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既是經濟規律發展的必然要求,也將是今后一段時期各級政府部門“三農”工作的重點任務。該文作者對農業供給側相關問題做了探討,比如:
1、如何理解農業供給側的范疇、表象和背后的機理?
2、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路徑是什么?
3、價格形成、結構調整、平臺經濟等之間是否為并 列關系?它們與土地、資本、勞動力、科技等要素改革在供給側改革中的內在聯系如何?
4、在諸多改革的內容中聚焦點究竟應該放在哪里?
一、問題的提出
眾所周知,當前我國農業的基本矛盾已經由總量不足轉化為供需結構性矛盾,突出表現在部分低端農產品供過于求與優質安全的農產品供給不足并存。從具體品種來看,玉米、奶粉、大豆等產品產過于需、產滯于需、產小于需等現象普遍存在;從產業鏈環節考察,農業精深加工、休閑觀光等第二、三產業發展嚴重不足,導致農業附加值不高、比較效益低,也不能適應日益升級的消費需求。這些現象背后,農產品價格國內外差距、質量安全及貿易政策空間以及消費結構轉型等因素錯綜復雜。針對新形勢、新矛盾,中央做出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大戰略部署,明確提出了要“著力提高農業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使農產品供給數量充足、品種和質量契合消費者需要,真正形成結構合理、保障有力的農產品有效供給”。習近平等國家領導人在多次講話中也明確提出要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提高農業的綜合效益和競爭力。因此,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既是經濟規律發展的必然要求,也將是今后一段時期各級政府部門“三農”工作的重點任務。那么,如何理解農業供給側的范疇、表象和背后的機理?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路徑是什么?回答這些問題就顯得十分重要而迫切。
已有文獻主要集中在改革的背景、問題、內容和具體方案上,推進了我們對農業供給側改革的認識,但仍局限于供給側的具體內容研究,從理論層面來看,價格形成、結構調整、平臺經濟等之間是否為并列關系?它們與土地、資本、勞動力、科技等要素改革在供給側改革中的內在聯系如何?在諸多改革的內容中聚焦點究竟應該放在哪里?這些問題迫切需要從理論層面加以厘清。
二、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理論邏輯
(一)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內涵界定
西方經濟學理論認為,供給是與需求相對應的,是指特定時間和特定價格水平下,生產者愿意并可能為市場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數量,市場供給是供給欲望和供給能力的統一。“側”表示左右或傾向的意思,著重或偏重某一方面,因此,供給側是相對于需求側而言,是指涉及供給的各個方面的問題。根據供給學派觀點,供給側表現為土地、資本、技術、勞動力、企業家、制度等要素的優化重組,強調供給端全要素的利用。供給側改革的提出就是從供給、生產端入手,通過解除供給約束,積極進行供給干預促進經濟內涵式發展。一方面,將發展方向鎖定為新興領域、創新領域,創造新的經濟增長點,另一方面,改革現在的一些抑制供給的體制或政策,降低生產端交易成本。供給側改革的核心在于擴大有效供給,擴大有效供給的關鍵在于供給結構的優化和要素的整合,所以學界對供給側改革往往更強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根據上述關于供給側及供給側改革的基本要義,本文提出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內涵:指圍繞市場主體對農產品和服務的各類需求,從農業供給側、生產端入手,用改革的辦法推進農業生產要素配置的優化和生產經營制度的革新,以提高農產品供給結構對于需求變化的適應性和靈活性,不斷提升農業供給的質量和效率,更好地滿足消費需要的同時,實現農業轉型升級和可持續發展。
理解農業供給側改革的內涵應當緊扣3個方面:(1)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強調的是從供給端入手推進(盡管圍繞的是需求導向),結構優化涉及產品和服務。(2)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著力點在于要素的優化組合和經營體制機制的創新。農業庫存增加、成本上升、結構性矛盾突出、生產效益不高等只是農業供給側的表征,要素生產率不高以及配置結構不合理才是問題背后的推手,如何實現要素的優化重組、挖掘農業發展的新動能才是改革的根本。(3)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目標是通過要素完善和制度創新,厘清現有制度供給的阻礙,從而破解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困境。
