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在2018第六屆清華同衡學術周“鄉村振興 · 從理論到政策”分論壇上,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劉守英(曾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副部長)作了題為 “鄉村振興理論與制度供給”的主題報告,從我國鄉村社會變遷、鄉村振興的理論框架和鄉村振興的制度供給三個方面展開了精彩的分享。
1 重新認識鄉村社會變遷
劉教授認為,長期以來三農問題中對“農村”的研究是不夠的,被列在三農的末端。他指出,村莊是鄉村社會的制度裝置,是各種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發生的地方,體現了中國鄉土社會的獨特秩序。十九大提出的鄉村振興戰略,真正促進了三農問題回歸三位一體。
而如何界定村莊?劉教授提出要以動態的眼光觀察鄉村的結構變遷,重點看兩個維度,一是農民跟土地的關系,二是農民跟村莊的關系。“工業化、城市化等不同結構變遷方式導致農民與土地、與村莊的粘度變化不一。農民離開土地到異地去工業化、城鎮化,農民和農村的關系才開始真正的松動,但是仍沒有完全擺脫這種粘結”。
劉教授提出,要避免脫離中國社會結構變化來分析村莊的傾向。看鄉村振興,首先要認識到,當前的中國社會正在從“鄉土中國”進入“城鄉中國”階段。鄉土中國的特征是:“以農為本、以土為生、以村為治,植根于土”。而城鄉中國對應的四個特征是:“鄉土變故土、農業已經告別過密化、鄉村變故鄉和城鄉互動”。城鄉中國是中國社會結構現代化過程中的一個過渡形態,是鄉村振興研究的大背景。
2 鄉村振興的理論框架
劉教授重點分析了當前城鄉中國新的農民、農業、農村和城鄉關系的變化。
他首先指出要重視當前農村社會中農民的分化和代際變化。“我們在鄉村里再也找不到清一色的農民了。”他認為最重要的代際是農二代,他們跟農業、和土地的關系越來越疏離,未來的去向是去農業化和入城化。“未來農二代落葉歸根,入城傾向更為強烈,他們在縣城買房,小孩的教育也主要在縣城。傳統鄉土社會秩序的代際變化具有不可逆性”。
其次他認為農業的內涵正在發生重大變化。過去認為農業就是糧食農業,但未來的農業是從土地上長出來的一種新“經濟活動”,正在變成多功能產業形態。
對于如何看待村莊的演化?劉教授認為,一是村莊分化不可避免,要區別對待;二是村莊也在出現適度集聚的現象;三是村莊內部社會的非正式制度的變化值得重視。
最后,劉教授提出城鄉互動與融合是自下而上的。單向城市化正在轉向城鄉互動,體現在土地資本勞動在城鄉之間的相互配置。城市對鄉村的需求正在上升,城鄉要素流動不再是單向的。同時城、鎮、村功能分工更加明確,城市和鄉村形成兩個維度的共榮共生。
3 鄉村振興的制度供給
最后,劉教授提出鄉村振興需要有效的制度供給。
一是城鄉互動需要生產要素配置制度改革,土地配置要實現城鄉平等;二是規劃要實現城鄉關照,保證鄉村發展空間;三是要實現農民的城市權利,核心是農二代的居住權和農三代的教育權;四是鄉村也要逐步向城市開放權利。
最后,劉教授還探討了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大方向,重點是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包括五個改革方向:一是改革宅基地的無償分配制度必須改革;二是要賦予農民宅基地財產權去交換福利分配權;三是逐步對外村人和外來資本的有序開放;四是宅基地權利與集體建設用地權利的同權;五是落實鄉村規劃管制和集體組織的權力。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清華同衡規劃播報(微信公眾號原創)201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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