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正式提出“精準扶貧”超過2年,總體看成績很大。然而筆者近期在下鄉調研時發現,一些地方精準扶貧的問題還是在“不精準”上,下一步推進扶貧工作必須立足“全面”,著眼“精準”,扎實推進。
扶貧涉及產業、教育、醫療、旅游、生態、金融、基礎設施、干部制度、社會保障兜底等方面。推進時尤其要防止公路沿線、園區周圍、鄉鎮所在地等農民收入的高增長掩蓋深山區、石山區、高寒山區、偏遠地區農民收入低增長,防止農民工資性收入的較高增長掩蓋農民財產性收入的低速徘徊,防止出現“路邊花、壘大富、富上富、貧仍貧、形象工程”的現象。尤其不能機械認為低保戶不能享受其他扶貧政策。事實上,不少低保戶還有勞動能力、想法和致富愿望,仍要給予政策扶持。
精準性是精準扶貧的要義,只有把資源用到刀刃上,才可實現又好又快、好中求快。搞大水漫灌、大而化之、“手榴彈炸跳蚤”萬萬不行。
一是扶貧對象要精準。筆者近期與省外同仁交流時了解到,他們在一縣隨機抽取6戶貧困戶進行調研,發現至少3戶不是貧困戶。有一戶共6口人,2個勞動力,4個孩子,最大的已28歲,家里有3畝地,年收入在5萬元左右,還養有4頭牛,價值在4萬元以上,農閑時在外打工,每天收入100元,家用電器幾乎一應俱全,這是貧困戶嗎?還有一戶人家,有4口人,兩大人在家,兩兒子讀大學,戶主是泥水匠,年收入10萬元左右,房子上下兩層,正籌備蓋第3層,大小房間十幾間,這又是什么原因致貧呢?如果硬要說是貧困,只能是無思路致貧,空有泥水工技術而坐守“貧困”。再有一戶人家,戶主是篾匠,登記的卻是“無技術”。
二是致貧原因要精準。個別地方精準扶貧建檔立卡時,竟將“愛人不在家”“學習方法不當”作為致貧原因,這顯然有違政策初衷。
三是幫扶措施要精準,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有些地方不綜合考慮勞動力、資金、技術,全村幫扶措施都是“兩畝石榴,30只生態雞”,這樣“一船拖、一鍋煮”顯然不會奏效。
另外,貧困地區獨特的地理和經濟發展條件,決定了它的發展變化只能是漸進的過程,必須常抓不懈,搞“公雞屙屎頭節硬”是不行的,抓而不“恒”就等于白抓。推進過程中,要圍繞時間表、緩沖期、逐戶銷號三個重點開展工作。銜接、比對、統籌、使用好扶貧、民政、農村信用社等部門的建檔立卡數據,全面掌握貧困戶各類信息,既關注“減”也關注“加”,研究因災、因病、因學等造成返貧的原因,有針對性地施策。
總之,精準扶貧能否繼續深化,“最后一里路”能否走完,關鍵在于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和問責制度,最終督促到村。
(作者是中共貴州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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