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問卷調查開展基本情況
2016年8-10月,我們在全市朝陽、豐臺、通州、房山等12個區選取了西集鎮、長辛店鎮、橋梓鎮、潭柘寺鎮等29個鄉鎮,趙辛店村、前辛莊村、王坡村、于家務村等56個村的1440個農戶家庭,采取隨機調查的方式開展了此次調查問卷工作,共發放調查問卷1440份,收回有效調查問卷1400份,回收率達97%。
本次調查內容主要包括農民負擔監管及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財政獎補兩大內容。其中,在農民負擔監管部分共設計10個問題,主要了解農戶家庭基本情況、家庭收入支出情況、對減負惠農政策了解程度等。
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財政獎補部分共設計了10個問題,主要了解村民對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的了解程度、項目民主議事程序的知曉情況及工程開展的滿意度等。
為保證本次調查數據的真實性及準確性,我們在調查村的選擇上,主要選取了以前曾經實施過一事一議項目的村。在為期兩個月的調查實施過程中,參與調查的各區在工作中,高效組織、積極配合,采取區、鄉鎮、村三級聯動的方式,確保了調查問卷工作的順利完成。
11-12月調查組在認真研究、綜合分析基礎上,形成本報告。
二、問卷調查統計結果
(一)農民負擔監管調查結果
在被調查的農戶中,家庭收入的來源以農業生產為主,占到30%,其次為基本工資及外出務工,兩者均占24%。在年人均所得的調查中,年人均所得在11160元-20000元的居多,占45%,11160元以下的占41%,20000元-30000元占9.4%,30000元以上占4.3%。
被調查戶中有學生的:其中初中以下不用交學費,只有日常的生活費支出;高中或中專年均學費在4000元左右,年均生活費在2000元左右;大專或大學年均學費在7500元左右,年均生活費在4000元左右。在被調查農戶中家庭月平均支出1500元-3000元占53%,1500元以下占31%,3000元-4500元占11.6%,4500元以上占4%。家庭日常開支中最多的依次為家庭生活費、醫療費及子女教育費,占到總開支的42%、27%、15.4%。
各戶除去孩子學費外,每年主要還要繳納電費、水費等。在了解各戶對黨的減負惠農政策知曉程度時,調查結果較理想,被調查家庭對國家的減負惠農政策均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政策主要集中在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減免土地稅、養老補貼、糧食直補、農民負擔監督卡、農民負擔監督舉報電話等方面。
這一結果與政府多年來堅持減輕農民負擔工作不放松,以及大力推進城鄉統籌密不可分。此外,農戶普遍希望國家能夠在提高新農合醫療報銷比例、教育及加大對三農資金的補貼力度等方面出臺更多好的減負惠農政策。
(注:由于各區在農戶樣本選擇上大部分選取了農村留守老人,因此年齡結構普遍偏大,容易造成調查統計數據某些結果與實際情況之間的差異。)
(二)村級公益事業籌資籌勞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調查結果
調查發現,各戶對村級公益事業籌資籌勞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及相關程序的了解程度較高。認為了解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的達到92%。
在調查的農戶中僅有2戶認為村里建成的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不是群眾急需的項目,有3戶對工程質量不滿意。認為項目嚴格按照程序履行了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投票表決、全過程資料公示、接受村民監督等環節的人數高達99%。愿意為項目建設承擔合理資金及勞務的占94%。愿意繼續支持和參與公益事業建設項目的達99%。
調查結果顯示被調查農戶對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的了解程度比其他強農惠農政策更加廣泛和深刻,對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滿意度較高,對今后繼續利用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開展相關公益項目建設的積極性較高。
該結果的取得得益于我市及各區近年來對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財政獎補政策的廣泛深入宣傳,堅持做到政策進村、思想進戶、程序公開、監督到位,充分調動農民積極性,全力營造全民投入農村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的良好氛圍。
三、結論和建議
問卷調查結果顯示,農民對農民負擔及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的認知大體上是清晰的,對減輕農民負擔及開展村級公益事業項目的愿望是強烈的,對維護自身權益的呼聲也是很高的。但同時我們也發現,雖然絕大多數農戶了解一些黨的減負惠農政策,但比較了解各項惠農政策的比例不高,遇到相關問題時存在找不到解決方法與解決渠道的問題。
少數農戶對開展村級公益事業籌資籌勞仍有抵觸情緒,不愿承擔合理的資金或勞務。這些都需要我們在今后的工作中,進一步在全市范圍內加大減負惠農政策及一事一議各項政策的宣傳培訓力度,探索創新宣傳工作方式及培訓模式,更好的促進農民減負政策宣傳工作落到實處。
同時,我們還需要繼續保持抑制加重農民負擔及危害農民權益行為的高壓態勢,采取綜合措施,有效防止農民負擔反彈,維護廣大農民的合法權益,確保總體形勢平穩向好。
基于問卷調查結果并結合近年來我市開展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實際情況,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進一步提高對新時期減負工作的認識。全面取消農業稅以來,農民負擔大幅度減輕,農民收入不斷增加,農民享受各種惠農補貼的項目和數量也增多。但零農業稅絕不等于農民“零負擔”,在顯性負擔隱性化的趨勢下,更要高度重視并切實加強減輕農民負擔工作,不能產生麻痹思想。