(二)與以往兩次農業結構調整的比較
自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實施以來,我國農業結構經歷了兩次大的調整。第一次調整開始于1985年,此次農業結構調整的背景是1984年我國糧食產量達到歷史新高、糧食賣糧難。調整的重點是對農業內部種植業、養殖業、漁業之間數量的調整,解決改革之初“以糧為鋼”的政策后遺癥,同時,通過流通領域改革來解決糧食商品化程度低的問題。第一次調整總體上是在農產品供給不足的情況下進行的產業內部漸進式調整。
第二次農業結構調整是從1998年開始的戰略性調整,目的主要是解決90年代中后期開始出現的農產品產業化、規模化發展帶來產業布局雷同、農產品供給數量過剩、價格持續下滑、農民收入增加困難、城鄉差距拉大的現實問題,調整方向不僅考慮數量穩定增長,更強調農產品供給質量和農民收入的提高。2000年以后國家先后實施了糧食流通體制改革、農村稅費改革、種糧補貼等重大舉措,有力保障了糧食生產穩定增長和農產品供給種類的多元化、豐富化,再次極大調動了農業從業者的積極性。
本次結構調整是2013年開啟的有效供給端的結構性調整。本次調整的背景是農業經營分散且規模小,標準化程度低,導致農產品生產成本不斷上升,資源環境約束壓力加大,質量安全問題凸發,消費者對農產品消費失去信心。加之國際市場上優質安全農產品強有力的競爭和挑戰,國內消費者消費偏好的轉移,農業的發展進入了資源、市場、制度等多元約束階段。本次調整強調農業供給不僅是數量層面結構調整,更重視質量、品質、效率、生態結構的調整;不僅要深入要素層面,加快土地、資本、技術、信息、新經營主體、制度等農業要素的流動、組合、重塑,還要拓展一二三產業之間的聯動、融合和滲透,發展新產業、新業態和新模式,滿足日益增長和升級的消費需求。
(三)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內在邏輯
基于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三次農業結構調整的比較分析以及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內涵,本文提出我國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內在邏輯分析框架。首先,供給側結構型性改革的目標是農業供需之間的有效對接。已有的理論和實踐均已證明,供給和需求是經濟運行一體兩面,兩者是相輔相成、互相影響的。實施農業供給側改革不僅要挖掘供給創造需求的潛能,也需要需求倒逼來促進供給的改善。
其次,需要明晰農業供給側的表征,也即具體衡量和反映供給側的狀況。本文提出總量、結構和效率三個指標來反映農業供給側的表征。總量是衡量供給多少的指標,可以用農產品產量或者產量年際增減情況來表示。結構包括農林牧漁服務業產業結構、品種結構、品質結構以及三次產業之間的結構。結構指標揭示的是有效供給的平衡狀態。效率指標主要衡量的是單位產出和投入之間的比例關系,可以用單位產出的凈利潤、成本利潤率來表示,也可以用各類要素的邊際收益情況來表示,如土地生產率、勞動生產率、資金生產率、資源利用率等。效率指標較結構指標更進一步揭示了農業供給的質量和競爭力。
再次,需要明確供給側表征形成背后的影響因素主要有哪些,這是搭建分析框架的核心。從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內涵可以明確影響因素主要包括兩大塊:要素供給的優化配置和制度創新。顯然,各類要素供給的數量直接決定了供給的總量,而要素供給的質量以及供給方式則會對供給結構的形成、供給質量的提升產生影響。如農業勞動力要素,其總量減少、青壯年勞動力流失、兼業化程度提高等數量、質量、供給方式的變動,均會從不同角度影響農業供給側表征的形成。農業生產經營體制機制創新包括新型經營體系的構建以及新業態的創造。現階段農業經營體系的創新重點是解決如何使生產向組織化、規模化、專業化、社會化推進,如何構建從田間到餐桌的效率高、損耗低、安全快捷的產業鏈,如何在大面上實現生產者和消費者的雙贏等問題。新業態的發展是適應高端化、多元化的市場需求,創制個體化的農業供給模式和手段,在點上、在局部提升農業效益和競爭力。
最后,基于上述分析,提出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改革的思路和重點。當然,政策的提出要考慮需求側的影響因素,如農產品出口問題。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內在邏輯可概括為:供需對接是目標,總量、結構和效率是供給側的表征,要素完善和制度創新是推進改革的路徑,這三大方面是緊密聯系、相互促進的整體。
