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什么樣的鄉村、怎么建設鄉村,是近代以來中華民族面對的一個歷史性課題。 在近百年中國現代化進程中,鄉村不斷衰敗凋敝,這跟近百年來我國所選取的經濟發展道路不無關系,更與人們對于“鄉村”和“鄉村發展”的認識緊密相關。在相當長的一個歷史時期內,人們簡單地將“鄉村”與“農業”、“鄉村發展”與“農業發展”相提并論。如果不能將鄉村視為一個社會的概念,并著力鄉村社會建設,即便在經濟發展上用盡全力,也將事倍功半。
對于鄉村振興戰略,尤其是鄉村振興戰略中的“鄉村”概念的認識,應放寬歷史的視野進行慎思。在近百年中國現代化進程中,鄉村不斷衰敗凋敝。這跟近百年來我國所選取的經濟發展道路不無關系,更與人們對于“鄉村”和“鄉村發展”的認識緊密相關。
在相當長的一個歷史時期內,人們簡單地將“鄉村”與“農業”、“鄉村發展”與“農業發展”相提并論,鮮有人把鄉村視為一個社會(學)的概念加以理解和認識,遑論將此一認識上升為一個共識性政策(并加以實施)。如果不能著力于社會建設來推進鄉村振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極有可能淪為一場地方政府推動的經濟發展行為,從而衍生更多的社會問題。
總之,如果不能將鄉村視為一個社會(學)的概念,并將鄉村作為一個社會(共同)體進行建設,即便在(農業)經濟上用盡全力,也將事倍功半,甚至徒勞無功。
一、近代以降,我國自踏上現代化道路之時,鄉村即出現凋敝衰敗之勢,由此引發了鄉村往何處去、中國經濟走何樣道路的爭論。這一爭論從20世紀二十年代開始,盛行于三十年代,并持續至新中國成立之前。
二三十年代,關于鄉村的爭論,大致形成四種主要意見:
一派主張復興農村,振興農業以引發工業,這以章士釗和當時搞鄉村建設運動的梁漱溟等人為代表。
一派主張發展工業,認為振興都市工業才能救濟農村,這以吳景超、張培剛等人為代表。
第三種意見是先農后工,主張首先使農業工業化,在農村培植小規模農村工業作為向工業社會的過渡。
第四種是調和論點,主張農工并重,提出發展民族工業和實行民主主義的計劃經濟。抗日戰爭爆發以后,這一爭論暫時中斷。
四十年代初,又有人寫文章重彈以農為本的老調,于是一場論戰又起。翁文灝提出“以農立國,以工建國”二者相輔相成的新觀點。
1945年,許滌新在《中國經濟的道路》一書中闡述了關于新民主主義發展道路的觀點,提出了“建設現代化工業和推動合作經濟”的思想。這些爭論,處在中華民族內憂外患的特定歷史時代,夾雜著如何救(立)國圖強的想法。盡管如此,其爭論的焦點是中國到底是選擇工業化道路還是農業化道路。
當時參與論戰的學者,要么批評西方工業化的弊端而主張農業化,要么針砭我國農業之痼疾而提倡工業化。
譬如,章士釗提出“業治與農”,主張“以農立國,文化治制,一切使基于農”。他以歐洲工商業的弊端來論證其觀點,“十八世紀以還,歐洲之工商業,日見開發。其本國之農業,大被剝蝕,以成畸形。所有道德、習慣、政治、法律、浸淫流衍,有形無形,壹是皆以工商為本,……蓋前此為農者,久已辭倫,好棄鄉里,毀鋤犁,空身手與工廠相依而為命。一廠朝閉,夕流離于道左,攫面包一片而不可得者,輒十數萬人。所有農田次第淪于牧場、棉場、工礦市集,一去而不復返”。
孫倬章反對章士釗這一觀點,認為“國計民生之病源,咸在于農業太盛,工業不振之故;當此之際,若復為重農之說,是不啻惡醉而強酒,救縊而引其足也”。顯然,他主張發展工業。他以為“至于農業,則為保守的,少進化的,與現代社會之進化潮流,當相反;工業為進化的,且速進化的,與現代社會之進化潮流相適應。……倘仍保守農業,則農業必為工業的附庸”。“欲求農業發達,必先求工業發達;蓋工業愈發達,則農業亦愈進步”。
又譬如,董時進主張“中國不宜工業化”。“然觀農業國可以不需工業國而獨立,工業國不能離農業國而存在,前者不啻后者之寄生物”。他認為,“隨世界工業化之增進,農國之需要加大,工國之需要加[減]少。達于一定程度以外時,農國求過于供,工國供過于求。農國過多尚與時無尤。工國過剩則病象立征。……中國處此工國多余之時,尚可工業化乎?”
