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專門用一節講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這是作為與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可持續發展戰略、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并開的一大戰略而鄭重向全國人民提出來的。鄉村振興戰略勢必會成為今后一段時期內建設美麗鄉村的重要指南,對于建設傳統鄉村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鄉村振興戰略對于鄉村的建設發展是好事。我們知道,這些年來,在城市與鄉村之間的發展上,我們偏重于前者,一些地方城市建設得像歐洲,農村荒得像非洲,城鄉之間的差異太大了,這已經引起了決策者的關注。鄉村振興戰略就是在這個前提下出臺的,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對于緩解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具有重要意義。
但是,在鄉村振興戰略中,我們要注意,一些地方出現的反常現象不容忽視。例如浙江省戶籍管理部門2010年8月調查發現,全省“農轉非”數量從2004年的57.7萬人降到去年的18.9萬人,降幅達67%。不愿意進城落戶,甚至把戶口從城市反遷回農村的“逆城市化”現象已在中國東部沿海地區出現。無獨有偶,“兩棲”公務員出現浙江,不久前義烏出現200多名公務員戶口遷農村爭補償分紅,一些公務員為“當農民”,把戶口遷到農村。為什么這樣做,大家心知肚明,不要小看了這個農村戶口,它在農村涉及的經濟利益十分巨大。戶口在農村,可以享受到村集體經濟分紅、征地補償、回遷安置房等收益。城市人將戶口遷回農村,這樣做,于鄉村振興戰略無益,只會加劇鄉村的空心化空洞化。這種做法也是與中央政策相違背的,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的“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一節中同時指出,“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也就是說城市化是趨勢,農村人口有序向城市轉移是潮流,而某些地方的做法恰恰是鉆了政策的空子,是一種逆潮流的舉動。
在防止鄉村振興戰略中的逆城市化暗流,筆者建議:
一是要堅決杜絕城市人口將戶口遷回農村的做法。一些人在城市享受了相關福利,又打起了到農村占有村集體經濟分紅、征地補償等利好,這只會加大鄉村振興戰略的成本,這是不允許的。戶籍管理部門要把好這個關,對于無特殊情況將城市戶口遷回農村的,一定要及時亮起紅燈。確實是特殊情況的,如婚嫁需要遷戶口,也要嚴格把關。
二是要嘗試“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新型鄉村人才利用模式,充分利用城市的智力資源進行美麗鄉村建設。三十多年前,蘇南一帶就是利用了上海的人才優勢,開展星期六工程師的人才利用工程,發展了鄉鎮企業。現在的鄉村振興戰略也可以借鑒這種做法,在大城市引才引智,城市人才靠智力投入在振興鄉村經濟中獲得回報。在這種交流當中,城市人才不離土離鄉,不遷戶口,不參與農村的土地分紅等,他們只是以自己的技術獲得回報。
三是鼓勵農村大學生不遷戶口,畢業后回鄉創業。或者農村大學生的戶口可以在農村與農村之間遷移,這樣一方面可以解決城市人才過剩問題,緩解農村大學生的就業壓力,另一方面可以推動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文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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