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農村社會發生的變化及其原因有兩項制度安排對中國農村社會影響深遠,一項是自1982年開始推行的土地家庭承包制,另一項是農業用地轉為非農使用。關于土地家庭承包制,1982年,中央說十五年不變,1998年做了第二次確認,到2008年十七屆三中全會時,又加了一句"長久不變"。但究竟如何理解"不變",現在還沒有確切的官方解釋。
關鍵詞:家庭承包制 農業用地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鄉村發現》2016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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