政府參事、省委農工辦原主任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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