同時,他還指出:“農業之優點,在能使其經營者為獨立穩定之生活。其弱點在不易致大富。然可以補貧富懸殊之弊。此短正其所長。農業國之人民,質直而好義,喜和平而不可侮。其生活單純而不干枯,簡樸而饒生趣。農業國之社會,安定太平,鮮受經濟變遷之影響。”
董時進的農業國仿佛“桃花源”之國,楊銓認為“不特彼所渴望之農業化,不能完全實現,即其所恐懼之工業化,亦將永無完全實現之可能”,為此,他提出:“今世之立國,農業與工業不可偏廢者也,而在中國為尤甚。”
惲代英不但針鋒相對批駁董時進的農業國思想,還進一步論述了當時中國工業化的急迫性,認為“中國亦必化為工業國然后乃可以自存”。
再譬如,龔張斧分列工業(化)六弊、農業六利,而支持“以農立國”,他認為,“為挽救貧弱計,不得不提倡農業,倘及此不為,則不獨吾國工業市場,將為外資席卷而去,甚至非得外國接濟,莫能生活矣。至于都市之淫侈,盜賊之充斥,人心之澆漓,風俗之頹敗,尤非提倡農業,使之反樸還淳。國性必至澌滅以盡,而國亦將不國矣”。
吳景超則認為,除了工業化,中國沒有歧路。他分析了一些人之所以不愿意主張工業化道路,主要是四種原因:一是“夸大派”,這一派的人以為中國的文化,無論從哪一方面,都比外國高。不必學別人,還是以農立國為佳;二是“禁欲派”,認為工商縱欲,“以為農業的生產,雖然不能滿足我們衣食住行各方面的欲望,但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不在加增生產,而在節制欲望”;三是“因噎廢食派”,這一派的人,對于工業化的好處,是有相當認識的。可是他們看到這幾年歐美各國種種不景氣的現象,便嚇倒了。以為與其把中國工業化之后,要遇到這些難解決的問題,不如還是不走上工業化的路為妙;四是“畏難退縮派”,這一派的人以為工業已經給帝國主義包辦,市場已為帝國主義壟斷,關稅已受帝國主義支配,在這種種的壓迫之下,本國的工業,實無發展的余地。不如回轉頭來,整理農村,過固有的農民生活。
對于上述四種原因,他逐一作了批駁,并提出工業化才是唯一的活路,“雖然這條活路上的困難是很多的”。此外,還有人主張農工調和的。例如,陳宰均認為,“吾國農業,自當徹底改革。就農民個人為單位,以增進其產力,業農之人雖減,農產之量猶昔,或且以此而更增多。此勢所必至,非人力所可強抑,農化云者,即作如是解。……然而,農民數減,失業人夥救濟之方,惟有工化。……是故欲圖利用剩余之農產,提高人民之生活,則又非工化不為功。然就他方面言之,工業原料大半仰給于農,農產未振,工業不能充量發達。皮之不存,毛將焉附,此固盡人知之。……若農若工,不啻生產機中之一輪一軸耳,必分配相宜,輕重平衡,而后其經濟組織始健全。設若徒囿于局部之發展,未察及全體之均勢,則非頭重腳輕,亦必尾大不掉”。
然而,主張農業與工業并重的學者畢竟少數。這場論戰前后持續二十余年,直至人民政權的建立才一時終結此一論戰。這場論戰的最終結果,工業化論調漸居主流。
從這些爭論來看,當時人們對于“鄉村”的認識,大多局限于農業或農業發展這一產業或經濟的維度,要么將鄉村的衰敗簡單地歸因于農業本身的弱勢或者農業發展的問題,要么將農業與工業相對立,把農業發展的問題歸咎于工業(化)的阻撓、侵擾或掠奪。無論是主張農業化(乃至農業立國)的還是主張工業化(或者工業立國)的,絕大部分人把農業的發展與鄉村的發展相等同;尤其是前者,更簡單地認為發展農業(或者農業立國)便能復興鄉村(乃至拯救中國)。
在這場論戰之中,只有極少數學者把鄉村視為一個社會的概念加以認識,從鄉村的社會方面探尋鄉村凋敝的原因。其中,尤以鄉建派梁漱溟為代表。
他自己宣稱并不反對工業化,但認為,“我們的目的可以是振興中國的工業,卻要緊的,眼前用力須在農業”。“中國根干在鄉村;鄉村起來,都市自然繁榮”。“救濟鄉村,亦即救濟都市”。對于鄉村,他強調“更須知道的,我們要解決的是社會問題”。這一社會問題,具體而言便是“千年相沿襲之社會組織構造既已崩潰,而新者未立,或者說是文化失調”。
故此,他提出:“鄉村建設運動,實為吾民族社會重建一新組織構造之運動。——[此]乃鄉村建設真意義所在。”并且,他還認為,“鄉村建設,實非建設鄉村,而意在整個中國社會之建設,或可云一種建國運動”。他甚至指出:“政治問題實為總關鍵。撂開政治問題,而談建設,求進步(經濟建設,國防建設,乃至任何建設),無非瞎撞。……而不知政治問題系于整個社會構造問題,撂開整個社會構造問題去想辦法,完全是無根的,不但不能應急,恐怕更耽誤事。”“整個社會構造問題是一根本問題,既深且遠,仿佛非危迫眉睫的中國所能談。”
