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今天中國農業的主體仍然是小農家庭農場,但中國農業已是相當高度現代化的農業,其高附加值的“新農業”尤其如此,即便是“舊農業”的糧食生產也如此。這便和經典新自由主義經濟學與馬克思主義理論的預期都截然不同,更符合預見到小農經濟處于現代化大市場中的困境的實質主義理論。決策者則一直跟從經典理論,主要關注被認作具有規模經濟效益的“橫向一體化”大農場。實際上,大農場一直競爭不過低成本的小家庭農場,多演變為僅從事“縱向一體化”的加工、運輸和銷售的商業資本,與無數小商小販共同組成如今的流通體系。舊農業則多依賴計劃經濟時代遺留下來的“供銷社”機構。兩者都是低效和高成本的體系。今天我們需要的是新型的縱向一體化,特別是日本-韓國-臺灣地區極其成功的歷史經驗中基于小農社區的合作社。若能借助信息技術和新運輸、儲藏、銷售設施來組成新型的物流體系,它們可以提高農民收入并解決社會不公問題,也能振興農村社區并為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提供強大的國內市場。
【關鍵詞】 橫向與縱向一體化 商業資本 新農業與舊農業 基于社區的合作社 新物流體系
中國今天的農業,其主體仍然主要是勞均才約十畝地的小家庭農場,同時,它已經展示了相當高度的“現代化”,尤其體現于其近三十多年來的“勞動與資本雙密集化”的高附加值小農戶“新農業”(如[高檔]蔬菜、水果、肉禽魚、蛋奶等)生產,也可見于其“舊農業”的小農戶谷物生產中日益擴增的現代投入。這就和“左”“右”兩大“經典理論”的預期截然不同。經典理論認為“現代”農業的主體必定是或應該是資本主義型的雇工規模化農場,小農經濟則必定會被淘汰。再則是,如今中國農業從業人員和工業從業人員都大多來自緊密結合務農與務工的“半工半耕”農戶家庭,而經典理論則預期,伴隨“現代化”/市場經濟的發展,工人與農民將截然分開,小農家庭經濟單位將會消失而被個體化的雇工、雇農所取代。此外,今天中國農業中的“資本”實質上大多是流通領域中的商業資本而不是生產領域中的產業資本,而經典理論的預期則認為它應該主要是雇工的產業資本。鑒于這三大悖論實際,我們顯然需要對經典理論進行深層反思,創建更為符合中國新時代小農經濟實際的理論概括。
一、不適用的與適用的現有理論
“經典理論”首先是指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理論。它以市場經濟中的“理性經濟人”為其前提“公理”,據此(像歐幾里德幾何學那樣)演繹出一系列定理,并且自我認定為一門類似于自然科學的“科學”。目前,這樣的新古典“教科書”經濟學已經成為國內經濟學界的主流。在農業方面,具有代表性的是(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舒爾茨(Theodore Schultz)的理論。他爭論說,小農也是“理性經濟人”,“傳統的”農業經濟也是純競爭性的市場經濟,因此,傳統農業經濟也必定會(由于經濟人在市場中所做出的理性決擇而)達到最佳的資源配置。據此,他爭論傳統農業不可能有(零報酬的)過剩勞動力。這樣,把中國人多地少(勞動力相對過剩)的基本國情完全排除于其考慮范圍之外。同時,他把所有傳統農業的市場經濟都設定為完全的市場,無視中國明清以來到近現代的單向畸形市場(主要由農村向城鎮輸出食物與奢侈品,極少反向輸入的物品),亦即不具有雙向良性互動城鄉關系的市場。在舒爾茨的古典-新古典經濟學理論的基礎上,新自由主義經濟學更延伸出當前影響極大的“新制度經濟學”,如科斯(Ronald Coase)和諾斯(Douglass North)的研究。它特別突出穩定的私有產權(法律制度),認為那是市場經濟體發展的終極激勵機制和動力。它完全排斥人民共和國前三十年計劃經濟下的發展經驗;即便是對其后三十多年改革的經驗,也是批評(其不完全的私有制)多于贊同(其市場轉向)。上述理論要么把理論建構等同于實際,要么堅持實際必定要遵循理論建構。它也是一個由政權推動的理論,實質上是一種“意識形態”化的理論。
再則是經典馬克思主義理論。它以勞動價值論——認為一切價值都是勞動所創造的——為其理論前提,同樣借助演繹邏輯而得出一系列的定理:傳統小農經濟是一個以租佃生產關系為主的,通過地租關系來剝削佃農勞動“剩余價值”的“封建主義”生產方式;當其生產關系成為進一步釋放生產力的桎梏,它就必定會被以雇傭關系為主的,通過工資形式來剝削工人剩余價值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所取代;直到資本主義生產關系對生產力的桎梏被社會主義(革命)的生產方式所破除。經典馬克思主義雖然特別強調客觀行動和“下層建筑”,而不是主觀思想或法律(“上層建筑”),與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理論比較主觀主義的傾向不同,但是,它的經濟理論同樣高度形式化和數學化,從其勞動價值論的“公理”出發,是邏輯上高度整合的一套理論。當然,它也曾經是被政權采用的單一意識形態。
