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報告中首次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這是貫徹新發展理念,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今后我國在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發展過程中解決三農問題指明了方向。
我們各級領導干部要把習近平同志提出的鄉村振興戰略放在十九大報告的總體框架中去理解。當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成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要實現這一奮斗目標,就要解決這個矛盾,關鍵是要補短板。
短板在哪兒?主要表現在農業農村的發展滯后,當然也包括區域之間發展的不平衡。從區域發展的不平衡來看,中西部地區的發展速度比沿海地區慢一些,但這主要還是由中西部農業農村的發展滯后引起的,所以從解決主要矛盾的角度看,必須像中央強調的那樣做到農業農村優先發展。
“三農”工作隊伍的培養
農業農村現代化這件事要靠人去干,靠“三農”工作隊伍帶領億萬農民建立現代化的農村,這樣才能把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基礎打牢固。為了切實達到鄉村振興的目的,十九大報告中要求,“培養造就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顯然,現有的龐大“三農”工作隊伍與這樣的要求相比,是有差距的。那么,如何培養造就這樣一支隊伍?如何讓現有的“三農”工作隊伍真正做到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從推動實際工作的角度看,身處高層的同志應側重于懂,身處基層的同志應側重于愛。只有高層真懂,基層真愛,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農村改革近四十年,取得了巨大成績,但毋庸諱言,多年來在“三農”領域也積累了大量問題。比如,習近平同志擔任總書記不久,就嚴肅地提出了對于農業發展來說性命攸關的重大問題:“誰來種地?”還有,農村集體經濟空殼問題普遍存在、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嚴重弱化等,早就成為老生常談。我們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審視“三農”領域存在的諸多問題,就不難認識到,習近平同志對今后深化農村改革,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歷史性貢獻。面對最講實際的中國農民做“三農”工作,偏離習近平“三農”思想而夸夸其談是不行的。
習近平的“三農”思想博大精深,涵蓋了農村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生態文明等全方位的建設領域,著眼于加強黨對農業農村工作的領導和堅持社會主義制度,著眼于我國現代化進程中加快補齊農業農村發展滯后的短板。在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頂層設計上,習近平有兩個重要思想尤其值得“三農”領域的領導干部和專家學者深刻領會。一是農民與土地的關系,二是農民與市場的關系。習近平同志處理這兩大關系的科學論斷,完整地闡述了新時代農村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要義,為加強黨在農村的領導地位奠定了堅實的制度根基。
農民與土地的關系
2016年習近平同志視察小崗村時指出,深化農村改革的主線是處理好農村與土地的關系。關于如何處理這一關系,十九大報告延續了習近平的一貫思想,即“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習近平同志強調過,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是我們黨在農村的最大政策。
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有三大要素:第一,農村土地歸農民集體所有;第二,集體的土地由農戶承包經營;第三,集體為農戶提供統一經營服務;亦稱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第一點是毛主席帶領億萬農民創造的,第二點和第三點是鄧小平帶領億萬農民創造的,可以說,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是我黨兩代中央領導集體初心的有機融合。針對一些人主張恢復農村土地私有制,習近平同志嚴詞指出:農村改革不論怎么改,都不能把土地集體所有制改垮了,這是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魂,要不斷探索土地集體所有制的有效實現形式。
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是人類歷史上最先進的土地制度。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確保耕者有其田,亦即再弱小的農戶,作為集體成員永遠擁有承包本集體土地的權利,不會失去土地,更不會受到其他土地所有者的剝削。二、土地所有者、經營者、勞動者三者利益和諧統一,亦即集體通過承包戶“留足集體的”方式形成集體積累,為交納承包費的勞動者提供統一經營服務。三、為農村實行民主管理奠定經濟基礎,即集體土地如何承包、承包費如何交納以及如何使用等等,由集體成員民主協商共同決定。
大量案例表明,凡是堅持了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初心”的農村,都做到了土地集約經營,鄉風文明,農民共同富裕。2006年農村稅費改革后,這類農村集體反映的農戶與國家、集體之間的三者關系可重新概括為,“接受國家的,留足集體的,生活美美的”。
農民與市場的關系
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一勞永逸地消除了人民公社體制下的“大鍋飯”弊端,從根本上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經營積極性。但實事求是地說,面對競爭激烈的大市場,發包土地的集體為小農戶提供的服務還是有限的。比如,農戶如何快速準確地采用最新農業科學技術?如何確保購買的農業生產資料質優價廉?缺錢時如何得到貸款?遇到災害如何獲得保險支持?這些都是農民和市場的關系。
習近平同志在攻讀博士學位時就深入研究了中國農村市場化問題,在理論層面深刻認識到,中國“要走組織化的農村市場化發展路子”。習近平同志發揚我黨理論聯系實際的優良學風,把理論變為指導農村改革發展的行動指南。他在浙江省委書記任上,從瑞安市起步,具體推動指導了“三位(生產合作、供銷合作、信用合作)一體”綜合性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體系的建立。2014年,習近平在供銷合作總社成立60周年時作出指示,要求供銷合作社不忘初心,成為“為農民生產生活服務的生力軍和綜合平臺”。2015年為落實習近平關于供銷合作社改革的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國務院專門下發了11號文件;2017年中央一號文件要求各地“積極發展三位一體綜合合作”。
縱觀我國我黨歷史,早在延安時期,毛主席就初步構想了“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的合作經濟理念,習仲勛同志則是這一理念的最早的貫徹落實者;新中國成立后,在全國范圍內又建立了供銷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初級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等農民合作經濟組織。
通俗來說,“三位一體”就是將農民專業合作、供銷合作、信用合作三類組織融合在一起,進一步增強為農民服務的流通、金融、科技三重功能。“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社體系具有專業合作社不可比擬的制度優勢,不僅具備專業合作社的全部功能,更能夠為農戶提供“從生產到生活、從搖籃到天堂”的全方位服務。
“三位一體”制度的精髓在于,政府指導下的農民全員參與,合作社體系內所有購買、銷售、金融、保險等經營性業務由農民主導,所有經營性利潤按照貢獻大小由農戶共同分享,有效地彌補了“公司+農戶”模式下企業與農戶之間利益分配和風險分擔不均衡的制度缺陷。
鄉村振興,必須依靠并加強黨的領導。沒有黨的領導,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和“三位一體”農民合作社體系就不可能存在。同樣,沒有這兩項制度,小農戶處于一盤散沙狀態,黨在農村的領導地位和作用就沒有可靠的著力點。有了這兩項制度設計,黨組織就可以憑借土地、資金、技術、市場等綜合資源帶領農民共同致富。習近平同志既高瞻遠矚又腳踏實地確立了農村社會主義制度的基本框架,是中國之幸,是億萬農民之幸。只要把習近平“三農”思想真正貫徹落實,讓廣大農民得到實惠,就一定能完成美麗鄉村建設,實現鄉村振興。
(作者系中央黨校經濟學部教授、博士生導師)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鄉建院(微信公眾號)201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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