并且,難能可貴的是,這些鄉建學派的代表人物在當時的歷史背景下竟能深入鄉村親身踐行其學說,開展各種鄉村建設的實驗,試圖重新振興鄉村,復興中國。其中最具代表性、有影響的,當數山東鄒平、河北定縣、江蘇無錫、昆山四地的鄉建運動,尤以1931~1937年間梁漱溟主持的鄒平實驗最具影響。
不過,鄉村建設運動猶如近一百年來中國現代化大潮之中曇花一現的細碎浪花,很快便消弭于歷史的煙塵里,如今在這些地方幾無任何歷史痕跡。
二、如果說之前還主要停留在論戰層面,那么人民政權建立以后便開始大力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工業化成為這一現代化的基調。
近代以來,中國人民不但遭受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買辦資本主義的盤剝,而且還經受著長期的戰爭摧殘,國民經濟既已凋敗。而且,國民黨政權退守臺灣之前,又將國庫洗劫一空。留給新生人民政權的,只是一個國民經濟破產、城市工業破敗的“爛攤子”。在當時帝國主義的經濟封鎖之下,經過社會主義改造以后,我國確立了工業化發展道路,依靠自力更生重建國民經濟體系。
在這種特定的歷史條件下,發展工業只能從農村汲取資源。據牛若峰所言,1952~1989年,國家通過工農產品價格“剪刀差”和稅收,從農村中汲取資金7000多億元(扣除國家支農資金),約占農業新創造價值的1/5,超過當時國有工業固定資產原值。
雖然學界認為到了20世紀90年代初,國家工業化資本原始積累已告結束,并已進入中期發展階段,但是國家從農村中汲取發展資金的政策并未改變。1990~1998年,國家通過財政渠道、工農產品價格“剪刀差”和金融渠道,又從農村汲取資金1.9萬億元。另有人估計,從1950年到1996年,我國農民為國家工業化和城市發展提供資金積累(農村資金凈流出)超過2萬億元,大約相當于我國社會資本存量的2/3。
嚴瑞珍等也指出:“從1953年到1985年全國預算內的固定資產投資共7678億元,平均每年240億元左右,大體相當于每年的剪刀差絕對額。可以說,30多年來國家工業化的投資主要是通過剪刀差取得的,是剪刀差奠定了中國工業現代化的初步基礎。”而根據國務院農業發展研究中心1986年的推算和溫鐵軍引用,“1953~1978年計劃經濟時期的25年間,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總額估計在6000~8000億元。而到改革開放前的1978年,國家工業固定資產總計不過9000多億元。因此可以認為,中國的國家工業化的資本原始積累主要來源于農業。”
盡管各個學者的計算方法不盡相同,以致計算的具體數據有所出入,但其結論幾乎是一致的,中國工業化的原始積累來自于農業,以犧牲農民的利益為代價。換言之,“這一時期鄉村價值和鄉村建設被定義為:農業為工業化和現代化提供積累,鄉村為城鎮發展提供服務,并逐步形成了工業主導農業、城市主導鄉村的工農城鄉關系和工農城鄉不平等的利益交換格局”。這在特定的歷史時期,確有其一定的現實合理性。
但是,這一特定的工業化發展方式卻形成了路徑依賴,被鎖定在相應的制度安排和社會結構之中。通過農村稅費改革,國家最終在2006年廢止了農業稅的征收,但是工農業產品剪刀差問題至今仍然存在。除此以外,“改革開放以來,出現了國家汲取農村資金的新形式。
最近20年間,國家在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1億畝的運作中,利用壟斷一級土地市場,通過土地價格‘剪刀差’(市場價格-征地補償費),從農民手里拿走土地資產收益2萬多億元。許多地方官商勾結,非法占用農民的承包地,在新近城市化土地中約70%是地方政府從農民手里奪取的。
過去10年中,大約2000萬農民在現代化進程中失去了土地”。其實,還有其它形式的工農“剪刀差”存在,譬如,全國2.7億農民工,并未脫離農業戶口,他們的收入水平實際上也與城市工人之間存在一個類似的“剪刀差”,并未享受到同等的工資福利待遇。誠如牛若峰所論,“中國的‘三農’問題是國家工業化進程中城鄉經濟社會變革不同步造成的結構偏差問題,現已構成當今中國改革與發展中的最大難題”。