兩大理論都預期小農家庭經濟單位會伴隨由封建主義/傳統農業生產轉入資本主義工業生產而消失,被企業型的農場所取代,而大多數的小農會變成個體化了的工、農業產業雇工。但事實是,在今天高度工業化的中國,半工半耕的小農戶家庭仍然占到農業經濟人員的絕大多數,也占到產業工人的大多數,其經濟抉擇仍然迥異于個體化的工人,也迥異于資本主義企業。僅憑此點悖論,我們便應該認識到,兩大經典理論都不符合中國目前的實際國情,不可能使我們準確認識中國。
在兩大經典理論之外,另一重要理論傳統是“實質主義”理論,特別是恰亞諾夫(A. V. Chayanov)的“小農經濟理論”。首先,它比較重視特殊的經驗證據和歷史演變,沒有強烈趨向普世概括的沖動,也沒有偏重被認作普世的演繹邏輯的沖動,更多傾向從經驗出發的認知進路,并傾向限定其理論概括的適用經驗范圍。它根據俄國的經驗而指出小農經濟與資本主義經濟在經濟行為和邏輯上的一系列不同,包括其在人多地少壓力下的不同(下面還要討論)。它更洞察到小農經濟處于現代市場經濟大環境中的困境,提出了迥異于資本主義農業的小農經濟現代化道路的設想。
本文和筆者的新著特別突出三位傾向實質主義的理論家對理解中國農業經驗的貢獻。除了上述小農經濟理論家恰亞諾夫之外,一是人口壓力經濟理論家博塞拉普(Ester Boserup),二是英國經濟史理論家瑞格里(E. Anthony Wrigley)。他們與上述“主流”理論家的不同首先在于其認識方式,從歷史經驗出發來建立概括,而不是從某種抽象化和理想化的“公理”(“理性經濟人”或“勞動價值論”)出發,而后主要憑借演繹邏輯來推論出一系列邏輯上整合的“定理”,憑此來論析世界上所有不同的經濟體系。
恰亞諾夫的小農經濟理論出發點是一個簡單但深具洞察力的基本實際,即小農家庭既是一個生產單位也是一個消費單位,因此,其經濟行為同時受兩者的影響。它也是一個主要依賴自家給定的勞動力來進行生產的單位。這就意味著其行為和經濟邏輯都與資本主義的企業單位十分不同:后者不會考慮到本單位的消費需求,并且是一個主要依賴雇工的單位。這個基本差別使兩者對勞動和資本都具有不同的態度。特別是在人口壓力下,前者為了滿足家庭的消費需要,會繼續投入更多的勞動力,直到其邊際報酬接近于零;后者則不會如此,一旦其邊際收益降到低于市場工資,便會停止雇用/投入更多的勞動力,因為那樣是會虧本的。這是一個特別有助于理解中國人多地少的農業經濟演變的洞見。
博塞拉普則同樣從人口增長對土地壓力遞增的基本歷史實際出發,論證隨之而來的技術變遷的經濟邏輯。與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簡單把勞動力設定為與資本和土地同樣的稀缺資源(并在市場機制下會達到最佳配置)不同,她指出,人口壓力乃是歷來推動技術變遷的主要動力。從25年一茬的刀耕火種“森林休耕”,到6至10年一茬的“灌木休耕”,再到在同一塊地上的短期休耕,到一年一茬,再到一年數茬,都是每工時邊際報酬遞減的演變,只會在人口壓力下才會發生。其間的農業技術演變正是由那樣的壓力推動的。與舒爾茨所設定的固定不變的“傳統農業”不同,博塞拉普的理論更適用于理解中國厚重的農業傳統及其眾多的技術演變和創新,也特別有助于理解中國“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雖然這里還需要指出,她的理論如果補加上中國農史領域慣用的“地力”概念,并借助吉爾茨的“農業內卷化”概念和詞匯,而不是她自己所采用的“集約化”,就能夠更清楚地表達她對人口壓力下每工時報酬遞減的洞見。)
然后是經濟史理論家瑞格里,他的出發點也是一個基本事實:前工業化小農經濟所依賴的能源主要是“有機”的人力和畜力(瑞格里也沒有考慮到中國農史學界中慣用的[也是有機的]“地力”概念,其實對其理論很有幫助),與現代工業所依賴的可以幾乎無限擴大的無機“礦物能源”(煤炭和蒸汽)很不一樣。瑞格里的理論實際上對盲目將基于工業經驗的理論使用于農業的做法,提出了致命的批評。它能夠幫助我們更清楚地區別農業與工業,協助我們理解如今仍然深深受到人力和地力約束的中國新時代小農經濟,并認識到其與沒有受到同等制約的產業化生產的不同。
雖然如此,即便是相對上述三大實質主義理論來說,今天的中國也具有一定的悖論性或“特色”,特別是其源自革命與改革傳統而來的獨特的土地承包制度。它首先來自平均地權的土地革命,而后是“社會主義改造”中土地所有權的集體化(雖然一定程度上其實是國家所有)的制度,再其后是在改革期間確立的各村平均分配的農民承包地權。正是這個在特殊歷史背景下形成的制度,確立了小農家庭農場仍然占據中國農業主體的實際,并將相當長期如此,即便是在國家近年來一再推動“資本下鄉”和“土地流轉”的政策下仍然如此。這是以上三位理論家沒有可能想象到的中國現實。
