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時常聽到這樣的聲音:在農村推行垃圾分類,可行嗎?
這是一個很現實,也很有意思的話題。
我們都知道,不久前習近平總書記就垃圾分類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強調要“形成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類制度”。“城鄉統籌”這四個字充分說明,垃圾分類不僅僅是對城市的要求,對于廣大農村地區而言,也是發展的題中之義。而眼前,全國各地正在推進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也必然會在更大范圍、更大程度內將這一工作提到議程上來。
當然,這并不能打消人們對于在農村地區實行垃圾分類可行性的疑慮。
回過頭去看,我國的垃圾分類最早就是在城市地區開始起步并推廣的。早在上世紀90年代中期,北京市就開始提出垃圾分類。2000年建設部確定將北京、上海、廣州等八個城市作為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城市,正式拉開了我國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工作的序幕。多年以來,可以說城市一直是垃圾分類工作的主戰場,且這場仗長期打得是“雷聲大、雨點小”。
近年來,垃圾分類工作取得了顯著進展,但整體來看仍處于起步階段,無論是在居民的分類投放環節,還是垃圾分類處理環節,仍還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而這也成為構成農村垃圾分類是否可行的質疑所在,一個隱藏的邏輯是:城市里面都沒有做到垃圾分類,在農村搞現實嗎?
表面來看,這樣的質疑或者不無道理。客觀上,我們必須承認,無論是從認識理念、起步基礎,還是硬件設施、經費投入方面,農村和城市相比都存在不小的差距。在很多農村地區,就連最基本的垃圾運輸處理的機制和設施尚不具備,在這樣的情況下,談農村垃圾分類,似乎有些過于理想化了。
是的,“理想化”,這是很多人在談到農村實行垃圾分類時的感受。十四年前,我在一次采訪中也曾經提出過這樣的疑問。被采訪的對象叫孫君,他是一位畫家也是一家民間環保組織的負責人。彼時,孫君和他的團隊已經在湖北省谷城縣五山鎮開展了兩年多的“生態文明新村”建設,其核心內容就是要“在農村推動垃圾分類”。
當時他面對的質疑聲音更大。他告訴記者,“在北方某縣,我給一位鎮長講垃圾分類,被他一口否決:‘文明、垃圾分類,在農村不可能實現,我在國外不吐痰,在中國就會吐,中國農村離生態文明差得很遠,孫老師你太理想化了。’”
現實是最好的回應。很多年前,在五山鎮這個我國中部地區的普通小鎮,垃圾分類這件在我國許多城市都難以做到的事情,已經成為當地農民生活中一個簡單得不能再簡單的生活習慣。更為可貴的是,這是在沒有任何項目資金支持的情況下,通過農民參與、專人清運,就基本實現了“垃圾不出村,污水不入河”。
十幾年后,當我們再度討論這個問題時,時代發生了更大的改變。孫君已經不再是當年艱難前行的理想主義者,他有了較高的社會知名度,他和他的團隊開展了很多鄉村建設的項目,其關于垃圾分類的理念也不再是一種“小眾化”的試驗,而是在很多地方推廣開來。
而從更大的范圍來看,隨著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以及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垃圾分類也不再僅僅是一些民間環保者的自發行動,而是政府主導、農民主體的成熟實踐。從上海奉賢到湖南寧鄉,從浙江衢州到四川羅江,涌現出了諸多各有特色的農村垃圾分類先行示范試點區域。
當然,相對于廣大農村地區的“面”而言,這些地方只能算零星的“點”。但是這些地方或者說這些主體的實踐,確實讓我們看到了農村實行垃圾分類的優勢和潛力所在。
從社會基礎來看,農村是個熟人社會,利用宗族親緣的關系,更容易發動群眾參與和相互監督,這就省下了不少本來需要投入的時間和管理成本;
從產業基礎來看,可以通過規劃畜禽養殖園區,大力發展沼氣、培植林地等,使畜禽糞便、廚余垃圾變廢為寶,這樣可大大降低垃圾總量和體積,減少垃圾轉運中耗費的人力物力成本;
從設施基礎來看,正是因為農村沒有成熟的混合垃圾收運體系,少了城市“破”的糾結和過渡,在條件適宜的情況下,反而能放開手腳做好“立”的工作,實現“后發優勢”。
而且對于農村而言,垃圾分類并不僅是單一的人居環境整治問題,更關系農村循環經濟的發展,村民自治機制的構建,乃至新時期農村文明的重塑。我們有可能期待,垃圾分類的實施,就像是一個小小的支點,為農村發展撬動更多的可能。
垃圾分類,城鄉有別。其實,這從來都不應該是“城市里面都沒有做到垃圾分類,在農村搞不現實”的二元思維,而是農村在實踐的過程中,如何立足于實際,找到一條適合農村特點的垃圾分類辦法。不照搬城市模式,農村垃圾分類完全可以活出自己的精彩。
而肯定農村垃圾分類的優勢和可行性,絕不是要無視農村的客觀條件和垃圾分類的基本規律。不能妄自菲薄,也別盲目加壓。步子可以慢一點、緩一些,走得穩一點、看得遠一些。任何習慣的養成都不是一夕之功,垃圾分類見成效,日本用了27年,德國用了40年,這真的是一件需要充分耐心與耐力的事情。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民日報 微信公眾號(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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