總之,國家從農村汲取資金,取之過度,持續時間過長,以及由此形成的工業和農業、城市和鄉村之間的嚴重不均衡發展,只會導致鄉村進一步衰敗。
鎖定這一工業化道路的制度安排和社會結構,便是新中國建立以后逐步建立起來的城鄉二元分割體制,該體制由城鄉分立的戶籍和人口管理制度、社會福利制度和社會管理體制等耦合而成。
其中,在農村所實行的人民公社體制尤具代表性。農村土地改革以后,4億農民成為土地所有者和經營者,納稅的主體由原來農村人口的10%一下子變成了90%,其征稅的成本大幅提升。
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新中國成立后不久,國家不得不在農村地區推行農業合作化、集體化以致公社化,使土地由農民私有轉變為集體所有,納稅主體也隨之由4億農民變為400萬個合作社和隨后的7萬個人民公社。這樣一來,不但可以大大減少征稅的成本,而且可以更加方便、隱蔽地從農村汲取資源。
眾所周知,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的組織,是我國社會主義社會在農村中的基層單位,又是我國社會主義政權在農村中的基層單位”,實行“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管理體制。在人民公社時期,人民公社組織“取代了一切的行政和非行政組織。
除此以外,不再有任何民間的生產、生活、娛樂組織,農村社會幾乎就是一個軍事化的社會”,究其實質,乃是組成一個“政治吸納社會”或政治社會一體化的體系。除了直接滿足政治整合的需要以外,同時還可以從鄉村社會隱蔽性汲取資源,以服務于國家工業化和現代化建設的需要。“人民公社20多年時間,通過政社合一,黨政合一,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組織結構,為國家提供了進行現代化建設所需要的人財物資源,并最終將中國由一個基本上的農業國(建國之初農業產值占國民生產總值的約80%),建成了一個工業國(人民公社解體時農業產值占國民生產總值的約20%)。
應該說,在無法從國外獲取資源的前提下,人民公社制度為完成中國工業化的原始積累,立下汗馬功勞”。通過人民公社這種體制構造,國家從農村高強度地汲取資源,因為不是直接以農戶為計征單位,農民往往難以直接地感同身受。有學者指出,在人民公社時期農民負擔要比八九十年代嚴重得多,人民公社時期農民負擔與上年農民純收入的比例最高達35.2%(1970年),最低也有20%(1962年),一般在25%左右,而且,這些數據尚未將那一時期極為嚴重的工農業產品“剪刀差”和大量無償調用農業勞動力計入在內。只是在那時,這些極為嚴重的農民負擔是通過農村基層集體組織間接征收的,被人民公社制度所掩蓋。
隨著農村土地“大包干”的普遍推行以及人民公社制度的最終破產,農民負擔問題與農民逐漸產生了直接的利益關聯。
一開始,農民尚沉浸在家庭承包經營的欣喜之中,而且,農民的實際收入相對于過去確有極大的提高,農民對負擔問題尚未來得及感同身受。
1978年,我國糧食總產量6095億斤,1984年達到了8146億斤,增長了34.3%;人均糧食占有量,從1978年的633斤,增加到了1984年的781斤,增加了23.4%。農民人均純收入從1978年的134元增長到了1984的355元,扣除價格因素后實際增長了1.5倍,年均增長16.2%。1978年,我國農村貧困人口(標準為100元/人、年)為2.5億人,貧困發生率為30.7%;到1985年農村貧困人口下降為1.25億人(標準為206元/人、年),貧困發生率降為14.8%。
然而,到了1980年代中后期,農業發展進入徘徊期,農業增產不增收,農民負擔問題才日形突出。值得一提的是,到了1980年代中期,我國農村鄉鎮企業“異軍突起”,它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農民負擔問題。
據有關研究,1984~1988年間,鄉鎮企業每年轉移了1300~1400萬農村勞動力。1988年鄉鎮企業總產值在農村社會總產值中占的比重上升到58.1%。1985~1991年的7年間,全國鄉鎮企業支付的工資總計達3500多億元。“七五”期間,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增加232元,其中35%來自鄉鎮企業。1991年全國鄉鎮企業已從農民中吸收了9600多萬剩余勞動力。“七五”期間,鄉鎮企業用于以工補農、以工建農、興辦農村各項公益事業的資金約550億元,高于同期國家用于農業的基本建設投資,成為這一時期我國農村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資金來源。