與印度相比,從小農經濟人多地少的程度和規模角度來說,中印兩國是比較相似的,而且同樣在近幾十年經歷了性質相似的“新農業”革命。但印度的農地是私有的,沒有中國型的土地承包制度,由此導致了一定程度的土地集中和大農場的興起。如今印度農業已經形成無地農業雇工占到其務農人員中45%的形態,遠遠高于中國。我們可以說,中國獨特的土地產權制度使其農業的實際情況更加不同于各家理論的概括。
另外,我們還要加上中國獨特的城鄉分層戶籍制度,以及20世紀80年代開啟的大規模沒有城鎮化的鄉村工業化,和伴之而來的農民離土不離鄉的非農打工,以及其后離土亦離鄉的打工。正是在那樣的背景下,形成了悖論的半工半耕特殊社會經濟形態。它是之前的理論所完全沒有預期到的。正因為如此,我們更加需要認識到這些悖論實際,并建立與之前不同的概括和理論來理解中國的特殊性。
二、新時代小農經濟的主要特征
本文和筆者新著的寫作目的之一是論證和概括中國新時代小農經濟的主要特征。首先是近三十多年來所形成的高附加值農產品生產的“新農業”的大規模興起,主要包括小型的蔬果和肉禽魚農場,如一、三、五畝的小、中、大拱棚蔬菜,數畝地的果園,以及一二十畝地種養結合的小農場。它是由20世紀80年代以來的生育率下降、大規模非農就業,以及近三十多年的快速經濟增長和人民收入提高所帶來的中國人食物消費的轉型,即(筆者稱作)“三大歷史性變遷的交匯”所促成的。(占耕地總面積約三分之一的)新農業如今已經占到農業總產值的約三分之二(而占地56%的舊谷物農業,其產值才占16%)。這是個與之前歷史上其他農業革命不同的新時代農業革命,主要體現于產值的劇增而不是個別農作物在單位土地產量上的提高。它因此多被人們忽視,所以堪稱一個“隱性的農業革命”。它是個“勞動與資本雙密集化”的農業,一個能夠吸納比舊農業要多得多的勞動力的農業體系,是中國“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所促成的。這便和大部分西方發達國家“人少地多”資源稟賦條件下的農業現代化演變完全不同。后者在現代化過程中,主要是使用機械(資本)來節省勞動力(而不是土地),是“土地與資本雙密集化”的農業現代化,不是像中國這樣,憑借“勞動與資本雙密集化”來節省土地(而不是勞動力)的農業現代化。顯然,中國的新農業是特別適合其土地不足資源稟賦約束的農業現代化模式。(同樣是人多地少的印度,近年來也展示了類似的新農業革命。)
再就是,在半工半耕的社會經濟形態下,新農業的主要勞動力是相對廉價的農村家庭輔助性勞動力(婦女、老人),但其農場的經濟效率實際上因此要高于規模化雇工大農場。國家政策雖然一再試圖大力推動資本下鄉和土地流轉,并給予“龍頭企業”和“大戶”諸多扶持和優惠,雇工大農場在農業整體中所占比例如今仍然十分有限。中國的農業主體依然是小農的小農場。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其勞動力成本要低得多(使用家庭輔助性勞動力,不用全職工人和其監督人員),而且帶有高效的自我激勵機制,遠非雇工所能相比。此外,在目前的土地流轉條件下,通過本村人際關系租用土地的地租要遠低于通過(陌生人的)市場關系來租用土地。其結果是小農家庭農場的畝均凈收入要遠高于資本主義大農場,由此壓倒了企業化大農場。實際上,即便是大型的農業企業農場,也多采用訂單或合同的方式來借助小農家庭及其輔助性勞動力來為其進行農業生產。
如此的農業類似于歷史上緊密結合農業與副業的小農經濟體系。在明清時期,那樣的農副業結合體壓倒了雇工經營的經營式農場,在華北平原占到所有耕地的90%,在江南地區則完全消滅了經營式農場。而且,它長期以來都沒有形成像西歐那樣的農業與手工業分離的演變趨勢,使手工業成為城鎮的生產活動,并因此促成城鄉雙向貿易。如今它則是一個結合了農村家庭農業與在外打工的體系:幾乎每戶農民都有家人在外打工,幾乎每個農戶都是半工半耕的工農兼業戶。其中,離土不離鄉的農民工仍然住在老家,協助耕種,或起碼在農忙季節會在家幫忙,而其打工收入則成為新型投入(新農業設施、化肥、良種,乃至于舊農業中的機耕-播-收服務和除草劑)的主要來源。筆者的新著詳細論證,后者的總量其實達到一倍于國家的支農投入,更遠遠超過企業的農資投入。即便是離土離鄉的農民工,也常與其家庭維持千絲萬縷的關系,老一代的都會回老家建房,不少人也會對自家承包地進行投入。
如此的家庭經濟乃是中國新時代小農經濟的一個基本特色。它是一種兼非農打工和農業生產的半工半耕家庭經濟。它的經濟抉擇和行為要比一個資本主義企業更多考慮關乎家庭代際關系的價值觀——不僅是優先為自己也是為老一代和后一代而蓋新房子、全力投入子女的教育、辦體面的婚喪事等——而不僅僅是新自由主義經濟學所突出的成本/收益“理性抉擇”,或兩大經典理論所預期的為追求利潤最大化而擴大再生產的資本主義型企業。這也是個史無前例的農業現代化悖論現象,需要用新的理論概括來理解。