三、我國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的實現路徑
我國農業發展進入新階段,除了要應對水土資源日益短缺、勞動力老齡化、資源環境約束增大、國際競爭加劇等既有問題外,還要應對不斷涌現的新問題,如農地經營權流轉規范性問題、農村產權賦能與抵押融資問題、新型經營主體成長不足問題等,產業發展中的體制機制障礙有待進一步破除,產業增長的新領域、新空間也亟待開辟和創造。因此,立足于當前農業發展面臨的新形勢、新需求,基于以上搭建的理論分析框架,從土地、勞動力、資本和技術等要素供給機制的完善和農業生產經營體系創新、新業態創設兩大塊、六個方面,提出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點路徑。
(一)以提高農地使用效率為核心完善農地要素供給
完善農地要素供給要從確保農地供給數量、提升供給質量和效率方面著手。農地供給數量是確保糧食安全和農業生產的前提、推進改革的底線,嚴守耕地保護紅線已經成為各級政府的基本政治任務。在此基礎上,要著力提高農地供給的質量和效率,而制約質量和效率提高的基本矛盾在于農業經營的細碎化。小規模、細碎化的農地經營狀態要承擔保障國家糧食安全、農戶生計安全的兩重重任、要應對與世界主要農產品出口國的直接競爭明顯處于劣勢。盡管全國層面上已經在推進確權頒證和“三權”分置工作,但也應看到推進中還面臨承包戶與經營戶利益難處理、經營權抵押難處置以及流轉中的投機風險等問題(李常建等,2016)。因此,深化土地供給要素配置,必須著力抓好:一是土地確權頒證基礎上穩妥促進農地經營權流轉。確權頒證為提升土地要素的流動性、形成適度規模經營打好了地基,但必須做好風險防范,確保流轉后農地農用,杜絕圈地投機行為,同時要明確惠農支農政策向農業經營實體傾斜。二是提高農地配置標準、降低農地耕作成本。必須加強農地綜合整治,重點強化機耕道路、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土地平整、土壤污染防治、土壤地力提升等土壤環境的改善,從而提高農地綜合生產能力。
(二)以提高職業農民的素質為核心完善勞動力要素供給
我國經濟進入轉型期后,農民的分工分業分化趨勢非常明顯。大部分農村青壯年勞動力逐步脫離農業,農業勞動力出現了數量和素質的雙重下降,農業發展所需的高層次人才與關鍵領域領軍人物匱乏。建立教育培訓的瞄準機制、著力提高農業勞動力的綜合素質是完善勞動力要素供給的核心。一是著力培育一批本土農業精英。以留守人群中的村干部、種養大戶、合作社負責人等為對象建立農業精英培育機制,形成農業高級人才隊伍。突出抓好精英人物的遴選、培育和全程管理工作,樹立持續培育的理念,使他們成為農業崛起的領軍人物。二是著力培育農業發展的專業人才和產業工人。以專業化、職業化為方向,在耕種、打藥、施肥等領域培育一批產業工人,強化資格認定和勞務用工信息對接,促進產業工人應季、有效流動;舉辦各種農業技能大賽,讓隱于民間的專業人才脫穎而出,培育炒茶、制種等特色產業專業人員。三是著力吸引人才回流。以不同側重點來吸引人才回流,包括以科研院所、大中專院校、科技推廣部門等為來源、科技傳播為基礎的科技人才回流,以返鄉農民工、大學生、企業人員為來源、特色資源為基礎的創業人才回流,以公務員為來源、行政力量為基礎的公共管理人才回流。解決他們回流初期遇到的資金瓶頸、創業平臺等問題,改善農業勞動力的供給結構。
(三)以降低融資門檻和成本為核心完善資本要素供給
融資難、融資成本高是目前農業生產經營中普遍存在的問題。融資難、融資貴集中體現在現有正規金融體系缺乏向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投資的積極性和預期;社會資本、工商資本投資農業的思維還停留在“以占有土地為目標、以為經營農業就能贏利”思維中,而實際上疊加的高成本已很難實現高回報;農村資金互助社還處于發展初期,面臨很多困難。改善資本供給必須全盤考慮農業融資的渠道布局,正確引導資本投向。一是建立健全農村信貸瞄準機制,讓具有不同資金需求約束的經營主體向不同類型的農村金融機構進行融資貸款。政策性銀行應根據生產經營主體特征,有針對性的評估和開發金融助農產品;商業銀行可結合抵押貸款、擔保中介等,面向精英隊伍、管理群體開展信貸業務。二是建立健全工商資本引導機制。運用PPP模型、BOT模式等政策手段對社會資本、工商資本進行合理有效引導,激發他們進入商業化育種、農業新裝備研發、休閑觀光產業、農產品精深加工、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等農業急需投入的領域。三是發揮農村互助資金的有益補充。支持農村資金互助社以服務社員為宗旨,在成員內部開展資金互助,解決應急、小額資金需求問題。
(四)以促進供需雙方有效對接為核心完善技術要素供給