可是好景不長,進入1990年代中后期,鄉鎮企業普遍的不景氣,農民負擔再次凸顯出來,農民因此怨聲載道,并開始動搖對農村基層政府的合法性認同。農民抗稅抗糧、集體上訪和群體性事件不斷發生,一時成為中國農村的普遍現象和主要問題。于是,從2000年開始國家才在農村地區進行稅費改革。
這一歷史過程,反映在城鄉居民收入的波動上。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經歷了逐步縮小又重新拉大的過程:以農民收入為1,1978年城鄉居民收名義比率為2.56,以后連續6年下降,1984年降到最低點為1.7,然后重新上升,1994年出現又一新高為2.86,經過數年下降又重新上升,2001年為3:1,超過改革初年的水平。如果考慮到農民純收入中約有30%~40%需用于生產性投入和城市居民享有的多種福利因素,則目前城鄉居民可比收的真實比率應當是4.5~5:1。
總之,在國家工業化進程中,國家對農村、農業、農民和城市、工業、市民實行不同的經濟社會發展政策,使資金、資源、技術、知識的配置持續地向城市、工業、市民傾斜。
并且,中國的改革并沒有因為工業化中期階段的到來而做出政策安排上的適應性變化和戰略性調整,相反,仍然保持和放大了工業化原始積累時期特定條件下的政策扭曲,持續地向工業和城市傾斜。
盡管肇始于普遍推行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農村改革,逐步拓展和深化,但是維持城鄉二元分割的土地、戶籍、治理等諸制度安排(雖有松動或變化)卻并未得到徹底變革。
隨著城鄉人口的自由流動,不但各種資源要素被城市工業所吸納,而且越來越多的農村青壯年勞動力、鄉村精英被城市所吸引,產生所謂的城市“虹吸效應”,加劇了農村“空心化”和衰敗。就像馬克思所指出的那樣,“城市本身表明了人口、生產工具、資本、享樂和需求的集中,而在鄉村所看到的卻是完全相反的情況:孤立和分散”。長期實行城鄉二元分割體制,必然導致城鄉差別不但不能縮小,反而日趨擴大。
三、如果說,在新中國建立初期階段乃至改革開放之后十年間,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大力進行工業化建設,無可厚非,有其歷史合理性。
但是,隨著工業和城市的快速發展,達到現代化中期水平以后,就必須適時對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發展政策進行調整,以避免工農、城鄉之間的差距越拉越大。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后,由于原有的工業化、城市化政策不但沒有適時進行調整,反而有加強之勢。
在這種情況下,湖北監利縣棋盤鄉黨委書記李昌平按捺不住在2000年春節之時上書總理,反映“農民真苦,農村真窮,農業真危險”!得到了中央領導的高度重視。
從2000年開始,中央開始在安徽等地進行農村稅費制度改革。這項改革前后持續了六七年。在農村稅費改革的同時,中國共產黨認真總結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20多年的城鄉發展經驗和教訓。
在2002年11月召開的十六大上,首次提出“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工農差別、城鄉差別和地區差別擴大的趨勢逐步扭轉”。黨的十六大首次跳出以往就農業論農業、就農村論農村的發展思路,把農村的發展放到城鄉關系、全域發展之中進行全新思考。
2005年10月,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這次會議形成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要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堅持從各地實際出發,尊重農民意愿,扎實穩步推進新農村建設。”并再次強調,“積極推進城鄉統籌發展”。