如此的農業實際上一直壓倒了產業性的資本主義大企業,由此導致了中國新時代小農業的“沒有無產化的資本化”(這里的“資本化”指的是單位土地和單位勞動力上現代投入的提升)的悖論特征。其務農者主要是農戶自家的婦女和老人,而不是農業雇工。筆者的新著詳細論證了如此的以家庭為基本經濟單位進行經營的小農農場仍然占到全國農業的絕大比例,無論在農場和務農人員總數上、總耕地面積上,還是總產值上,都遠遠超過雇工經營的大農業企業。
這種仍然以家庭經濟為主、勞動與資本雙密集、“沒有無產化的資本化”的家庭“副業型”農業,實際上的按畝凈收益要遠高于產業性資本主義企業化農場,因此具備比后者強大得多的競爭力。正因為如此,即便是大規模的涉農企業都很少直接雇工經營,大多憑借訂單、合同、協議等方式(被通稱為“公司+農戶”模式)來退出農業生產,把其轉包給小農家庭。企業自身則成為主要以商業性活動為主的實體,而不是產業性的農業企業。
中國如今的農業結構帶有強烈促使農業資本偏向商業而不是產業方向發展的特征,悖論地促使如今中國農業中的“資本”成為非產業性的商業資本。固然,其中也有積極介入生產的商業資本(如為小農戶提供某種特殊產品或服務——包括提供肉禽種苗、防疫服務、飼料等),但更多則是不介入農業生產而主要在流通領域活動的商業資本。更有甚者,如今的商業資本之中,主要是舊型的憑借“賤購貴賣”攫取小農戶產品的市場收益來營利的榨取性商業資本,而不是帶有一定創業性、開拓性的借助信息技術和現代化儲藏和運輸來提升物流效率的新型(美國的沃爾瑪公司乃是典型)“賤購賤賣”商業資本。但迄今的研究和國家政策則沒有把產業資本、舊型商業資本和新型(物流)商業資本分開來理解,而是含糊地把三者統稱為“工商資本”,掩蓋了它們之間的實質性差別。
如此的新農業的關鍵問題不在于欠缺規模化的(橫向一體化)生產,因為后者在目前的制度環境下是缺乏競爭力的,甚至是不經濟的,盡管小農確實仍然需要規模化的縱向一體化加工和銷售。目前,在新農業中,后者主要是由舊型商業資本來提供的,而且是一個除了大型的(批發商)商業資本之外,還附帶了千千萬萬小商販的低效、昂貴的體系。其物流成本要遠高于一般發達國家——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布的數據,中國的物流費用占到其國內生產總值(GDP)的16%,比美國的8%要高一倍。而且,這看起來是個沒有考慮到農產品物流中損耗差異的數字,在“新農業”的“生鮮”產品中特別關鍵。在這個商品流通方式中,小農戶和大商業資本之間權力懸殊。在兩者之間的不平等交易關系下,小農戶多受大商業資本擺布,由其榨取自家產品市場收益的大頭。正因為如此,形成了“菜農賠、買菜貴”的吊詭現象。
至于舊農業的谷物生產和銷售所依賴的則是高度行政化的供銷社體系來進行縱向一體化,但那是個帶有行政體制普遍存在的人員臃腫和運作官僚化的低效體系,是導致(我們可以稱作)“糧農貧、糧價貴”,達到高于國際市場價格的吊詭現象的重要肇因之一。也就是說,目前的物流體系是個既不利于小農戶也不利于消費者的體系。要進一步提高小農的生活水平以及擴大農產品消費市場,中國亟須探索一條不同的新型農業縱向一體化道路。
三、國家農業政策的失誤
三十多年來,中國新時代的小農雖然一直是中國農業整體中最具活力的經濟體,是中國現代化中“隱性農業革命”的主要動力,但他們基本上不被國家重視。國家所采用的農業政策一直都以扶持規模化的“龍頭企業”和“大戶”為主,最近又加上大“專業合作社”和百畝以上的大“家庭農場”。由于兩大經典理論不符合中國實際的設想和預期,無論持何種立場的決策者和研究者都以為現代農業的關鍵在于具備規模效益的橫向一體化大型農業。這種認識在“大躍進”中至為顯著,但今天其實仍然也還十分明顯。在改革時期,國家承認過去犯了過度依賴計劃經濟和大型集體化農業的錯誤,因此轉向以市場經濟為主導的農業,但是,規模經濟效益的信念仍然根深蒂固。為此,國家農業政策一直都向大農業企業和大戶傾斜,給予其各種各樣的補貼和優惠。
同樣的觀點還直接影響到國家2007年以來推動的“專業合作社”。這是一個以美國為典范的政策。它把農業企業當作中國農業的基本單位,企圖通過立法和補貼、優惠來使它們自愿地組織起來追求其市場上的共同利益。國家設計的基本方案是像美國的模式那樣,讓它們按照銷售量和股份量來進行收益的分配。但這實際上是一個完全脫離中國新舊農業中的小農經濟現實的政策,是一種不符合實際的空中樓閣策略,因而導致眾多有名無實的“虛”“空”和“偽”合作社的興起。真正為小農服務的合作社則無法融資,幾乎都是小規模的、得不到國家重視和補貼的合作社。
在以上的政策下,小農戶基本上不被重視。固然,種谷物的小農戶能夠得到一定的種糧補貼,那是因為國家為了“糧食安全”而采用的行政手段,也是因為(減免稅費)之前種糧收益實在太低,導致許多農戶都不愿種地,甚至于干脆讓其耕地撂荒。種谷物的農戶還享有國家一系列的特殊“行政”措施,包括儲備大量糧食(谷物+豆類和薯類),相當于其年總產量的約六分之一,來穩定糧價(賤買貴賣),以及通過早就存在的供銷社系統來為小農提供加工和銷售服務。但這樣的“行政模式”農業乃是計劃經濟遺留下來的體系,效率較低,并且如今基本限于舊農業。新農業則基本上被置于一種國家“放任”市場的制度之中。國家只為其組織了一些粗糙的交易點(批發市場),一般不帶有儲藏或加工服務,而且,由于參與建立這些市場的國家機構多優先考慮自身的營利,其關心的主要是收費而不是為小農提供服務。總體來說,國家對待新農業小農的基本態度仍然是認為,小規模的小農農場是落后的、遲早必須要淘汰的農業,最理想的農業單位是能夠集產-加-銷一體化(橫向和縱向一體化,亦稱“產業化”)于一身的規模化大農業企業。這樣,三十多年來真正推動農業發展的新時代小農基本上被忽視。