去年,汪洋副總理對減負工作做出了重要批示:在制度不完善的背景下,減負工作稍有放松就會反彈,減負工作必須持之以恒。當前農民負擔涉及主體更多、收費對象更廣、分布更分散、收取形式更隱蔽。
面對農民負擔工作的新形勢新變化,作為各級監管部門要對減負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有更加深刻、清醒的認識。減輕農民負擔是一項長期的任務,伴隨著統籌城鄉發展的全過程,只有城鄉二元結構被徹底打破,農民從真正意義上完全享受公民的平等待遇,農民負擔問題才算真正解決。
適時將減負工作重點由監管向維權轉變。長期以來,我市減負工作重點一直以加強農民負擔監管為主,確保了全市農民負擔發生率始終保持在較低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通過二十幾年的工作演變,我們也逐步意識到目前農民負擔工作急需從加強負擔監管向維護農民權益方面轉變。
特別是,隨著中央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和推動城鄉協調發展要求的提出,各項強農惠農政策力度逐漸加大,如何確保各項支農資金及時發放到位?如何保證資金用于農村公益?這些問題都與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有效落實各項強農惠農政策,切實維護農民權益成為了新時期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新內容。
因此,實際工作中,我們要及時轉變工作思路,以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為重點,加強對各種惠農補貼,尤其是各種政策性補貼落實情況的監督,嚴格政策界限,確保給農村、農民的各種補貼、補助、補償及時足額發放到位,把有限的資金用到刀刃上,用在農村和農民身上,有效防止改革過程中侵害農民利益行為的發生,切實把我市減輕農民負擔工作融入到統籌城鄉發展、加強農村社會管理、落實強農富農惠農政策中去,為新時期進一步加強農民負擔工作、讓農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提供有力保障。
切實完善減負惠農政策落實監督管理機制。建立健全日常監管與負擔檢查相結合的監督管理機制。完善農民負擔監測制度,建立包括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內的監測體系,提高監測質量。進一步完善農民負擔監督卡制度,及時更新內容,標明舉報電話,便于農民監督和反映問題。
暢通農民負擔信訪渠道,加強對信訪問題的督查督辦。堅持每年組織開展的春、秋兩季農民負擔檢查工作,建立完善農民負擔檢查情況通報和公開制度,切實加強對農民負擔政策執行、強農惠農政策落實、涉農收費的監管。
繼續對農民負擔高發易發的問題開展綜合治理,采取市區聯合治理與區級自主治理相結合的方式,督促問題排查和整改落實,促進問題有效解決。
不斷夯實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規范管理。進一步完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政策措施,合理界定籌資籌勞范圍,逐步降低籌資籌勞限額標準,探索建立控制以資代勞的措施。根據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北京市農村綜合改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京財農〔2016〕139號)規定,農民通過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開展村內公益事業建設項目的財政獎補比例為:低收入村為100%,其他村為90%。通過財政獎補資金進一步向貧困地區傾斜,顯著降低了村民籌資籌勞的比例。
因此,對于開展農村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仍有顧慮不愿籌資籌勞的村民,工作人員應及時做好相關政策的宣傳工作,打消村民顧慮,充分調動農民參與積極性。進一步創新村民民主議事程序,規范一事一議項目的組織實施,履行好籌資籌勞方案審核的職責,加大專項檢查力度,不斷健全民主決策、多元投入、均衡發展的村級公益事業建設新機制。
深入開展對減負惠農新情況新問題的研究。“十三五”時期北京城鄉統籌發展面臨新的形勢和任務,面對優化提升首都核心區功能、加快行政副中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等新形勢新任務,作為從事農民負擔監管工作的部門及人員也要與時俱進,圍繞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和首都城市發展戰略定位,不斷加強業務學習,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既要堅持研究減負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將研究重點聚焦到農民最關心的問題上來,堅決防止農民負擔反彈;又要研究在新時期如何通過有效落實中央的減負政策, 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民生產經營積極性,進一步促進農民持續減負增收,為全面建成農村小康社會創造好的環境。(此文來自:2016北京市農村經濟發展報告——農村改革與集體經濟發展)
(作者單位: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社會處)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北京農村經濟(微信公眾號)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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