2007年10月,黨的十七大又提出,“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長效機制,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在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進一步提出,建立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并做出一系列部署。由此可見,黨對于城鄉統籌發展的認識及其政策調整經過了不斷深入和推進的發展過程。
2017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基于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的科學判斷,適時提出鄉村振興戰略。并且在這個戰略中,首次提出“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不僅為今后農村工作指明了方向,而且重新定義了城鄉關系——從“統籌”轉向“融合”,這是黨對新時代城鄉關系在思想認識和政策取向上的進一步升華。
鄉村振興戰略,既是對黨“三農”工作一系列方針政策的繼承和發展,又是對以前鄉村發展、城鄉關系政策的超越。中國共產黨歷來重視“三農”工作,始終認為“三農”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沒有農業農村的現代化,就沒有國家的現代化。
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貫徹新發展理念,勇于推動“三農”工作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在此基礎上,提出了鄉村振興戰略,站在國家戰略高度對“三農”工作進行了全新論述,認為農業強不強、農村美不美、農民富不富,決定著億萬農民的獲得感和幸福感,決定著我國全面小康社會的成色和社會主義現代化的質量;如期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并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邁進,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在農村,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在農村,最大的潛力和后勁也在農村。這一系列論述,為新時代鄉村振興描繪了一幅美好的藍圖。
盡管如此,如果仔細地辨別亦不難發現,即便是長期研究“三農”的學者對于鄉村振興戰略的理解也有較大分野。
其中,大多數人認為鄉村振興戰略最終是服務于城市化發展需要的。城市化是國家實現現代化的必由之路和強大動力,提出振興鄉村絕不是不要城市化,而是認為鄉村的某些功能可以彌補城市化的不足(或者消解城市的弊端)。
他們的判斷是:中國的城市化將是一個較長的歷史發展過程,鄉村不可能一下子被消滅。我國的特殊性在于人口總規模巨大,即使鄉村人口的比重降到30%以下,但其總量仍將達到幾億人。有著幾億人生活的地方怎么能不把它建設好?如果城鄉差距過大,怎么能建成惠及全體人民的全面小康社會和現代化國家?持這種立場的人,或可稱之為城市化趨向的鄉村振興派。
只有少數人認為鄉村振興戰略是跟城市化相對的一種發展戰略(二者構成國家發展戰略之“兩翼”,應該比翼齊飛),其根本用意及著力點則在于“鄉村”本身。認為這一戰略鮮明地體現著一種鄉村主位的發展理念,它站在鄉村大地上思考中國鄉村發展的方向和路徑,而不是片面地主張將鄉村融入并最終消弭于城鎮化之中。
鄉村作為一種典型的人類社會生活形態,在相當長一個歷史時期內不會被城市所取代,亦無須被城市所取代,鄉村和城市都是人類值得珍視的重要生活方式,各自有自己獨特的社會價值。城市有城市的特點和優勢,鄉村有鄉村的特點和優勢,兩者應該并存共生共榮(而不是擴張城市減少農村減少農民)。