上面已經提到,國家如此對待小農業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兩大經濟理論,無論是贊同計劃經濟的還是提倡市場經濟的,都認為小農戶是落后、沒有前途、不符合現代化需要、應該被淘汰的單位。在決策者之中無疑存在深層的分歧,因此決策單位一般都必須平衡雙方的不同意見。在那樣的決策環境中,最容易被采用的政策是雙方能夠達成某種共識的政策,優先扶持被認定為具有規模效益的單位和企業便是其中之一。至于扶持真正最具活力的新時代小農的任何可能政策,則都會立刻面對來自兩大經典理論根深蒂固信條的批評和反對。在那樣的情況下,符合實際的政策幾乎得不到被認真考慮的機會。
此中還有對過去的農業合作化-集體化過分否定的因素。實際上,“大躍進”之前的土地改革、互助組和合作化是無可厚非的,因為它們基本克服了占農民人數一半以上的“貧下中農”的生產要素不足問題(即土地、牲畜、農具、肥料乃至于因打短工而導致的農忙季節自家農場勞動力不足等問題)。其后的初級與高級合作社,實際上仍然是較小規模的、比較緊密聯結農民切身利益的農業組織。農業增長也一直持續到“大躍進”前夕的1957年。在“大躍進”(和三年困難時期)之后的1963年到1978年間,中國農業恢復了之前的穩定小集體農業(“三級所有制”中,最基層的生產隊平均才約三十戶)體系,再次實現穩定的增長。
正如珀金斯與其合作者的權威性研究證明,在1952年到1979年間,中國谷物產出每年平均增長了2.3%。這其實是個超過改革時期的增長率。國家在2004年之后的“中央一號文件”中一再宣稱農業已經連續增產十多年,但實際上,在最近(從2005年到2015年)的十年間,谷物畝產年平均增幅還不到2%,遜于集體化時期的年平均增長率。同時,我們還要指出,在集體化制度下,中國實現了教育和公共衛生領域的超前發展,幾乎達到發達國家的人均預期壽命和成年人識字率水平。這是被(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阿馬蒂亞·森(與其合作者)在其專著中對中國和印度作比較時所特別突出和論證的成就。它遠遠超過與中國相似的印度同時期的水平,并在中國后來的快速發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這一切都被中國自己伴隨批判“大躍進”的錯誤而全盤否定。
吊詭的是,國家雖然基本拒絕了“大躍進”的“越大越好”錯誤意識,后來的決策者仍然保留了對規模效益的信賴,由此形成了如今的農業政策。實際上,改革前和改革后農業政策的重大失誤都在于對規模化的信賴和對小農的漠視,兩者幾乎同樣忽視了農業的真正主體——小農戶家庭農場。因此也連帶忽視了農村的基本社會單位,即小農村莊社區,更排除了據此來扶持新時代小農經濟的可能。其實,小農農場才是推動近三十多年來新農業革命的主要動力,而村莊社區則是農村的一個基本實體,但國家近年來的農業政策沒有給予兩者充分的重視,基本認為其必然伴隨“現代化”而被淘汰。
上面我們已經看到,中國的現代農業經濟其實是以小規模農場為主的農業,不僅“新農業”如此,即便是(以谷物種植為主的)舊農業也很大程度上如此(如20畝到50畝的“中農”谷物農場)。我們如果從這樣的實際出發來思考農業問題,便會認識到橫向一體化的規模化雇工農業生產乃是一個反實際的甚至是反小農的舉措,實質上是一種規模不經濟的政策。而在真正需要規模效益的縱向一體化加工和銷售方面,國家又只考慮到扶持被虛構為“工商資本”的非產業性舊型商業資本、偽裝的規模化合作社,或臃腫低效的舊行政管理體系,忽視了小農本身和小農社區所可能起的作用,也欠缺建立新型創業性物流體系的意識和措施。也就是說,多年來國家農業政策存在三大失誤:一直過分偏重設想中的橫向規模化大農場,對小農及其村莊社區重視不足,并偏重實質上是舊型的榨取性商業資本來進行縱向一體化。
四、東亞經驗的啟示
商業資本和小農經濟的緊密聯結塑造了如今中國新時代小農經濟的基本結構。如上所述,其中的橫向一體化產業性資本缺乏競爭力,多被小農生產所取代,使涉農資本淪為舊型商業資本。后者一般不會對農業生產本身起到推動和創新的作用,主要只在縱向一體化的流通領域榨取小農產品的市場收益。而且,像中國現在這樣要么是在大批發商加千千萬萬小商販的低效流通體系下,要么是在高度行政化的臃腫和低效供銷社系統下,物流成本要遠高于一般發達國家。在那樣的客觀情況下,中國農業真正關鍵的問題乃是怎樣協助新時代小農經濟進一步發展,而不是怎樣扶持不具競爭力的(橫向一體化)大企業以及缺乏生產積極性的舊型商業資本。我們看到,一方面,新時代小農經濟已經推動了近年來的勞動與資本雙密集化的新農業革命,顯著地提高了農業的總產值,但是,另一方面,舊型商業資本攫取了新農業農產品的大部分市場收益。它是一個既不利于小農生產者也不利于城市消費者的體系。
