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血式”項目為啥難成功?
“造血式”是相對“輸血式”而言的。道理很簡單,假如政府補助貧困戶三、五萬元現金或相同價值的生活物品,一兩年內他可能就消費光了,重新回到貧困狀態;反之,如果政府用同樣甚至少一些的資金,幫助貧困戶上一個生產經營項目,再派人進行技術或管理上的指導,項目達產達效后,可以實現持續增值,從而使這個貧困戶徹底擺脫貧困,甚至可能一躍致富。所以,從邏輯上說,“造血式”扶貧遠遠優于“輸血式”扶貧,連古人都說,“授人以魚不如授之以漁”。
但在實踐中,“造血式”扶貧往往會遇到諸多難題。在現實條件下,有些難題在有些地方可以得到破解,從而取得預期成效或者雖不太理想但畢竟高于投入的收獲。而有些難題,則由于種種原因沒有或不可能得到有效破解,從而使好事辦“砸”,甚至讓貧苦戶捧上了“燙手山芋”。
據我觀察,“造血式”扶貧項目在運行中常見的問題至少有以下五個:
——市場風險抵御能力較差。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無論什么樣的項目,都要走向市場。不但產品要在市場上賣出去,而且達產達效之前的投資建設,也要受到市場的制約和影響。扶貧開發項目,至少是由兩個主體運作的。一個是幫扶主體,即縣鄉政府或幫扶單位;一個是經營主體,即受益的貧困戶。兩者的思路和動作如高度契合,且經營主體具備起碼的能力,固然可以形成抵御風險的合力;相反,則極易形成兩層皮,削弱市場競爭力。在政治壓力型的領導體制下,幫扶主體往往急于求成,經營主體往往缺乏連利連心的責任感。
——有些貧困戶經營能力相對孱弱,不具備自主經營開發項目的條件。貧困戶致貧的微觀原因很多,有的是人口多,勞力少,有的是家中有病人或遭遇意外變故。這類貧困戶,幫他們上項目的成功率可能高一些。而那些生性懶惰或生產經營能力相對低下的貧困戶,不要說經營一個牧場或加工廠,連幾頭豬都可能養不好。
——上級確定的項目常常與需求脫節。按要求,任何一個扶貧開發項目,都要經過充分的調查和論證。但由于縣鄉政府面臨著指標考核的壓力,往往像招商引資一樣饑不擇食。況且,項目投資的錢,通常是由省以上相關部門控制的。不要白不要,過期想要沒有了。只要把錢要過來,發下去,幾年后的實效大小,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邊際不公”的問題很難避免。在一個大的經濟區域內,縣與縣、鄉與鄉、村與村、戶與戶之間的差別是“漸次”顯現的,“邊際”并不分明。戴著“貧困”帽子的單位(縣、鄉、村)或農戶,可以獲得扶持項目和資金,而與他(它)們經濟狀況相差無幾的單位或農戶,卻因為沒有那頂帽子而望洋興嘆。我給這種現象生造個不準確的概念,叫“邊際不公”。因為存在這種現象,條件接近的縣、鄉、村,千方百計地爭奪那頂不太光彩但卻有一定實惠的“貧困”帽子。在涉及農戶的扶貧項目的實施過程中,基層干部為了化解“邊際不公”引發的矛盾,有時不得不“攤薄”。假如上級給每頭扶貧奶牛補助1萬元,村里就按爭取到指標的總額,平均分配給購買奶牛的所有農戶,補助額度可能降低到7千元,沒有貧困帽子的農戶也可能同樣獲得。為應對上級檢查驗收,就要由符合條件的扶貧對象按規定額度簽字領款。賬單雖然是假的,但卻可以把事擺平。有的地方,完全按上級要求辦,群眾反倒可能覺得不公平。
——實權部門“扒皮”的現象屢見不鮮。由于扶貧項目是通過自上而下的行政渠道運作的,離開了相關部門的監督,基層和貧困戶串項、挪用之類(有的是不得已)的問題會更嚴重;而部門掌控,又極易帶來“見到唐僧肉人人咬一口”的后果。
扶貧工作應遵循經濟規律
扶貧工作,確實包含著重要的政治因素,但畢竟是一項經濟活動。所以,在實施過程中,既要講政治,更要嚴格按經濟規律辦事。
——不能只看成果,而要重視投入產出比,還要進行不同方案的比對和優選。幾十年來,國家在扶貧開發方面花了那么多錢,基層干部和農民付出那么多辛勞,獲得巨大成果是順理成章的。但如果把多年來實施的項目從頭到尾捋一捋,實事求是地算算投入產出賬(以經濟指標為主,兼顧政府信譽方面的付出與所得、社會關系方面的變化等要素),很可能效益不高,甚至可能得不償失。而處于輔助地位的救濟撫恤(輸血式扶貧),雖然同樣存在著公平缺失、形式主義、跑冒滴漏等現象,但畢竟不存在人民血汗打水漂的問題。所以,今后的扶貧工作,應堅持因地制宜、因戶制宜,適合哪種扶助模式就采用哪種扶助模式,不要片面追求“造血”開發。對于開發類項目,應強化論證、謹慎實施,盡最大努力做到低投入、高產出。
——要以扶貧對象的真實需求為導向。在一段時間內,扶貧主管部門應加強調查研究,注意聽取基層和農民意見,使扶貧規劃更接地氣。貧困戶的需求,應包括其脫貧致富的主觀愿望、應選路徑和實際能力等因素,不要揠苗助長,不要搞情不投意不合的“拉郎配”。從長遠上說,要循序漸進地推進基層治理體制改革,坐實村民自治,以創造條件,讓農民真正參與到扶貧開發工作之中,逐步實現向“官民互動、由民作主”轉變。
——應把扶貧開發與推進社會公平結合起來,為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脫貧致富營造良好的宏觀環境。政府主導的扶貧,僅僅是貧困人口脫貧的多種途徑之一。從根本上說,減貧脫貧,要靠經濟持續發展和社會公平的充分實現。有些地方,在拿出巨額資金和耗費巨大精力扶貧幫弱的同時,卻以美麗鄉村建設試點示范為名,大搞達標升級、錦上添花,人為拉大貧富差距,這種狀況應下決心扭轉。應該加速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讓公共財政的陽光更多地照向貧困地區和貧困農民。
作者:原中共黑龍江省巡視組副廳級巡視專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社會科學報第1563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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