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報告有關農村的表述有很強的現實意義,也非常細膩,更加明確了未來農村工作的總方針。
十九大報告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報告指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
十九大報告有關農村問題的闡述既總結了過去5年的實踐經驗,也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政策,比如,“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有利于以后農村工作的開展。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這五個方面的要求很有長遠意義。
本次報告關于農村問題,還有不少亮點值得細說:
第一是明確提出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
現代農業要發展必須走大農業之路,但我國客觀上有很多小農。實現農業現代化,就必須要探索這兩方面結合的方式。目前我國已經有了相關的探索,總結了一些經驗。在目前的過渡期內,就要按照這個結合的要求去做。在較長的時期內,我們還要培養大的、專業農戶。
這就是習近平總書記在報告中提到的“要培養造就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實現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的結合”??梢哉f這是一個非常有前瞻性的表述。
第二是明確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
此前,農村承包地的承包期限雖然已經由重要紅頭文件給出了“長久不變”的說法,但究竟有多長,一直沒有正式的說法。這次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某種程度上,這是給了廣大農民一顆定心丸。
土地使用權期限是一個關于土地利用的基礎性問題,不僅事關土地利用效率,更影響國民基本行為,并且具有定海神針般的穩定作用。這是首次明確指出延長的具體期限。明確比不明確要好,這是學界的共識,也是普通民眾的共識。
第三是加強農村基層基礎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
從法律概念上講,自治已經包括了法治。為什么報告要這么提呢?可以說這也是報告讓人感覺極其細微之處。報告其實是考慮到,在實際工作的時候如何避免出現偏差。過去,許多人會將農村自治狹義地理解成村民投票選舉村委會干部,農村治理干部說了算。但下位法要遵守上位法,村規民約不能與國家法律有沖突。自治包含法治,農村治理也要依循法律,而不是干部說了算。
不僅如此,報告中還提到要講德治,有些農村事務,不一定要通過打官司來解決,不一定通過開會來解決。通過道德風尚的樹立,通過行為自律機制的建立,讓治理社會的成本降到最低。
報告中講到的這幾個問題,都是從中國現實出發所作出的具有積極意義的安排。十九大報告有關農村的表述有很強的現實意義,也非常細膩,更加明確了未來農村工作的總方針。未來,中國鄉村必定會更加美麗和宜居,留得住綠水青山,記得住鄉愁。
作者系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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