即便是舊農業和舊行政體系下產出并銷售的大豆和玉米,如今其國內價格已經超過了國際市場價格。固然,這個現象背后的根本原因是大豆和玉米都是相對土地投入密集的生產(畝均產量較低,需要大量土地來達到所需要的產量),而地多人少的“新大陸”國家(如美國、巴西、阿根廷)在這方面占了一定的“比較優勢”,抵消了中國勞動力相對廉價的優勢。此外,進口轉基因大豆的主要特征是其“抗農達”的能力,能夠大規模使用草甘膦來進一步節省除草的勞動力,而且又比中國的天然大豆更適用于飼料(和豆油)生產。但同時,我們也要認識到,舊農業中主要由國家供銷社機構組成的縱向一體化體系,是一個低效和相對昂貴的流通體系,對大豆和玉米生產施加了提升價格的壓力。這樣,在大規模擴增的新飼養業的需求下,以及中國日益攀升的農業勞動力的“機會成本”(打工收益高于農業,新農業收益高于舊農業)下,才會形成如今吊詭的實際:中國勞動力價格雖然仍然低于新大陸的美國和巴西,但其糧食的價格則要高于后者,進而導致大規模進口大豆和玉米。這是一種(我們可以稱作)“糧農貧、糧價貴”的反直覺實際。這樣下去,中國農業整體遲早會陷入停滯不前的困境。
這里真正關鍵的問題是,如何建立一條能夠取代榨取性、低效(高成本)的商業資本和低效的國家行政化供銷社體系,為新、舊農業提供縱向一體化的道路?如何能夠在大市場的環境中為小農提供其必須的加工和銷售服務而又保護其收益?如何激發小農的進一步創新,讓其不必依賴舊型榨取性的商業資本和低效的行政體系?恰亞諾夫在其對20世紀初期俄國農業的研究中已經洞察到了這個問題,并提出要憑借組織以農民和其社區為主體的合作社來為小農提供“縱向一體化”的加工和銷售服務,協助小農應對大市場。
恰亞諾夫的洞見對中國今天的農業問題充滿啟發。要具體說明這一點,首先要回顧日本-韓國-臺灣地區極其偶然地形成的合作社歷史經驗。其起源是日本明治后期的農政傳統,把農業現代化設定為地方政府的主要任務,要其為農業提供現代投入(尤其是化肥、科學選種)和灌溉條件。之后,在美國的占領下,美國占領軍司令部中一群特別認同羅斯福總統新政的進步官員起到決定性的影響,日本先是進行了土地改革,確立了一個以小自耕農為主體的農業體系,基本消滅了地主經濟,并限定農場規模不可超過45畝,外來資本不可購買農地。而后,把之前從上而下的農政傳統的資源大多轉讓給民主化、由下而上、由農民自主且基于農村社區的農業合作社來接管,并沿著國家行政體系層層上延,直達中央。結果形成了這樣的一個體系:以基于社區的農業合作社為基礎,為農民提供信貸服務和規模化(有折扣)的農資購買;更重要的是,沿著行政體系往上延伸,為小農戶組織加工與銷售服務,最終促使全國性的“農協”成功地成為著名的農產品品牌。并且,其信貸合作組織一直延伸到中央級的全球化大銀行(“農林中金”),為農民提供融資渠道,后來還加上理財服務。那樣的合作社借助傳統的社區價值觀把社區公益化的利益追求確立為現代小農的主要價值觀,起到了維持、振興農村社區的作用。社區組織甚至慣常性地主辦社區娛樂活動和游說活動(每年夏天通過開展“米價運動”來爭取國家提高糧價),乃至于組織集體外出旅游。這就和中國今天利己的“逐利”價值觀遍布農村乃至于全社會,農村社區的凝聚性面臨嚴重危機,形成極其鮮明的對照。
固然,由于日本等地小農經濟人數較少,伴隨其快速的工業化,在約半個世紀之中便已把小農在就業人員總數中所占比例降低到10%以下(如今才占1億人口中的2.5%,即250萬人,而中國則有2億務農人員)。中國顯然還要較長時間才有可能把務農人口降低到占總人口這么小的比例,從而根本性地改變今天的基本實際——勞均仍然才約10畝地、戶均不過20來畝的局面。
上述充滿歷史偶然性而形成的“東亞模式”與改革時期的中國的關鍵不同是,中國農業的縱向一體化要么是由舊型的榨取性商業資本來提供的,要么是由臃腫低效的國家機構來提供的,新型的物流商業資本只占較低比例。為此,小農的市場凈收益受到嚴重侵蝕,小農廉價的勞動力所生產的產品則吊詭地價格高昂,與農戶自主、基于村莊社區的合作社來提供如此的服務十分不同。走東亞型的道路為的不僅是農民的生計,也是更公平的收入分配,更是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還是社區、社會的和諧與平穩。今天,東亞型的基于社區的綜合性農業合作社應該成為中國主要的國家支農政策之一。國家應該帶頭建立這樣腳踏實地、立足于農村社區的合作社,而不是目前空中樓閣似的、試圖模仿美國模式的“專業合作社”。如果新型的農業合作社及其公益化了的社區“私利”激勵機制真能夠吸納并改造臃腫、行政化的龐大供銷社體系,它有可能促使中國的縱向一體化體系從舊式的主要是榨取性的商業體系轉向帶有一定創業性和開拓性的新型物流體系,甚至起到超越東亞歷史經驗的功效。
