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是全新戰略理念下的創新型發展,涉及產業發展、社會治理、生態保護和文化傳承等各個方面,既面臨原有矛盾的累加,又存在新的挑戰。基于現實基礎條件,推進鄉村振興應以構建四大機制為突破重點:
第一,以鄉村振興規劃體系為先導的約束機制。當前一些地方鄉村發展之所以亂象叢生,與鄉村規劃缺失或缺乏基本約束力直接相關,推進鄉村振興如果依然有激勵無約束,己有亂象就可能變本加厲。因此,在城鄉人口雙向流動已成常態、鄉村居住形態逐步改變的背景下,需要依據一定區域產業發展和人口變動的趨勢,全面制定和優化鄉村振興規劃體系。特別是要加快編制不同區域全覆蓋的村莊空間布點詳規,強化約束力和執行力,對鄉村振興各個方面發揮引領及約束作用。
第二,以土地制度改革為重點的動力機制。以農地“三權分置”為代表的一連串改革,不僅可為城市資本打開新的投資空間,還能推動激活農村要素與促進城市資本下鄉高效對接,為缺乏投資的鄉村帶來動力強勁的社會資本。以土地制度改革為引爆點,城鄉雙向釋放能量,催生并實現鄉村產業重構、治理模式重構等一系列深度變化。
第三,以優化政策體系為關鍵的支撐機制。鄉村振興是以城鄉融合為基本手段的重大戰略選擇,需要進一步實現城鄉之間發展要素的對流,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的平等覆蓋。為此,必須突破城市與鄉村相互脫節的兩套政策框架,以城鄉一體的政策融合為指向,通過政策優化、整合和創新,構建與鄉村振興相適應的新的政策體系。
第四,以綠色發展為核心的引領機制。當前農業和農村發展都面臨巨大環境壓力,改變以生態環境為代價的短期化增長模式,構建綠色生態的新發展引擎,是推進鄉村振興的基本要義。當務之急是強化制度約束,在保證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基礎上重點推進生產、生活和生態“三生”融合發展。任何非生態的發展方式都必須被扼制,綠色發展應貫穿現代農業和鄉村建設的所有環節。
作者是四川省社會科學院副院長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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