農業技術供需之間錯位、有效供給和有效需求雙重不足是影響農業技術要素供給的最大障礙。因此,完善技術要素供給不僅要優化調整農業技術的研發方向,更要有效對接生產經營主體,打通推廣“最后一公里”。一是面向產業和消費需求,積極調整科技創新的重點和方向。在產業鏈科技支撐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取得重大創新成果,重點在互聯網+農業、品種技術、農產品精深加工與儲運技術、農業休閑觀光產業技術等方面取得突破。二是面向不同經營主體,推進產學研合作機制建設。對于實力雄厚、產業集聚度高的大型龍頭企業,鼓勵科研院所與企業聯合組建產業技術研究院、工程技術中心等機構,攻克產業發展的關鍵技術。對于中小型龍頭企業,可鼓勵科研院所通過派出技術專家團隊或者建立服務小組的形式,解決企業面臨的技術難題。合作社、家庭農場由于資金實力弱,可通過承擔科技項目、承建示范基地、聯合培養人才等辦法參與到產學研聯盟中。三是優化農業技術供給的外圍環境。通過改革科技人員績效考評辦法、優化科技獎勵制度、建立科研道德約束機制等,積極營造農業科技創新的文化氛圍。出臺激勵和保護自主新品種、新技術等知識產權創新的政策,維護知識產權所有者的合法權益。加快建立農業技術大數據平臺,形成全國性以及區域性的公共數據及文獻信息中心,不斷降低技術信息獲取的障礙和成本。
(五)以促進產業融合和配套服務建設為核心創新農業生產經營體制
創新農業生產經營機制重點要解決好當前我國適度規模經營形成中家庭農場、合作社數量劇增而經營質量普遍不高的問題以及不愿意流轉土地的小農戶種“應付田”的問題。我國農戶數量多、個體差別大、各地情形復雜,應分門別類推進生產經營機制的創新。一是對于已經形成適度規模經營的家庭農場和合作社要著力推進三產融合,鼓勵家庭農場、合作社進行自主或者聯合起來拓展研發、加工、流通、營銷事業,使交易成本內部化、產后環節利潤內部化,并鼓勵其利用基地發展休閑觀光產業、科普教育產業和康養產業,形成垂直一體化的生產經營模式。鼓勵其建立后端產業鏈利潤反哺生產環節的機制,實現產業鏈的良性循環。二是對于不愿意進行土地流轉的農戶,應加快推進社會化服務機制創新。可采取土地托管、“農田保姆”、農業服務超市等模式的應用和再創造,鼓勵農戶將田交給專業組織或者專業人員統一經營,實現集約化生產。同時,要積極探索和完善以農產品產銷對接為主的農超對接、農社對接模式,大力推進中高端、特色農產品信息化平臺建設,真正搭建覆蓋全程、綜合配套、高效便民的社會化服務體系。
(六)以適應高端化需求提升競爭力為核心創新農業經營業態
適應高端化、多元化的市場需求,農業的生產、生活、生態以及示范功能不斷被開發和拓展,農業領域出現了諸多新業態,如休閑農業、有機農業、循環農業、高科技農業等。實踐證明這些新業態受到越來越多消費者的青睞,正在成為農業的新增長點。但同時也應看到,新業態從業者大多數處于創新摸索階段,還不能完全滿足消費需求,且一般規模都較小,也無法獲得相應的支持。針對這些問題,提出創新農業經營業態的思路:一是夯實新業態的發展基礎,在傳統農業轉型升級中培育新業態。可以利用當地傳統農業產業的優勢要素來培育新興業態,如改造農場環境發展旅游觀光、標準農田建設整合鄉村旅游環線等,并著力培育新的運營和商業模式。二是要培育新動能新優勢。大力推動農業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設,發展高科技農業,開展科普教育和示范推廣。緊跟消費者生活需求和消費偏好,大力發展蜜蜂授粉產業、城市立體農業(天空農場)、社區支持農業等新產業,尊重自然生產規律,提升農業發展的空間和尺度。三是培育優勢新業態產業集群。綜合考慮各地的區位優勢、產業基礎和資源稟賦,積極推動新業態產業鏈上下游經營實體分工協作、集群發展,提升新業態的核心競爭力。
四、結語
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黨中央主動適應和把握經濟新常態、引領農業轉型發展的重大戰略性創新舉措。隨著改革戰略的深化落實,庫存、成本、效益等問題將逐步得到解決,而這背后的支撐點一定是生產力諸要素供給質量的提升以及與之相適應的生產經營制度的完善和創新。因此,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推進要以提升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等要素質量和促其科學配置為核心,以高效的制度供給和開辟新的發展空間為依托,不斷提高全要素生產率,不斷激發微觀主體創新創業的積極性,不斷培育提升農業供給質量的新動能,最終真正實現我國農業“質量升級式”發展。(文章有刪減)
作者單位:四川農業大學管理學院/ 四川省農村發展研究中心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業經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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