本文和筆者的新著通過中國與美國的對比來說明美國的物流體系模式是不適用于中國的。美國的農場戶均將近2800畝,而中國的則只有20來畝。美國的物流體系主要是由大型的農場和企業化的物流公司組成的,由此而達到“無縫隙”的“供應鏈”和“無斷鏈”的冷鏈。美國(在20世紀二三十年代)曾經有過日本和臺灣地區那種為小農場服務的保護型(為了平衡小農戶與大市場之間不平等交易關系的)合作社,但之后,它們大多早已被公司化的合作社所取代。后者把農場主僅僅看作和土地、資本、技術投入相似的一個要素,一個為了利潤最大化而需要進行最佳配置的生產要素,不再是像之前那樣把其認作服務對象。美國也沒有日本和臺灣地區那種由政府投資設立的公益性批發市場,而是基本依賴營利型物流公司、營利型合作社、雙向(橫向與縱向)一體化的大型農業公司組成的物流體系,其頂端則是交易所公司。整個體系的主導理論是新自由主義經濟學所設定的政府VS市場的二元對立,要求把政府功能最小化,把其職責限定于僅僅規制市場運作的外部條件(防范非正常運作),目的是讓市場的“看不見的手”不受“干預”地運作。在中國戶均才20來畝的小農經濟現實下,像美國那樣的企業主導的物流體系根本就沒有可能大規模興起,因為一般的企業根本不可能克服與億萬小農戶進行交易的極高成本的問題。正如中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最新的一份(與美國著名智庫蘭德公司[Rand Corporation]合作,歷時兩年多研究的)報告與前不同地指出,更適合中國大陸借鑒的是日本和臺灣地區的合作社模式。
日本-臺灣地區之所以能夠成功建立新型的物流體系,是因為通過由其政府主導組建和農民積極參與的合作社而整合了與中國大陸相似的小農經濟。基于社區的(而不是中國目前的專業的)合作社在新型物流體系的“第一公里”中起到了關鍵的作用,參與設計并實施農產品的規范化包裝和分級,確立了其進入新型物流體系的基本條件。然后,這個體系經過每個行政層級的合作社上延,完成農產品的包裝、加工、冷藏、運輸等環節,最后進入政府建立的公益性大型批發市場。后者包括冷藏和電子信息的設備,農產品在此通過公開、透明的拍賣過程進行定價、交易,包括電子信息發布和電子交易,而后進入批發、零售、電子商務等不同渠道而送達消費者的手里。
檢視東亞新物流體系在其20世紀50年代初期始創合作社后將近七十年的歷程,我們看到,日本-臺灣地區的新型物流體系主要是由基于社區的合作社以及政府組建的公益性批發市場所組成的。如今,日本-臺灣地區的農業體系仍然是以小農場為主的:日本戶均約30畝,臺灣地區戶均約15畝,仍然與中國大陸(戶均20來畝)近似。這也說明中國大陸小農經濟不僅將同樣長期延續,而且,由于其總體規模(2億務農人員)要遠遠大于日本(250萬)和臺灣地區(77萬),將更為持久地延續。
與美國相比,日本和臺灣地區(以及韓國、新加坡、香港地區)的基本政治經濟模式(“東亞模式”)不是政府“干預”市場的最小化,而是政府直接領導和參與發展,在規制市場的功能之外,還直接協助、扶持企業,推進市場的發展,形成了查莫斯·約翰遜(Chalmers Johnson)所謂的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東亞“發展型國家”(developmental state)模式,區別于“英美模式”(和“英美經濟學”)的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規制型國家”(regulatory state)模式。相對來說,東亞模式顯然更適用于中國,不僅由于日本-臺灣地區的農業體系是與中國大陸相似的(新時代)小農經濟,更因為在發展經濟整體方面,政府起到了不可或缺的關鍵作用。
雖然如此,中國大陸即便采納了日本-臺灣地區的合作社模式,我們仍然需要區別中國大陸的做法和這個基于日本-臺灣地區經驗的模式。首先是因為中國革命的社會主義理念仍然是個不容忽視的因素。別的不說,在其經濟實體中,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仍然占到國內非農生產總值的將近一半,遠高于日本-臺灣地區。此外則是其政黨-國家政治體制,比日本-臺灣地區的政府權能要強大得多,當然也附帶有東亞模式中較少見的威權主義官僚體制和腐敗等弊端。鑒于以上的不同,我們也許可以把中國的政治經濟結構稱作半國企半民企經濟實體之上的“發展型國家”,既不簡單是論者常用的“國家資本主義”或經典社會主義,更不是英美型的資本主義“規制型國家”。
此外,農民在整個政治經濟體系形成的歷史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要遠遠超過日本-臺灣地區。他們是中國共產黨革命的主要社會基礎,也是中國城鎮發展的主要勞動力,還是中國“新農業”革命的主體,長期以來更是中國文明的基本根源。如果中國大陸真的采納日本-臺灣地區模式的合作社體系,在提高農民收入之外,應該還會起到重新振興農民社區和其社區公益道德價值觀的作用,也有可能會推進更高度的民主參與。那樣的話,中國未來的政治經濟體制也將會成為一個比較獨特且長期持續的體系。