他們認為,在城鄉各自充分發展的基礎之上,最終把城鄉社會的特色優勢結合起來,推進城鄉的融合發展。持這種立場的人,或可稱之為鄉村主位的鄉村振興派。如果不能站在鄉村主位的立場,就不會提出“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政策思路,更不可能給中國城鄉關系定位在“融合發展”上。
當然,堅持鄉村主位的戰略立場,不是簡單地主張鄉村主義,對鄉村生活抱有田園牧歌式想象。實際上,這種想象只能是生活在鄉村之外的他者的浪漫而不切實際的想法而已,因為他們不可能深切體味生活在鄉村人民的辛勞與苦痛。秉持鄉村主位的戰略立場,就是因為真正地體味到鄉村人民的辛勞與苦痛,期望通過發展鄉村、振興鄉村(而不是消滅鄉村)來改善他們的生活品質,讓鄉村人民無須離土離鄉也可以過上有尊嚴的美好生活。
之前,不少人熱衷于城市化,對城市主義抱有圖騰式崇拜,認為城市化是中國鄉村發展唯一出路,舍此別無他途;天真地以為一路高歌猛進的城市化,必將迎來現代化光明前景。認為“三農”問題要靠城市化來解決,只要讓農民都進了城,“三農”問題自然就解決了。
然而,現實卻給出了冷峻且相反的答案。從這個意義上而言,提出鄉村振興戰略,實際上是對前一個時期片面強調城市化的適度糾偏和政策調適,重新回歸到鄉村主位的戰略立場。
四、縱觀近一百年中國現代化歷程,鄉村不斷衰敗凋敝。鄉村何去何從,成為現代化進程中的一道需要解決的難題。鄉村衰敗莫非是現代化的癥候,或是現代化的前奏?抑或是鄉村必然要在現代化進程之中經歷一場苦痛的蛻變和重生?
建設什么樣的鄉村、怎么建設鄉村,是近代以來中華民族面對的一個歷史性課題。面對這一課題,在上個世紀二三十年代便掀起了一場論戰。在這場論戰中,絕大多數人將鄉村問題簡化為農業問題,要么主張農業化,要么主張工業化,要么主張工農并舉。
新中國建立以后,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選擇了工業化道路。在工業化初期乃至中期階段,以農業支持工業發展,導致工農、城鄉之間發展的嚴重失衡,鄉村淪為工業和城市的附庸。
總之,近百年來的現代化基調是工業化,工業剝奪農業,城市剝奪鄉村,不僅成為一種常態,而且固化為一種社會體制。鄉村振興戰略,是中國共產黨是對近百年現代化經驗、教訓進行認真總結和反思后,所提出具有深遠戰略意義的國家發展之策,它對前一個時期將現代化簡化為工業化、并片面強調城市化戰略的適度糾偏和政策調適。城鄉互融、農工互促,理應成為未來中國現代化的主基調。
如果說,在新中國成立之前,關于中國經濟發展走何樣道路的爭論,尚有不少知名學者站在鄉村的立場主張“農業化”,然而新中國成立以后,能夠站在鄉村立場提出自己主張的學者尚且少見,能夠鮮明地從積極意義上提出“農業化”乃至“鄉村化”主張的學者幾乎沒有。
直到20世紀90年代以后,才有研究“三農”的學者開始站在鄉村立場上思考中國發展問題,但是他們基本上是從(諸如減輕農民負擔、破解鄉村“空心化”困局等)消極意義上提出自己的觀點。
這一狀況,到了2017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提出“鄉村振興戰略”以后,才有越來越多的學者開始從正面或積極的意義論述鄉村(包括農業)的價值。
不過,從現有的論述來看,大多數人還主要是從產業、經濟或者技術層面來論證鄉村的價值的,極少人從社會(包括文化)的視域來審視鄉村的積極價值——亦即鄉村作為人類一種不可替代的、值得珍視的、且可欲的生活方式,它不但需要得到保護和傳承,而且需要得到不斷發展。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而言,把鄉村振興戰略放置在著眼于實現中華民族“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順應億萬鄉村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高度,來認識和把握其深遠意義,確不為過。
作者系華中師范大學中國農村綜合改革協同創新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導師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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