五、宏觀展望
最后,我們要問,從中國社會經濟宏觀整體狀況及其未來走勢來看,新時代小農經濟到底能起到什么樣的作用?目前中國的小農經濟所面對的問題,一個方面是產業性的農業資本實際上多演化為舊型榨取性商業資本;另一個方面是國家政策對小農的重視不足,一直都向規模化企業傾斜,而它們實際上又多是榨取性的商業資本,而且是低效、高成本的商業資本。目前的客觀現實是,只要中國農村家庭在人多地少的資源稟賦制約下,仍然需要憑借兼主業和副業來維持家庭生計,只要農業仍然主要是由廉價的輔助性勞動力來維持,小農經濟就將仍然比雇工經營的大企業化農場更具經濟競爭力。只要目前的半工半耕小農社會經濟形態延續下去,涉農的資本就仍然將多被轉入商業資本,使其依賴侵蝕小農的收益來營利。在目前的資源稟賦制約下,國家最需要做的其實不是扶持(沒有經濟競爭力的)農業橫向一體化,而是扶持小農生產的縱向一體化服務,尤其是新農業中的小農。同時,不是扶持舊型榨取性的商業資本來建立小農生產所必需的縱向一體化,而是探尋建設為小農服務的新型物流體系的方案。
東亞型的社區綜合性農業合作社是一個協助小家庭農業提高其收入的方案,能夠把中國大陸農民家庭從大多數仍然是較低收入提高到大多數是中等收入的水平。上面已經說明,我們顯然不能依賴舊型商業資本來起到如此的作用,也不能依賴缺乏競爭力的雇工經營的產業性農業企業。可行的道路是借助國家的領導和推動來創建農民為其自身謀求權益的合作社。由基于社區的綜合性農業合作社(農協)來為小農提供農業發展方面的縱向一體化服務,等于是為無數的中小農場提供經濟扶持,使更多、更高比例的農戶能夠進入“中農”水平的生活。同時,它能夠更新中國舊農業和新農業產品的物流體系,提高其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這是一個能夠真正把大多數人民生活提高到“小康”水平的方案,也是一個意味著中國能夠真正進入比較公平的社會形態的方案。
除了農業發展之外,伴之而來的首先將是農村社區的重建。我們已經知道,如今農村的“中農”,正因為他們能夠通過農業或農業兼打工而獲得數萬元或更多的年收入,從而擁有較體面的生活,所以是至為關心村莊(公共服務)事務的階層。問題在于目前這個階層在農村人口中仍然占不到大多數。同時,追逐私利一定程度上已經成為社會上流行的價值觀,并影響到國家政策的制定,包括“項目制”治理,給予“龍頭企業”和“大戶”補貼和優惠,扶持成規模的“家庭農場”和“專業合作社”等。在那樣的政策環境下,即便是關心社區事務的中農也很難倡導公益價值觀來改進農村的公共服務。
新近呈現的“成都模式”——由地方政府直接向每個村莊撥款(2009年初始時是20萬元,如今已達到60萬元)來扶持村級公共服務,看來是個有潛力的動向,也許能夠協助重新激發小農戶的公益價值觀。如果合作社能夠像東亞經驗那樣成為農村社區的主要經濟組織,并促使農村社區的大多數成員成為中等收入的中農,重建和振興村莊社區的問題將會迎刃而解。社區公益化了的私利追求將成為農村主要的價值觀,緊密的村莊人際關系(包括如今仍然在運作的村莊社區調解體系)將再次成為農村突出的特征。當然,它也是中華文明及其法律和正義體系長期以來的一個基本特征。
更有進者,中農的廣泛興起將使中國消費市場大規模擴大,為城鎮產品提供遠比現在要廣闊得多的消費市場,借此來刺激國民經濟的進一步和更可持續的發展。不然,目前這樣的貧富不均和有限的國內市場嚴重制約著中國經濟整體跨越所謂的“中等收入陷阱”進入高等收入的狀態。但如果大多數人民能夠真正達到“中等收入”的“小康”水平,國內市場將會大規模擴大。中國的市場經濟整體將會完全擺脫明清到近代長期存在的農村與城鎮之間的單向畸形市場結構,形成更完全的農村與城鎮雙向市場結構和良性互動,借此可以更有效地解決目前比較危險的貧富不均問題。中國共產黨自我設定的歷史使命是謀求“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憑借提高全體人民收入來進入發達國家行列才是真正名符其實的“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一句話,國家亟需糾正向大農場、大專業合作社、大商業資本傾斜的認識和政策,亟需把扶助新時代小農戶并為其建設新型基于農村社區的縱向一體化服務體系置于國家支農政策的核心。
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校區歷史系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開放時代》2018年第3期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